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yoko櫻桃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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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多少字算抄袭? (上)

Matters最近最大的八卦,應該就是阿卡德米自由學園的侵權糾紛。

我看到這篇文章時,就有好多話想說了,無奈這周非常忙碌,原因是我的視頻突然上了B站首頁,我必須守住這波熱度,盡最大的努力引流。

這個引流並非指開一堆小號,給自己點贊,并且以該網站的流量來看,我就是千手觀音也刷不過來。

而是在我已有積累的平台上寫文章+想法+動態,甚至去其他人的地盤評論引流,所以不停的在想點子想內容找機會,總之方法很多,但都是靠自己一雙手寫出來。

我想我和大部份的創作者都一樣,恨抄襲之風入骨,而我更因為有相關經驗,自然這痛恨又要再加幾分。

幾年前我曾經寫過一個講地下黨特工的故事,叫《南棘蛇計劃》,一共兩萬多字的電視劇大綱,算是很詳盡了。

眾所周知,台灣是沒什麼諜戰劇的,但那一陣子,大陸特別流行,我倒也不是跟風,更非為了興趣,我唯一看過和諜戰扯上關係的戲,大概就只有電影《風聲〉吧。

寫這個故事,有幾個原因,一是諜戰劇編劇費普遍較高,二是想挑戰一下沒寫過的類型,三是剛好想到了一個很有趣的點子,繞是如此,還是下了很大的功夫,一度想要放棄,沒放棄的原因是,在大綱未寫之前,一個專做諜戰劇的制作人聽了我的概念後,付了一筆動筆費給我,所以我無論如何得把大綱寫出來。

我還把大綱做成這樣,結果制作人哭笑不得說,這東西我怎麼隨身攜帶?但也認可我的認真,不過我之後再也沒幹過這種蠢事了。

大綱寫出來後,項目因故未能進行下去,放了一段時間後,我經人介紹,和在大陸有諜戰劇專業戶的演員Y先生見面。

Y先生想做製作人,所以親自出動找項目。

見面後和他聊了兩小時,他很喜歡我的項目,認為演了這麼多的諜戰劇,我這個故事很特別,立刻同意和我合作。

這對我來說當然是極好的消息,以Y先生的知名度來說,這部電視劇幾乎可以說一定能找到投資方。

但也正因如此,Y先生可能覺得自己有名氣,所以價錢談好後,他希望我能先把五集劇本寫出來給他瞧瞧,待他確認後再付錢,但被我拒絕了。

實際上Y先生的要求儘管不合理,但多的是人這麼幹,也有些編劇會妥協。

我沒有妥協的原因不是本文的重點,留待日後再和大家分享。

Y先生最後熬不過我,只好簽約並支付定金。

現在回想起來也很有意思,真的是在這行多年了,我當時才能定著心等待,真真正正的等到他錢滙進我戶頭,還發了信息通知我,我才打開電腦開始寫劇本。

寫完五集後, Y先生一開始倒是有認真讀劇本,長年在戲上的他還會打電話和我溝通需要修改的地方。

憑良心說,Y先生是有點料的,給的意見,包括討論的內容,都是有建設性的。

合作本來很愉快,但突然間,Y先生找到了其中一個投資方,所以後來由該影視公司和我對接劇本修改的事。

這五集劇本改到已改無可改後,對方仍遲遲不肯支付第二期款,好讓我繼續創作6~10集的劇本。

其實項目只要拖延,幾乎都表示有問題出現了。

什麼問題都有可能,但不到全安排好了,你是不會知道的。

我雖然開始心生警惕,但因為合約上有載明,若Y先生未付足整個合約的全款,版權將回到我手裡。

這一條是對創作人非常有利的條款,不容易讓甲方爸爸同意,但還是有機會,這也是為何我後來寫編劇方面的文章從來都與教如何創作無關,而是以這些如何保命的實戰經驗為重點。

大概是因為這樣,影視公司的人只好出面和我協商。

與其說是協商,不如說是正式攤牌。

對方的重點如下:

一,劇本想另外找人寫,如果日後有其他項目再找我寫。

二,可以給我原創編劇署名。

我的回覆是:

一,沒有編劇會辛苦寫個項目只為了訂金,當然希望能寫完全劇,如果堅持換人寫,就補一些錢把版權買回去,即,不用付全款也成,但多少都要再補一些。

二,如果不肯補錢,我就把項目另外賣掉,賣掉後再把已收的定金還Y先生,這也是當初和Y先生的協議之一。

但對方無論如何不肯再支付一毛錢,堅持能用到我東西的比例極少,我就不再回了。

沒多久我就接到 Y先生的電話,很有誠意的解釋,反正全推給影視公司,說是對方不滿意劇本,而他一直在拍戲完全狀況外,我還傻傻的提醒,影視公司很可能是想另外找小編劇來寫後面的25集劇本,好降低成本,因為詳細的大綱,30集的分集,以及5集劇本都有了,這也是很多公司會幹的事。

