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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警》:誰更需要烈火

跟林超賢導演的前作《證人》和《線人》相比,《魔警》延續其悲情主調,但整體上並不算一齣成功的作品。《魔警》也可和杜琪峰及韋家輝合導的《神探》比較──兩者同樣受徐步高隧道殺警案啟發而創作,也同樣以精神失常的警員為主角,但《魔警》也相對失色。這齣電影的致命傷是劇本:有關角色和情節的失實犯駁之處還是次要,最大的問題是敘事的結構散亂,既無法好好講一個故事,也干擾了其有關道德兩難的主題探討,以致輕重失宜。

主角王偉業(吳彥祖飾)是個悲劇人物,他愈執著要當一個好警察,便愈難如願以償。他的精神分裂更似是一種主題性的隱喻多於寫實的設計(難怪戲中有關心理治療的描寫那麼粗疏失實),不單是一個人兼有良善和邪惡的兩面,更意味著一種愈想抵抗罪惡,便在罪裡陷得愈深的內在矛盾。


《魔警》有兩條主線,其一有關盜賊「鬼王黨」及其於警隊內的內應,其二則是王偉業的人生困局。表面上,「鬼王黨」的出現是勾起王偉業童年創傷以致其精神崩潰的觸發點,但實際上只有其首領韓江(張家輝飾)才是箇中關鍵。所以中段王偉業在「韓江」(其實只是其幻想)的提點下,暗中挑撥其餘的「鬼王黨」匪徒從而使其瓦解的一段戲是一大問題。這段情節跟「魔警」的主題無關,無謂地佔了太多篇幅,也不免犯駁──王偉業看到「韓江」的幻覺意味著他已精神病發,卻又能冷靜機智地佈局對付賊黨,並不合理。

故事初段,王偉業不知眼前人的身份,輸血救了韓江一命,後來才知到後者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賊,因而被長官責備,感到內疚和壓力。表面上,這情節關乎一個警察的專業倫理,牽涉到當一個警察面對一個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時,應「想佢去死」,還是歇力使其受法律之制裁。這樣「魔警」之出現,似乎是一個本來敬業的警員,因為制度不足以彰顯公義,掙扎過後選擇了私下制裁,以暴易暴(這正是《風暴》中劉德華飾演的警官之境況)。然而觀眾後來才知道,王偉業的境況是前者的相反:他本來是以暴易暴的復仇者,因悔咎才矢志成為一個好警察,但最終還是失敗。韓江給主角的衝擊並非源自他的大賊身份,而是他的容貌俏似一個被王偉業殺害的警員,重新燃點了王偉業壓抑多年的黑暗之火。

王偉業為人固執耿直,旁人大都感到他難以相處。他這種性格來自小時候父親的高壓式管教,常常被父親體罰,不斷被灌輸「要做對的事,不能做錯的事」這種二元對立的信息,在罪咎和羞恥中長大。他本來住在村屋,但整條村要被政府收回再發展,村民抗爭,警隊則派員鎮壓。童年的王偉業目睹父親在抵抗中被意外燒死,諉過於其中一名防暴警察。王偉業跟蹤那警察回家,並縱火報復。該名警察被燒死的慘狀烙印於其心中,使他感到後悔,後來便成為執法者,並照顧那警察的年邁母親,作為贖罪。

因此,王偉業的悲劇並不同於那種警匪類型片裡常見的「警察為了制裁壞人而越軌」的橋段。他的內在分裂源於其童年兩種矛盾的父親形象:親父教他要作正確的事,但成為了「暴民」;「殺父仇人」是個盡忠的執法者,下班後也是個孝子。王偉業把遵行父命和補償過犯的意圖結合為「當一個好警察」的意念,並嘗試替補其「殺父仇人」的位置,是為一種錯位的「繼承父業」。兩位前人皆葬身於火海,似乎預定了王偉業最終也必死於烈火之中的宿命。


電影後半段,真正的韓江已死,出現在王偉業眼前的「韓江」是其內心投射,其實也可以是當年被燒死的警察的幻象。「韓江」純粹是個壞人,象徵王偉業的陰暗面;但當我們把這個「張家輝」視為那警察的話,他本身便帶有一種正邪一身的曖昧性──他既是執法者又是「殺父仇人」,而王偉業長大後「繼承」了他的位置,也延續了那內在矛盾。導演選擇了韓江作為王偉業的內心鏡象,似乎是為了淺白易明,以及製造觀感上的衝擊(韓江的詭異笑容令人感到驚慄),卻削弱了藝術表達的層次感。


電影的結局是油站大爆炸,王偉業跟警員陳志斌在火場裡面,而後者就是跟「鬼王黨」合謀的腐敗警察,在最後一幕被困於車廂裡。表面上主角最後的心理掙扎仍是「應讓這壞人去死,還是盡責拯救他」的老調,但真正的抉擇是「我應怎樣死去」:究竟應開槍自殺來跟「心魔」了斷,還是以「好警察」的身份犧牲。其實陳志斌肯定會被燒死,王偉業則還有一線生機,但他選擇救人,結果雙雙被燒死,並無實際效用,只有精神性的分別。烈火在這裡兼具判罪和潔淨的意義,而最後陳志斌的罪過被其他人歸在王偉業的身上,加重了後者「代罪羔羊」的性質,使其靈魂在「犧牲」中被救贖。最終電影以一行文字「人心總納一點黑」來點題,實屬敗筆。


說到底,王偉業的核心矛盾並非源於「人是否能合宜地處理內心陰暗面」的問題──他確曾犯下大錯,卻其實是個「被罪者」(馮煒文語)。他幼小時的心靈不單受親父和「殺父仇人」影響,也指向兩者背後更大的勢力。是甚麼導致悲劇?若父親和那警察都不是壞人,是甚麼使他們成為你死我亡的仇敵,並使罪在下一代延續?導演稍為觸碰卻無意深挖的正是如此:政權和資本家以「發展」之名欺壓百姓,執法者作為「國家機器」被推上前線,普通人為了「職責」而成了壓迫者的同謀;陳志斌為了樓債而作惡,與巨大的惡勢力沆瀣一氣,其實都是「被罪者」。若烈火只能淨煉王偉業個人層面的罪,絕不足夠;需要烈火的,還有那已然體制化、成為宰制的貪慾。


(原載於《時代論壇》1359期,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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