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ryyoko櫻桃陽子
Cherryyoko櫻桃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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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版社的糾纏終於告一段落了......

(编辑过)

如我之前在別的文章寫過,我很幸運的在2019年底時,在新書出版前就賣掉影視版權,但沒想到接下來的疫情和中台關係卻對我造成了影響。

首先是原定於2020年 3月出版的小說一直審批不過,擱置至今,一開始是疫情,再後來因為台灣作家出書的審批要多一道手續,目前所知是擋在那了,具體原因不知。

但是影視版權費我分了出版社一半,而且是請影視公司分別和我與出版社簽約,也就是說,各收各的錢。

當時出版社十分高興,因為線是我牽,做為回報,出版社也表示會提供最好的宣傳資源。

就這樣,前景看似十分光明,正當我心花怒放的準備踏進2020年時,疫情等各種打擊造成了很多事的停擺,光明也頓時給熄滅了。

前幾個月我回京處理一些事,在朋友的建議下,我向出版社提出解除小說出版合作,合約的權利義務轉回給我,並且把收到的版權費全數退還。

那筆版權費因為售出那會兒已經過了最好的年頭,所以並不算高,但對於一個作家也好,一間出版社也好,那仍是一大筆錢,所以出版社一開始是不肯的,結果是我的編輯十分辛苦的居中協調,所以好幾次我差點要說出和出版社法庭上見的話都壓回去了。

就這麼忍著,壓著,聽著那些讓我不爽的話,直到對方終於鬆口。

編輯說出版社願意退錢了,不過只願意退給影視公司,這聽著合理,畢竟合約是和影視公司簽的,錢原路返回並沒有錯,但技術上操作來說,直接和我簽轉讓合同,錢退給我也是可以的,就是出版社的財務麻煩一些些。

我之前和編輯說過,我不想節外生枝,你把錢退回給影視公司,變成我得去和他們說明小說並未出版,雖然影視改編權和小說有沒有出版沒有一定的關聯性,但我仍不想多事,並且為了確保此事順利進行,我早已先私下打聽了一輪,得知影視公司因為拍攝計劃停擺,所以沒有很關注這本小說的情況,現在送上門去,保不定對方會囉嗦,或拿了錢卻不退給我。

我"苦口婆心"的說了又說,編輯也明白對出版社而言麻煩其實也沒多麻煩,也許就只是有意刁難吧。

就這樣又透過編輯和出版社溝通了幾輪,情況不是很順利,差點就要談崩了,某次我突然哽咽,眼淚就掉了下來🥺。

十年前我曾經在某次過節買了好多盒糖果和卡片送人,其中一個是出版業的,對方收到我的糖果盒後不但沒一句謝謝,在我剛巧問他一件事情時,還酸溜溜的"教訓"我不懂事,沒給他"顧問費",當時我還很嫩,給這一通羞辱小臉都紅了,對方的態度令我十分生氣,想我還親自挑選漂亮的糖果盒,買進口糖一一分裝,親手寫小卡片......我覺得自己好蠢好蠢好蠢,那次也成為了我在大陸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大規模的送禮。

現在,那樣的感覺又重現了。

那一陣子為了和出版社把錢要回來,我請教了一些同行,他們聽完我的描述無一不驚訝我的愚笨,但當然用詞較好聽,只是說櫻桃你太好了,因為根本不需要分版權費出版社都會很高興去出版一本要簽約拍成電影的小說,就算要給,也不用給到一半那麼多,並且合約最好也是影視公司和我簽,我再和出版社簽這樣的流程比較好。

錢的事也就算了,畢竟這是我主動提出來的,我當時也是想,讓出版社有利可圖,人家對我的書也會更用心。

真正讓我無奈的是,我所有的計劃都告吹了,這後面其實連帶了很多操作,而我好不容易才踏出了最艱難的一步😢......

