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小姐
F小姐

一隻野生播客製作人

不只是爱情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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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艾莉萨一个多学期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睡过头。

许多人问她,怎么可以完成这么了不起的事情。

艾莉萨一般只是笑,说,我很容易感到饿,不管晚上吃多少,第二天早上七点都会被准时饿醒。

直到我成为了艾莉萨的好朋友,我才知道她说的什么“被饿醒”都是狗屁。

艾莉萨从十四岁的时候就开始保有这样一个习惯,她写了一封遗书存在电子邮箱里,开头大致如下:

“嗨,我是艾莉萨。真抱歉通知你这样一个消息,当你看到这行字的时候,那意味着我今天早上没能醒过来——我的意思是,以后也不会了。没错,我是死了,我很确定。随便你怎么想,觉得荒谬也好,不可思议也好,我只是写这封邮件来安排一下我的后事……”

每天睡前,她都将这封邮件设置为定时发送,时间是次日早上八点。在她十四岁的时候,收件人只包括她的亲戚和好朋友,总共大约二十人。现在还添加了社团里的伙伴或者单位里的同事,总数超过五十人。

艾莉萨每天被闹钟叫醒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把定时发送给取消掉。

“我不想犯这种‘郑重地通知别人我死了但是实际上我还活着’的错误,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以来都能准时起床了。”

我目瞪口呆了三秒左右,而我脱口而出的第一个问题竟是——

“早上八点?”

“哦,你知道的,我们最早的上课时间就是八点,我七点醒,取消定时发送,洗个十五分钟的澡,二十分钟吃早餐,还有二十分钟左右到学校,非常充足,简直完美。如果不是八点上课那就更好了,可以干点别的自己喜欢的事。不觉得光是想想就很兴奋吗?其实我也不相信自己已经坚持五年了。”艾莉萨满脸都是成就感。

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接她的话了。世界上竟会有人以这样严苛以及极端的办法积极进取着。作为一个重度拖延症患者,在见识了艾莉萨的真面目后,我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暴晒过的蛞蝓,悲伤且无力。

“顺便说一句,你也在我的收件人名单里的。”艾莉萨见我不作声,又补充了一句。

我猜我当时的神情一定是两眼放空灵魂出窍,但我还是立刻礼节性地说,哇,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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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告别艾莉萨后,我虚弱地回到寝室,奄奄一息,迫不及待地跟我的室友小李讲了这个故事。

本来我是想小李能跟我同仇敌忾,让我继续过自己懒散的生活而不至于感到罪恶。怎么可以有人不睡懒觉呢?怎么可以有人用这种极端的办法让自己起床呢?不能理解嘛!

谁知无独有偶。

小李说她在魔方社里也认识一个特别奇怪的外国人,这个男的生活压根儿就没有任何意外。

小李口中的这个男生每次去沃尔玛回家后,就把各种食材切成均匀的分量。西兰花切块,土豆切丁,胡萝卜切丁,西红柿切片,林林总总,如此这般,碎尸万段之后分装在小盒子里。

“我有次跟朋友去过一次这个男的家里,天啊那可真是开了眼了。他那个冰箱壳上,贴着跟说明书一样的食谱,指示他哪天吃哪份。冰箱一打开里面全是小盒子。更恐怖的是,他每次买完东西回来切完菜之后都会立刻计算他冰箱里的东西够他吃到哪月哪日哪一餐!你相信吗?精!确!到!餐!”小李说着说着也激动起来了,挥舞着一根手指作声讨状。

我瞬间一哆嗦,短短的几小时内承受这样的信息量,实在有些够呛。至少我知道谢耳朵这样的角色到底是怎么设定出来的了,艺术源于生活,果真是这个理儿啊。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眠,打从心底里敬佩他们这种偏执狂,又不敢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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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暑假学期都进行到一半了。

某个星期五的下午,阳光灿烂,我跟小李到市中心去试喝一家新开的波霸奶茶店。等红灯的时候,对街走过来一对手牵手的情侣,定睛一看,女的是艾莉萨。

我心里突然涌起各种繁复的情绪。本来呢,我觉得艾莉萨是那种单纯、严谨、勤奋的女生,必须得是优秀的男人才配得上。知道了她的早起秘密之后,我觉得她是那种神经、天才、鬼马的女生,压根儿就没有任何雄性配得起了,她就不应该屈尊下凡食人间烟火。结果,此刻看到她笑眯眯地跟她男友讲着小话,我莫名生出一股不知名的敌意——

哪里来的阿猫阿狗,竟然敢招惹我家女神?!

