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m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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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閱讀、思考、寫作和實踐,反思兒童觀、教育理念和為人父母之道,回歸作為「人」的本質。以喜樂為激進的行動,在強權的世界活出溫柔。 Facebook Page: Tell It Slant https://www.Lfacebook.com/lamchan22/ Instagram: joy_is_a_radical_act

“Juvenile Justice”《少年法庭》觀後感

(只含極少量劇透)劇中有許多透過主要角色說出的「金句」,本來一齣好的戲劇應該是以場景和故事呈現劇本蘊藏的信息,而不是倚賴這類「畫公仔畫出腸」的對白,不過,讓我感到有點抗拒的倒不在這表達形式上,而是在這些「金句」傳遞的信息裏。

抱著期望看這套韓國影集,期待看到劇本如何透過敘述故事和不同的案件,探討和反思青少年犯罪的背景和根源。老實說,我看的時候是帶著「偏見」或「成見」的,因為對於社會主流意見倚賴司法機關和社會福利機構處理所謂的「青少年問題」,我是感到非常不安的,如果有人寫書或劇本探討這個主題,我會期望它能戳破謊言,直指人心。

劇中有許多透過主要角色說出的「金句」,本來一齣好的戲劇應該是以場景和故事呈現劇本蘊藏的信息,而不是倚賴這類「畫公仔畫出腸」的對白,不過,讓我感到有點抗拒的倒不在這表達形式上,而是在這些「金句」傳遞的信息裏。

女主角Sim Eun Seok自稱是個厭惡少年犯的法官,她說:“I detest young offenders.”

在一些案件故事中,少年犯是自小就犯下罪行,因為犯案時是十三歲以下,一般輕判感化令或進入少年教導所,但之後他們總是會重犯或者干犯其他罪行,劇中描述這些少年犯的家長,若不是完全缺席於他們孩子的生活,就是對孩子施加虐待,另一些則是在孩子犯事被抓後對他們所做的事隱藏包庇。Sim Eun Seok評論說:

“If parents don’t make an effort, their children will never change.”

“They say that it takes a whole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In other words, a child could be ruined if the village neglects them.”

所以她的見解是少年之所以犯罪,或者總是會重犯,是因為父母沒有努力(make an effort)去作出改變,而諺語有云:「養育一個孩子需舉全村之力。」她認為意思就是那麼如果整個村莊忽略了孩子,孩子就會被糟蹋和變壞。這兩句話其實都在透露一個信息:大人,包括父母、師長,以至執法部門、司法機構,都要對青少年犯罪墮落負責!

劇中另一位法官Cha Tae Ju,是Sim Eun Seok的後輩,他讓觀眾從另一角度看少年犯。他擁有寬宏、善良的心靈,總是相信那些犯案的少年,並陪伴他們成長。(原來韓國的少年法庭法官的職責也包括感化和輔導少年犯。)此劇也很著意描述韓國社會女性所受的歧視,男性常以暴力對待家人,許多孩子就是在被虐待中長大的,Cha Tea Ju這樣形容某個個案中的女孩:

“She’s a child who suffered from abuse. Children like that never grow up. Time will quickly pass by, yeah, but she’ll still be an abused kid, she will still carry that weight.”

他看這個女孩是個受害者,他明白她犯錯是因為她自小所受的虐待的傷痕一直伴隨著她。

不過,Cha Tae Ju的角度並沒有在劇中發揮平衡或顛覆的作用,因為女主角是漂亮的實力派演員,基本上整套劇由她從頭帶到尾,而劇本本身似乎也正是想讓這個女性角色挑戰韓國社會的弊端,顛覆韓國傳統的觀念,作為「男主角」的Cha Tae Ju在Sim Eun Seok的「氣場」下,有點淪為大配角,用以襯托出女主角的氣勢,以及編劇要透過她帶出的觀點和價值,事實上,其他主要角色也都是用來襯托女主角的正義的「綠葉」而已。這類「英雄式」(英雌式)處理手法,我覺得總是會有損故事的立體感,因為高舉了女主角個人的價值信念和她「儆惡懲奸」的力量,像是超人打怪獸,那麼,被定位成「怪獸」的少年犯和他們的家長,自然就少了一份真實感,多了一份刻板印象的感覺,故事就很難從他們的角度去看世界,除了用來被懲罰之外,他們在故事中就缺乏價值,更不可能給觀眾一個新的視野,去看見自己作為那個共同養育孩子的「村莊」的一份子可以怎樣參與,除了對他們心生憤恨和亟欲懲罰之外。

