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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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安稳就没有自由 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鲁迅

電視機與偶像明星

相信不少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偶像或者崇拜的人,這些人都有我們當時渴望得到的特質或者才華等

人們日常總是習慣性地打開電視機,播放預設的頻道。

舊時人們家裡沒有多餘電器,除了電視機和電飯煲,家裡有一台雪櫃或者冷氣機已算很好。那麼娛樂上除了收聽收音機資訊外,基本上電視機就是不可或缺的視聽享受。辛勤勞動的人們在那個沒有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的年代,普遍勞累完整天後,回家和家人一起電視撈飯,是當時打工仔生活的僅有圈子以及和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

小時候不懂事,無所事事的日常裡,看著電視機裡出現的人物動態以及所聽到的一言一語,對我而言無疑就是視聽教育的一種。而電視機的出現確實改變了當時不少人的作息和日常。就好比現代手機的出現,人們得到了更強大更個人的流動娛樂以及支援,相反願意陪伴在電視機旁成長的人就越來越少。

現在,恐怕只有為數不多的老人家與學前兒童會守在電視機旁邊。有很多時不是為了看電視,只是需要電視機製造的一點聲音以解該靜謐空間中的孤獨感而已。

追蹤香港的偶像文化,都有一群帶領潮流,影響大眾文化生活的偶像。

在電視機的耳濡目染底下,人們對電視裡的人物和事物漸漸產生共鳴。電視裡出現的一個個個體偶像,群體偶像,或是不同產品服務的宣傳和活動等…….慢慢受到一大半普羅大眾的追奉。大家的心神就彷彿被現代手中的手機佔據那樣…….開始發現自己的生活中不可以離開電視機來追看當下緊張的連續劇集和有趣的綜藝節目。男人們愛賭,追看賽馬日驃叔的貼士;想像力豐富的小朋友愛看日本卡通;媽媽們愛看劇集,也看方太教煮送;老人家看新聞,粵劇…..總而言之,電視圈裡漸漸形成一股風氣,一種攀附潮流以及互相比較的風氣。而當中風氣建基於不同的層面和價值上。譬如財富,樣貌,衣食住行以致學業,工作,愛情等等…..

而電視偶像的出現,為本來就生氣勃勃的市場帶來了無限商機。人們追求偶像明星的代言產品服務不但止,青少年們著上新潮打扮仿效偶像的言行舉止走在潮流尖端;賭馬的方便了,看馬經和電視評述多了以為自己學會看頭馬是那隻,野心大了場場大手下注;媽媽們看見電視上的超市或百貨公司的減價促銷紛紛趕到血拚,當然少不了保持容顏美貌白淨的護膚品;反而老人家因為家中電視長期被占,轉而聽收音機,讀報,乘涼。空閒時才坐下和家人看看消遣。

偶像文化帶來的影響。

相信不少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偶像或者崇拜的人,這些人都有我們當時渴望得到的特質或者才華等。一個人的外貌固之然不能改變,即使強行改變了,也是虛的,不實的。但當人喜歡一個偶像到了一個想直接變成這個偶像的地步,那就是武俠小說裡講的走火入魔了。

沒有因哪有果?電影發條橙裡的主角被關押手腳在一張椅子上,眼皮被工具強行固定夾開觀賞施刑者為他準備的營養影片。禁錮一段時間後,主角性情大變,不再自己。

現實裡,每家每戶的電視機就是最好的宣傳工具,無論你是甚麼人,想要參加這個創造者的派對便必須遵守他們的規矩。人們常說娛樂圈是一個大染缸,偶像明星衣著靚麗,表面光鮮實質爾虞我詐,分黨結派,當中不乏利益輸送,明爭暗鬥;當然,風光時一時無兩,舉手抬足都被鏡頭捕下,粉絲為之尖叫落淚;落難時淪為行過寵物,稍有不當言論也有機會從此永不翻生,或成綠葉,路人甲乙丙…….

偶像或明星文化帶來暴利,不至於對商家而言。人們眼見投入該行列的都經營得風生水起,一時間不同人士都紛紛加入追夢行列;有些認為自己長的好看的甚至謀求一勞永逸,乘機結識當紅偶像明星,嫁娶富商富婆;也有些捨棄本業,虛心追求演藝理想;更多更多的是漫無目的地浮沉於圈中,一轉眼便已數十年。

當今的偶像明星文化或是說KOL文化?

資訊多麼發達也沒可能滿足到慾望無限的人類。我們跳動的眼皮,旋動的眼球還是不滿足於彈指一掃的手機。

當今每個人手裡一部電話的功能都比以前的電視機強大得多。人們討論的不再是自己生活的地區的人和事物,更著眼於世界不同角落。曾經的偶像明星還是偶像明星,只不過欣賞或者支持這些偶像明星都變成由我們自行網絡上選擇。然而,坊間對於所謂偶像或者明星等的分界線逐漸變得模糊,網站上新上熱門的片段可能一天就已經達到百萬計瀏覽量。不變的,娛樂圈子還在,染缸論還在,投身其中的年輕人不計其數。

無論是電視或者電影,偶像或者明星等的出鏡率,紛紛都被鋪天蓋地的網絡世界分薄了利益。那些為政權發聲的,反而賺的盆滿缽滿。還口口聲聲滿口仁義道德,簡直笑話。

慶幸的這是個由人來主導的行業,悲哀的也只是由人來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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