谁知道艾莉萨在马路那边也看到我了,拉着她身边那位,一等到跳灯便跑过来打招呼。

嗨,艾莉萨。

嗨,森森,这是我男朋友尼古拉。

嗨,森森。

嗨,尼古拉,这是我室友李。

嗨,李,我是艾莉萨,我是森森的朋友。

嗨,很高兴认识你和你的男朋友。

报了名字认了脸,他们继续走他们的,我跟小李继续往奶茶店进发。

我还在心里纠结要不要跟小李说艾莉萨就是那个早起狂人,小李先开口了。

“你记不记得我上学期跟你讲过一个男的,把自己贴在冰箱上的食谱精确到餐的那个?”

“卧槽难道就是他?!”

那真是我长这么大经历过的最诡异的事情,同时感觉到了极度的浪漫和极度的可怕——心里面先是想着“果然应该这样才对”,然后又很害怕他们以后如果真的在一起了会生育出怎样怪力乱神的后代。

但是最终浪漫胜过了可怕。

而且我决定不跟小李分享这对偏执狂情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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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我跟我们家老沈绘声绘色地讲了艾莉萨早起的故事和尼古拉切菜的故事。

“怎么样?你是不是觉得特传奇?这两人竟然还在一起了!哎呦我真想知道他们怎么在一起的,想着都觉得可浪漫了哎呦。老沈你给我支个招儿啊怎么去八卦他们俩嘛。”

老沈目光从电脑屏幕上转移到我脸上,盯着我酝酿了两秒,用幼儿园的腹黑阿姨警告熊孩子的语气说了句:“别闹。”

我回敬了他一个“你胆儿挺肥啊连我都敢惹”的眼神。

老沈又把头拧回去检查他稿子的拼写跟标点符号,特别不屑地说:“没明白你的point在哪儿,全程就听你自个儿在那左一个哎呦右一个哎呦,听得我都牙疼了。有什么浪漫的啊。”

我说这个故事的主线逻辑就是,鱼配鱼,虾配虾,那啥配那啥,人间自有真情在。而且还是两只偏执狂一加一大于二的美感。多好的一个本子啊!好莱坞要是拍出来了我一定到电影院去看。

老沈一副压根儿没听进去的样子说:“好吧好吧行吧行吧,妞儿你既然心情这么好又这么闲不如帮我做作业?”

我说:“不能白做啊,考虑一下拿什么报答我,美言几句也可,请吃饭也可,怎么着?”

老沈重重地敲了一下空格键,转过来看着我,深吸一口气:“林森森同学,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图书馆前面,你在跟旁边的人聊一个你喜欢的男明星,以我现在对你的了解我确信那个男明星是爱德华诺顿,就在那一刻我深深地被你五光十色的面部表情吸引了,然后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你。感动了吗?”

我特别郑重地教育老沈:“虽然你现在洋装穿在身,但你心好歹还是中国心,多少给母语一点面子,成语不要乱用。而且我也觉得一定是爱德华诺顿哟!”

老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站起来把电脑让给我:“帮我听一下我整理的transcription有没有什么错漏哈,谢谢亲爱的么么哒。”

我点开音频文件一看长度:“卧槽人干事?!二十分钟这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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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没两天,在学院图书馆见到艾莉萨,一个人对着电脑敲键盘。我压抑着一颗八卦的心,走到她旁边拉开椅子,假装很随意地问:“没见到尼古拉哦?”

艾莉萨转过头看到是我,笑眯眯地说:“他在他们学院实验室里呀。”

我说:“哦……啊对了,其实我倒是有这么一个想法,呃,当然如果你不喜欢的话也可以拒绝的……”

艾莉萨哈哈大笑打断我:“什么呀?说吧。”

我说:“暑假学期反正也快结束了嘛,要不然我们哪一天一起出去吃饭?你可以叫上尼古拉,我也叫上我男朋友,你觉得呢?”

艾莉萨点点头:“好呀,为什么不?我问问尼古拉什么时候有时间。”

男友见面会就这样愉快地敲定了。老沈听说之后的第一个反应是:“卧槽人干事?!你都不能跟我商量一声儿?”

我一边吃着樱桃一边说:“有什么好商量的啊,一起吃个饭你这是会死啊。”

老沈非常自觉地走过来抢占樱桃:“你这分明就是动机不纯,你敢说你不是怀着一颗想八卦的心才去约他们两个的!”