這種「樣板化」少年犯的手法,從第一宗殺人肢解案件就表露無遺,犯案的少年被描繪成對別人的痛苦冷漠的狂魔,而在劇集最後一個案件中更是達到極致,那兩個小時候曾經高空擲物而犯了誤殺的孩子,不但被描述成在判決後毫無悔意、得意洋洋,到了少年時期就成為兇狠無情、甚至有點變態的罪犯,這個劇情的安排彷彿僅僅是為了製造出他們該死的形象,好讓女主角在大結局的時候給他們的懲罰,能帶來大快人心的感覺,但坦白說,我看的時候沒有感到「大快人心」,倒是心裏難過極了。這一段劇情想說少年法庭當時倉猝處理案件,沒有給這兩個孩子適當的判決和懲罰作為警戒,以致他們不能感受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的嚴重性,也就不為此感到歉疚,最終使他們變本加厲,長大後犯下更嚴重的罪行。似乎核心信息是少年犯罪必須重罰,否則無法給他們一個真正有阻嚇力的教訓。而刻意把少年人描繪成「毫無悔意、得意洋洋」,彷彿天生就喜歡犯罪的樣子,可能是想說如果整個「村莊」都忽視自己教養孩子的責任,孩子就會變成那麼可怕。但這樣的邏輯令我我深感不安,因為那是對孩子本質的懷疑和貶低。

對於本劇的基本信息——大人,也就是整個社會,必須擔起養育孩子的責任,並且要對青少年犯罪負責——我是毫無異議的。不過,什麼才算 “make an effort”?「舉全村之力」具體來說又是什麼?怎樣才算沒有「忽略」?在劇情的開展中,我看到劇情所展現的跟我心目中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有著不同的見解。在本劇的信息裏, “make an effort”就是「管教」,「不要忽略」就是司法機構必須嚴懲少年犯,讓他們知道自己所犯的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總之,在連串的案件中,雖然偶有描繪少年犯所面對的殘酷困境,但都只是輕輕帶過,主要還是「無論如何要給他們一個教訓」這樣的調子, 在每個個案中都是那麼好人壞人黑白分明,女主角就是那個主持公道的超人。而我不認為把少年犯送進監獄就能迫使他們覺悟前非,許多少年人,其實就在司法、懲教和福利體制內被拋來拋去,受到更多創傷,難以「翻身」去建立健康和滿有希望的人生。

其實,劇中的幾個案件,都可以更細緻和有深度地探討犯案少年的成長背景和心理因素,還他們一個有血有肉的形象,這樣,我們大概就會看到不是由於「整個村莊」的「忽略」,而是由於父母和「村民」以未曾覺醒的、錯誤的方式 “make an effort”,才塑造了令少年人犯罪的環境,好像耶穌所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像小孩子一樣,絕不能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裏就是最大的。凡為我的名接納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納我。凡使這些信我的小子中的一個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裏。」(馬太福音十八:3-6)

好的故事,要除掉刻板印象,讓少年犯角色的立體感呈現,我們這些「村民」的心才會被觸動,開始思考自己如何參與在「全村」養育孩子的事情上。


後記:

雖然一開始已經感到有點難以認同,但我還是把整套劇集(全十集)看完,一來,想邊看邊等待會否有峰迴路轉、出乎我意料的新觀點;二來,我覺得這部劇集劇情還算緊湊,會讓人想要追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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