更讓人心累的是,因為不想放棄,我仍然在想辦法,我甚至想到回台灣出版算了,只要小說能出版,我的計劃仍能實行,只是我最早出書的出版社很多年前就關門大吉了,現在的我對台灣出版業很陌生,也不知道他們能不能"聽懂"我的合作想法。

這時,有朋友說認識一個台灣的編劇,和出版社很熟,可以幫我介紹,該編劇聽說還誇口只要我說出名字,他應該都可以牽線,我說太好了,我來上網了解一下,沒想到我才高興沒兩天,我朋友說"台灣編劇"又不肯了,那段時間我同時還在和一間影視公司談項目,竭盡腦汁想把版權事情解決,也是為了後面重新把版權轉售給這間公司,因為我的影視改編權期限只簽了五年,現已剩三年多,沒有任何人會買三年多的影視改編權。

我的計劃是終止和出版社的合作,再去和握有我三年多版權的A影視公司談版權轉賣,加上我的授權,B影視公司就能得到為期五年或八年的影視改編權(視對方需求而定),但這個操作也有其複雜性,A影視公司的態度不知,有可能獅子大開口,導至計劃告吹,B影視公司也可能覺得如果小說在大陸沒法出版,因沒有銷售數字他們也不願或無法購買,那我還得再另想法子找別的出版社合作,而且不能是大陸的,因為我原先簽約的出版社很大,如果他們都卡在審批環節出不了,應該別的出版社也出不了。

一時之間,莫名其妙+無奈+心累 各種情緒湧上來,我只對編輯說哦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掉的那幾滴眼淚,還是我說的那幾句話:沒想到當初的大方豪爽反而給自己帶來許多麻煩,編輯突然說,你再等我幾天。

在那之前,這事已前後溝通了一個多月,很多時候編輯都不回我信息,可能是沒結論,不想管,或者煩了吧,但我卻鐡了心不想便宜他們,那次掉淚後,她竟在幾天後主動打給我,告訴我錢可以直接退給我,但退錢給我要三十個工作天。

我有點不高興,當初付你錢的時候是五個工作天都不用,你們有必要搞什麼三十個工作天嗎?我說十五個工作天行不行。

編輯說要走流程沒辦法。

去他的流程!我在心裡吼道😡。

可這事好歹解決了,我說好吧。

但她又說,不過轉讓合同必須簽三方,換言之,我還是得去和影視公司說明這件事。

心裡十分不高興,但不想再糾結,也罷,那就去面對,去見招拆招吧。

想了想,我和影視公司的老總只簡單發了個信息說,出版社因故無法履行合約,所以把權利義務轉到我公司,因為合約當初是和您公司簽的,所以這次也需要您公司簽署一個三方協議。

沒想到事情出乎預料的順利,老總直接讓出版社出合同給公司法務去審,更高興的是也沒人對錢是退給我提出質疑,僅僅隔了一天就把合同返回給出版社了。

出版社卻又拖延了,說領導要審,我說合約是你們出的,人家也幾乎沒修改,還要再審什麼?

她說要走流程。

無語。

這謎之流程又走了好幾天,我再次催問,回復說還沒好。

我忍不住說人家是上市公司(影視公司是某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不到一天合約就改完返回,你們的流程怎麼比上市公司還久?

編輯又說了什麼瞎話我也忘了,而且這也不是她能做主的事,我也不好意思再逼問,於是這事又拖了幾天,拖到了五一長假,又明正言順的接著拖。

出版社大概也沒想到,長假一結束我又打去催了。

編輯仍無奈搖頭,領導還沒簽字呢!

此時我終於忍不住了,我說,是有什麼問題直接說吧,我不想猜。

我會這麼說有原因,在這之中,編輯數次和我說辦我這事有多困難多辛苦,再加上各種無理由的拖延,我禁不住猜測是不是想我包個紅包?

編輯堅稱沒特別原因,她也不提流程審核什麼的,改口說是領導出差還沒回來,要他回來才能簽字(後來我還是寄了些美妝品小禮物給她,但這是我早就準備好要謝謝她的,只是覺得事情還沒處理好就先送怕反而讓人心裡不舒服。)

沒簽字意謂著還有變數,讓我的心情很煩躁,我差點破口大罵,就是簽個字的事,擺什麼破架子🤬?