我说:“我动机很纯啊,我就是想八卦才去约他们吃饭的啊。”

老沈抢白道:“那怎么还有我的事儿?!”

我把最后一颗樱桃塞到老沈嘴里:“俗话说,舍不得老婆抓不到流氓。好了别炸毛了,乖。”

老沈这下来劲儿了:“呦呵,谁前两天教育我要正确使用成语来着?你这俗话用对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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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学期的最后一天我们四个终于出去吃美国菜了。(好吧,其实我也不确定是否真的存在“美国菜”这种概念。)

直到大家都入座,女服务生笑容可掬地把菜单递给我们,我突然看到桌子斜对面尼古拉低头研究菜单的样子,一脸云淡风轻,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很有意思的画面:接到要出门吃饭的通知后,尼古拉站在冰箱前,把他的食材的使用期限往后推了一餐。精确到餐,哈哈哈哈。

等上菜的时候我说:“其实我不太知道什么是最经典的美国菜。”

尼古拉说:“可能汉堡包比萨之类的?你们喜欢美国菜吗?”

我还没回答,艾莉萨先说:“拜托,人家是中国来的。你觉得美国菜对中国菜有胜算吗?”

尼古拉眉毛一扬:“哦!所以我猜你们两个都是非常好的厨师咯?”

这真是一个尺度不好把握的问题,厨艺的好坏与否完全取决于参照物嘛,所以我摆摆手:“我可不敢这么说。”

老沈倒是非常适时地给我擦了一记皮鞋:“她是,我不是。”

我侧过脸非常甜腻地说了一句:“哇哦,谢谢。”然后接收到老沈的脑电波“怎么样是不是让你特有面子”,顺便回复他“老沈你太会来事儿了请继续保持这个节奏”。

老沈于是又来了一句:“所以你们呢?”他非常真诚地看着尼古拉问,“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你是那种会下厨房的男生。”

这个助攻来得真是时候,艾莉萨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于是我跟老沈又把尼古拉的“切菜分餐强迫症”的光荣事迹再次听了一遍,还装出一副第一次听说这么有意思的事情的样子。

“我第一次见到他们家冰箱的时候,哇哦,整个就是惊掉,你们可以想象的。当时真的在想,我是在跟一个谢耳朵约会吗!”艾莉萨说出这种话的时候语音语速语调都特别的平易近人,跟一个普通的陷入恋情的美国大妞没什么区别,我在心里想,等下一定要问尼古拉他对艾莉萨的起床机制怎么看。

“我只是不喜欢在吃饭上面浪费太多时间嘛,”尼古拉挠挠头,“因为我是读生化的,平时基本都呆在实验室里。我觉得,如果每天还要花时间来决定要吃什么,那真的是巨大的浪费,所以就一次性订好了所有的计划,然后一直用下来了。你们也应该试试,真的很有效率,而且还可以保证营养哦!”

“嗯,哪天我也应该试试。”老沈竟然还十分配合地装出了一副两眼放光欲走康庄大道的模样。

尼古拉喝了一大口柠檬汁,继续说道:“有些人说我的生活没有意外,那不对啦。其实我是很喜欢新鲜感的人,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用更多的时间来接触不一样的人。时间越多,能掌控的事情越多。而且,有意思的是,当人们知道你有这样一个特殊的可爱的习惯之后,他们也会用更多特殊的经历与你交换,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坚持了三年的原因啦。”

啊,这确实是非常有范儿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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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我第一次听到艾莉萨是用什么办法起床的时候,我想的是,不会吧,认真的吗,你绝对是女版谢耳朵吧!所以我觉得你们两个真的好搭哦!”我开始把话题转移到艾莉萨身上,她听了后咯咯咯笑起来。

“哦,”尼古拉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对,她很特别,我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我也吓到了。我的意思是,我知道我的食谱计划已经很特别了,吓到了很多人,但是我是从大学才开始的,她九年级就开始用那个方法起床了!她有跟你讲过这个吗?”

我点点头,老沈在旁边装痴呆:“什么起床办法啊?我没听过。不介意跟我讲一下吧?”