最後Y先生說他再想想怎麼做,就再無消息了。

我因為也在忙別的項目,再追問他時已是半年後的事了吧。

他回說還在想怎麼弄,我也不好催他,再過了大半年,他大概主動聯繫了我一兩次,

都是問我在忙什麼,閒聊兩句就沒影了,後來才知道,他是在確認我的動靜。

當我再聽到這個劇的消息時,已經播出了。

首先劇名改了,但改的不是我知道的代號企鵝先生,而是我曾經和他提過的,我開發的另一個電影項目的名字。

在和Y先生合作的同時,我也在為這個預算很大的電影項目到處找錢。

結果雖然融資失敗(Y先生並不知道),但很多朋友都知道這個項目,因此當我看到他的電視劇不但用了我的創作,連我的電影名都抄的時候,真是驚到吐血三升都不止。 

為什麼他的電視劇能和我的電影名無縫連結,正是因為這個電視劇讓我興起了想做一個「 不可能......」的系列,所以才能套用,他當時聽到這名字時說挺好的,誰想到他竟往心裡去,一直擱在心上呢!

我第一時間微信詢問他,他結結巴巴的說,這是不同項目,你那個戲我還在想.......

當時我的搭檔十分愤怒想提告,我卻因為維權官司太過複雜(註:這個30集的電視劇已被打散成四十幾集,有大量的比對分析工作要做),而那一年又是我們項目很多,前景大好的時候,能不能應付這麼多事情 —— 不止是比對,還有一定會上媒體,還可能被對方的水軍攻擊等等,這些可能的卑劣手段,我下篇會再詳細說明。

想想只好忍痛先擱一旁,等有氣力了再來處理。

後來我還發了個朋友圈。

Y先生自然是選擇裝傻,沒想到,這部戲成了電視台的收視冠軍,我知道這件事時人家都已經播完不知多久了,雖然心裡也不是滋味,仍忍了下來,主要是還在想怎麼處理。

再後來,某次在飯局上大東提到這部戲(就是別的文章出現過的朋友),說Y先生這套劇賺翻了。

原來Y先生除了演出,還掛導演拿導演費,但實際導演是自己的小舅子還是什麼親戚導的,又拿了大筆劇本費放自己口袋,再另外請個小編劇寫劇本......

我整個人立刻坐不住了,氣的把這事情說了出來。

這之中其實還有一個插曲,Y先生和我通電話解釋的那次,由於我仍堅持他們如果不讓我寫全劇的話需補版權費,Y先生提出,要不然讓影視公司找的編劇先試寫出來再看。

會同意無償試寫幾集劇本(非大綱)的編劇,九成九是新編劇或是還沒法靠編劇收入維生的人。

先不論其創作經驗和能力能否勝任寫大劇的工作,我相當反對用任何理由剥削創作者。

我和Y先生說,還是要給人家錢,如果他們不給,可以從補貼我的版權費中扣除。

Y先生頓了一下,然後說他再想想怎麼處理。

天真的我,怎麼也沒想到,Y先生和投資方是同伙,人家根本連一毛版權費也不願補給我,只是在想怎麼吃掉我的項目,或著至少拖延我另外把版權賣出去的時間,等到他們的戲上了再說。

飯局現場正巧有Y先生的朋友,他聽了我說的話半信半疑,我立刻出示微信,我說別的不說,你就聽他被我質問時支支吾吾的口氣心裡也有數了吧。

對方聽了後尷尬的笑了笑,還問我需不需要他出面調節。

因為戲已播出後再提告,對我不是很有利,對方可能愛理不理。

侵權官司最好是在電視台播出前提告,因為有糾紛的電視劇電視台會壓住不放,那製作方迫於壓力,就一定得出面處理,再來當然就是熱度也有助力。

所以這裡也建議 Matters 考慮把阿卡德米學園提出的,疑似抄襲,卻又不肯出面說明的帳號,如果之前有參與活動,所得到的獎金先凍結,等到蓋婭等人所謂的官司勝訴後再返還,並給一個期限,超過期限即充公之類的。

那天吃完飯後,大東介紹了我一個律師,暫名小黑吧。

我和小黑通了電話,我把大致情況,和原創故事的內容告訴他。

在說到Y先生電視劇的劇名時,小黑已經初步判斷概念雷同,我自己都還沒想到這一層,只單純的在煩惱要如何從四十多集的電視劇裡舉證。

然後,還發生一件事,原來當初Y先生拿走合約說回簽後給我,卻一直沒給,我也忘了。

在找各種證明時才想起,也許這事早有預謀?