你們大概不曉得,在大陸有多少編劇是敗在要錢上頭。

明明是自己該拿的,明明是欠自己的,弄到最後,要錢的一方得看盡無數臉色,忍受多少委屈 - 能要到都還算幸運,更多時候是要不到,或是自己捱不住這"丟人"的感覺放棄了。

"很遺憾的是",出版社面對的並不是"普通的文人"。

我從業十年的其中兩年,在華誼公司工作,工作之一就是去幫編劇談合約,追錢,看過也聽過太多文人受資本欺負的事,所以本來和別人一樣臉皮薄的我,漸漸地蛻變成追錢不認人的鐵娘子,和華誼過的合約還好處理,丟給法務就完事了,但有些和華誼沒有合作關係的編劇或項目我也照樣熱著心幫忙。

那時有些一開始還想"客客氣氣"頼帳的制片人都被我一上來就大氣不喘連罵十分鐘問候他祖宗十八代的功力給嚇傻了😎。

罵完我還要吼著給對方期限,期限之內沒給錢就試試看云云,活脫脫黑社會附體,只能說黑幫片看多了還是挺管用的。

就算不問候祖宗八代,我的伶牙利齒照樣能把那些無良制片人影視公司老闆唸到吐血,氣都喘不過來。

再後來自己又出來幹編劇時也是如此,碰到錢的事絕對的"得理不饒人"。

對付這幫傢伙時,我體內總是能湧出源源不絕的能量,我心底的這股力量就是恨。

我恨這幫人欺負我們做創作的,讓好多人平白捱苦受窮,不識字的去欺負識字的真是反了!!什麼世界??

當然這嫉惡如仇的脾氣也讓我吃了不少虧就是了😂。

在我又傳了信息幾次後,出版社那所謂的領導終於簽字了。

我心想保不定寄個合約你也能再拖上一個月,於是我立刻說,我過去拿合約。

編輯連忙說不用不用,我下午就給你寄出去。

我說好,那我先讓會計開發票,因為合同上還有一項約定是,出版社收到發票才開始起算30個工作日。

編輯呵呵說,你效率可真高。

我不知道她是由衷佩服還是語帶挖苦,但對我來說都不重要,面子不值錢,更何況誰才是真正沒面的人?是我們這個世界習慣了顛倒是非,黑白不分,才讓惡人不知羞恥,讓好人平白受欺。

但我只故作輕鬆(在惡人耳裡可能是厚著臉皮)的說,只要是和錢有關的事我效率都很高。

我沒說的是,我和你們這些人做事的邏輯不同,而且我十分不屑你們。

我自己付錢給人從來不拖不欠,只早不晚。

都是要給的為何要拖?拖了讓對方心底不舒服這合作能愉快嗎?

我寧可早給讓人有驚喜,看到對方高興自己也很高興,更何況除非成了心想坑人,那本來就是要給的,GGYY個什麼勁?

好笑的是,我還曾經碰過兩個投資方約定好投資一個項目,結過啓動資金遲遲未到帳,我致電詢問後才知道,原來兩方都在等對方先滙款,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最後編輯還是不大放心,她叮嚀道:你還是等收到合同再開發票吧。

我說好。

收到合同後我立刻簽了,並寄回給影視公司。

編輯又說,等我通知你我們收到合同了你再開發票,先別著急哈。

此時此刻,我已太累,雖然我知道影視公司至多隔天就能把合同返回出版社了,但天知道出版社"收"合約的"流程"需要多久時間,不過至少都簽好了,我仍然有事情已告一段落了,總算能鬆口氣的感覺。

其實這件事並不難辦,可像這次,像過去無數次,總是有很多的心力耗費在無謂的等待和糾纏上,不僅傷神傷氣,可有人想過,時間真要浪費在這上頭?

大概是出版社也累了,最後竟破天荒的在幾天內主動傳信息說收到合約,提醒我給發票,編輯還說她會趕緊跑流程,意思是會讓出版社快點付款。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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