艾莉萨简单地介绍了她的那个邮件机制,然后拨了拨头发说:“啊,其实要开始一件事情真的很简单。你们知道的,人年轻的时候都会有很多疯狂的念头,那个时候我想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死亡,我很担心如果我有一天早上真的醒不过来了怎么办。而且我当时就决定好我以后要干新闻了,我觉得记者最了不起的地方就是第一时间向受众传播第一手消息。所以我想,即使是自己的死讯,我也要亲自让利益群体知道。所以就有了第一版的遗书,第一批收件人,还有从此开始的早起生活。”

关于那个最初的理由我之前没听过,真的是由衷地打动了我。“我很喜欢这个理由,可是你之前都经常跟人说你是被饿醒的呀!”

“啊,是的,”艾莉萨想了一想,稍微皱了皱眉头说,“让我来看一下怎么表述……哦对了,森森,当别人问起你为什么是素食者的时候,你一般怎么解释?”

“我说我不喜欢肉。”我耸耸肩。

“所以这真的是理由吗?”艾莉萨饶有兴味地扬了扬眉毛。

“算是吧,部分的理由,因为现在我确实是不喜欢肉了。不过,的确,这不是最开始的理由。”我承认道。

“所以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艾莉萨笑得有点狡黠,“并不是我们遇见的所有人都值得去了解我们为什么会是现在的我们。”

“那又是什么事情让你觉得我是值得的人呢?”认识了艾莉萨一年,我第一次这么好奇这个问题。

“因为你也很特别。”艾莉萨斩钉截铁地说,“你记得吗,秋季学期的时候我们刚认识,那时候每周五的下午你都会在学院图书馆里写明信片,然后你跟我讲你跟世界各国的陌生人交换明信片,跟他们变成笔友,聊彼此的见闻。我当时就觉得这个女孩子很不一样,你是那种会去经历的人。”

我突然想起来,那个聚会上艾莉萨告诉我,我也在她的收件人名单里的时候,我说了一句荣幸之至。

我真开心我说了这一句,现在想来原来还有更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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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跟尼古拉两个是怎么认识的?”关键时刻还是老沈懂得入正题。

艾莉萨大一第二个学期的时候,修了某门低阶版的专业课,其中有个作业打算报道一下学校魔方社,尼古拉也是魔方社的人。

那天艾莉萨跟社长同学——汤玛斯——约好了在学生活动中心碰头做出镜采访,艾莉萨提前了十分钟到,架好了机子,试好了话筒音。碰面时间过了两分钟,一个长得跟脸书页面上汤玛斯的照片风马牛不相及的男生出现了。

“呃,你是艾莉萨,对吗?”尼古拉满头大汗地问。

艾莉萨皱皱眉头说:“我是,但你不是汤玛斯。”

尼古拉把气喘上来了,忙不迭地解释:“呃,我不是。我叫尼古拉,我也是魔方社的。汤玛斯他现在有急事赶不过来,真的很抱歉。如果你的那个采访一定是要汤玛斯的话,他可以改日约时间。但是如果你也要赶截稿日期的话,你可以采访我的。”

艾莉萨觉得这事儿有蹊跷,问:“我能冒昧地问一下到底是什么急事儿吗?因为我今天上午还跟他确认过,他说下午采访没问题的。“

据尼古拉同学所说,汤玛斯家的马桶一周前出了个不大不小的状况,报修了之后却又一直事务繁忙没时间呆在家里给修理工开门。修理工到访不遇了两回,估计也是满肚子的憋屈。今天做采访的一个小时前修理工又一次按响了汤玛斯的门铃,汤玛斯开门一看,心里一块石头放下来,可算没让人家到访不遇第三回。

结果呢,马桶君的病情比修理工所想象的要严重,汤玛斯眼看着约了采访的时间快要到了,就一咬牙把修理工锁家里,下楼开车准备去学生活动中心。汤玛斯走到半路,修理工一个电话打过来说让他回去一趟,有个零件需要买。汤玛斯浑身血倒流,心想天哪这都是什么事儿,采访估计是赶不上了,然后就给尼古拉打了电话,让他去接待一下美女。

艾莉萨狐疑地问:“你现编的理由,对吧?”

尼古拉也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艾莉萨有点不痛快:“严重逻辑错误,他可以直接跟我打电话或发邮件延期采访啊,这又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

尼古拉的语气显得有点委屈:“你既然问了我理由,是不是肯定也会问他?我讲的你不信,他讲的你就能信了?我保证我讲的都是真的,你去问汤玛斯,他也一定会这么说。而且他还会特别紧张,听起来就更像编的了,那你岂不是会对魔方社社长有偏见了?”

艾莉萨觉得有点哭笑不得了:“你们就不能编个新的,让它听起来正常一点吗?”