誰知小黑一笑道,沒合約照樣能告,郵件往來總有吧?轉帳紀錄總有吧?照樣能證明你們在這個項目上的合作關係。

真正麻煩的地方在於,我得先翻出所有和相關人等的微信和郵件記錄,然後找出和案件相關的內容,自費拿去公證,才能做為證據。

再來是重頭戲了,我必須看完四十多集的電視劇,做出情節,人物關係,以及台詞的比對分析,和可能抄襲的概念等等。

我問小黑,對方擴充到四十幾集,人物姓名自然也是全改了,這打散後的內容,法官能弄明白嗎?

小黑這時告訴我, 真正能判定抄襲的,不是只有比對分析,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叫核心概念,也就是這套劇的價值所在。

打個比方,如果Y先生的劇播出後,造成了我的項目賣不出去,而這兩者是有關聯的,那他就有可能是偷走了我故事裡的核心價值。

再打個比方,A電影項目以令人驚嘆的反轉或結局拿到了投資,上映後票房極佳。

而先寫出來的B項目卻因為A電影的結尾抄襲,導至無法融資,投資方都說這個創意已經有了.......那麼該項目公認的核心價值就是巧妙的反轉創意,那麼也落實了A的抄襲。

也就是說,就算A電影天真的以為,改了所有人物姓名,或是把姐姐改成妹妹,又或者整個故事都看著不大一樣好了,例如你把故事改成了做假鈔,但讓人驚嘆記住的仍是反轉,而這個神反轉其實是出自哪部電影?如果你的電影抄了後搶先該電影上映,會不會導至該電影融資失敗,胎死腹中呢?

如果很有可能的話,那A電影算不算抄襲?大家可以想一想。

至於比對分析,是加強證據之用。

上篇先寫到這,最後和大家分享幾張截圖,是我昨天看到的,很棒的視頻。

該up主因為被抄襲,所以做了一個這樣的視頻,引起了很多人共鳴,登上全站熱門的寶座(排名第一)。

附上該UP 主的心聲,希望大家不要對這樣的人手軟,雖然不公平的事哪裡都有,但我們至少能做到不沉默,就算法律不管用,也能用輿論的壓力讓這些人收斂一點。


備註:

關於@白髪生 認為我上一篇文章可以用來做為什麼什麼證據......懶得去翻文章了,有興趣了解的人可以去評論區看。

我其實又好氣又好笑,好氣和好笑是同一件事,請大家讓我說話再直接一點:

姐姐我不是吃素的好嗎?我說的 「你確定要把火燒到我這裡來」的意思是,你(們)TM腦袋裡裝的是漿糊嗎?阿卡德米的事就憑你+你們某些人的回覆就能判斷你(們)連怎麼處理的智商都缺乏,還敢惹到我這,是想「死」的快一點嗎?

原本還好心提醒你幾句,我畢竟在創作的領域多年,自己是編劇外,也做過大公司的編劇經紀,真的看過太多的牛鬼蛇神,你們的事,牽涉到的利益很小,而且相關人等,不管誰錯誰對,都不是什麼大奸大惡的壞人,更lucky的是,事情還是發生在Matters 這樣友善的平台,換言之,你們還來得及重新擬策略,趕快把寫那些五四三的筆扔掉,換上一顆有誠意的心,足矣!

結果呢?這傢伙是鐵了心的活在自己的想像裡,一直跟我東拉西扯,還給我裝俏皮,大家看評論就知道。

你要真那麼「可愛」,我為什麼會愈看愈不恥?

我這麼可愛的人,會分辯不出我的「同類」?

不願動腦想的話,那我只好再說一次:請你們這些嫌疑人搞清楚,對於你們,我只關心一件事,有沒有抄襲(大吼)?有沒有欺負人(大吼)?

不要給我來那套上法庭如何如何,我說過了,不是找律師就能贏,不是講話大聲就有理。

我眼裡真正受到委屈的創作者,人家質疑的如果是 A 點,他們一定會就 A點,"氣急敗壞"的進行有理有據的反駁,反之,那些飄來飄去,寫了幾千字的評論就是無法把事情講清楚的人是什麼樣的委屈心情?我真理解不了。

除非勇敢的正面回應,否則你們耍哪一套把戲我都理解不了,cap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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