尼古拉睁着无辜的大眼睛:“我们都不是会说谎的类型,那对人很不礼貌。尤其你还是一个新闻学院的学生。”

艾莉萨说,那个瞬间看到尼古拉特别真诚的蓝眼睛,一下子就怦然心动了。

尼古拉说,当时他说的那些的确是实话。

但,没说全。

汤玛斯在电话里还说了这么一句:“你知道吗,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那个女孩的,或许你以后会非常感谢我跟我家马桶。”

果真被汤玛斯同学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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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艾莉萨又转向我,“说到理由,森森你刚刚还没讲你真正的变成素食者的原因呢。”

“我想应该是因为我?”老沈又见缝插针地戳了一句进来。

“真的吗?听起来像是很浪漫的原因?”尼古拉同学这下也开始八卦了。

可能,也许,大概,吧?

我第一次见到老沈是在一个什么国际学生的活动会场上面。发型不错我喜欢,眼镜框我也很喜欢,衬衫我也很喜欢,他跟一帮男生兴高采烈在聊些什么,谈吐间的感觉我也很喜欢,所以,虽然他长得不够帅,但还是成功地让我记住了他的脸。

老沈同学反正是记忆一片空白,说完全不记得在那个国际学生的活动上面曾经跟我擦肩而过,一口咬死第一次见到我是在学校图书馆前面,那时候我戴着一顶非常夺人眼球的白色毛线帽,穿了一件米色长风衣。据老沈同学描述,外国女生都实在不怎么注重穿着打扮,大秋天的,上身随便裹件套头衫,下面穿一条肥大的运动裤,脚上还敢踩一双UGG,再好的身材也给穿没了。而我是那时候图书馆前面站着的唯一的看起来像是“收拾过了才出门”的人,老沈同学于是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

“而且你穿成那个样子特别不显肉,太欺骗观众感情了,不带这样的。我一定要跟我所有哥们儿强调这一点,找女朋友不能在冬半年找,根本是走马观花啊。”在一起了之后老沈这么痛心疾首地形容道。

后来过了没多久,中国留学生邮件群里开始有求驴友的声音此起彼伏,然后我就挑了一个寻女生的,看着最靠谱的,想要征个四男四女八人组的,回复了。正所谓不可不信缘,老沈也在这个八人组里面。于是我就很欣喜地发现了我心心念念的眼镜框,老沈也很欣喜地发现了他心心念念的毛线帽,自报家门之后发现,哎呦,还是同一个学院的,那更是亲切万分了。

后来就又发生了各种各样增进感情的事儿。冬天嘛,各种节日,各种聚会,能在一起厮混的借口多了去了。过春节的时候我是彻底被老沈打三国杀的样子惊艳到了,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小心脏不停乱跳的,牌打得都不经脑子,偏偏当时点儿背抽的是内奸。那天仨反贼都是被老沈做掉的,实在太虎了。反贼阵亡后,主公亲自把我解决了,老沈没动手。

老沈开车送我回宿舍的时候我还在琢磨,我一个女孩子家家到底要不要告白呢?结果那边厢老沈倒是直接给了我一个offer,说:“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南方姑娘像你这么北方的,要不赏个脸咱俩处处?”

我当时脑子都懵的,老沈那语气严重不行,太像调戏了。所以我就问了一句:“等会儿,我好像有点儿没理解你前一个句子。到底是褒还是贬啊?”

老沈后来说,他当时看到我那个傻缺的模样,心里一咯噔,觉得走了步坏棋。我说你现在路边给我抓一个姑娘来再问那句话,搁谁谁都是那傻缺的反应,你夸人能用点儿正常的词吗?

但是老沈当时还是佯装镇定地说:“行了你甭管前半句了,后半句你觉得怎么样?”

我捯饬回去一下他后半句问的是啥,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说:“啊!敢情我不是单相思呀?”结果这句话之后一直被老沈当做把柄。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之后还一直在纠结,他说我“北方”,到底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觉得我过分的活泼可爱了?

第二天起我就只吃素了,因为觉得“默默坚持一件事情”看起来特别温顺,尤其是“默默坚持当一只食草动物”。

老沈吐槽道:“人家都说吃素的人性格特别平和,没见过像你这种越吃素越能顶嘴的。”

我说:“好的呀,那我以后不给您当捧哏了,您说单口相声去吧。”

老沈好心情地一把把我捞他怀里:“别嘛别嘛人家可喜欢你顶嘴的样子了。”

- end -

写作于 2013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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