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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香港 2019年8月13日:臥底疑雲、救護員遭射爆眼

那陣子我會把在Facebook及網上論壇等平台看到的消息及新聞剪存到Blogger作紀錄。現在翻查發現純粹C&P圖片到那裡是無法保存的,會隨著原圖片的連結失效而消失(不知Matters是否也一樣?)。那一天的新聞包括:香港國際機場集會、尖沙咀抗爭現場急救員眼部中布袋彈,及其他新聞。過了兩年,強權加強發動假新聞戰,抹黑受害者。

【有證據】喬裝示威者起衝突袋有木棍 跌出身分證與深圳公安名字吻合!

http://hvp.healthalover.com/view3/6374/

今天(13日)機場再有集會,市民大致十分規矩,但傍晚突然有黑衫人起衝突,其他市民立場制止及包圍他,其間該名男子跌出身份證,一查看竟是內地身份證!他立即逃走,漏下的袋裡有兩支木棍。網民立即上網查,發現深圳福田公安局有一個名字與年齡皆吻合的公安,令人懷疑是有公安假扮示威者搞事及做臥底,情況令人震怒及憂心。


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 Undergrad, H.K.U.S.U. Instant News

2 hrs · 

https://www.facebook.com/undergradnews/posts/3468985299781835?__tn__=C-R

機場疑有公安出現 大批市民上前包圍

【學苑即時】有一名疑似為公安的男子被市民包圍,曾一度被拉到地上與市民糾纏,現場保安到場隔開,事後該名男子面上帶傷,現時被現場人士查證其身分。

現場市民要求該男子出示委任證及手機紀錄,但他否認自己為公安。惟現場人士從個人物品中找到他的港澳通行證,他便聲稱自己從深圳來送朋友機,並非中國公安,而是辦公室文員。惟在場人士翻查資料後,發現有福田分局的輔警與該男子同名同姓為「徐錦煬」。

市民為了查證男子身份,便翻查他手機內的微信紀錄,發現有一個名為「蛙泳愛好者」的群組,曾發出「全部人去二號客運大樓」的短訊。而在該男子被市民包圍後,出現「錦煬被圍了」的一個短訊,有成員號召其他群內人士解救他,在事發後管理員迅速把徐男踢出群組。其後徐男聲稱頭暈,救護人員到場協助。現時他雙手被索帶索上,現場有人士築成人牆讓他送上救護床。

 Salena Chung Facebook

· 3 hrs · 

機管局呃人

出面嘅牌寫cancel 入面照上機,係airside見到仲可以boarding

請forward

Justin Li is feeling furious. 

8 hrs · Facebook

過期催淚彈對人無害???

呢個就係證據!!!

星期日警察係我屋企附近亂放催淚彈!

仔仔d 衫朗係出面唔記得左重洗,

今日一著衫仔仔皮膚就發到咁!🤬🤬

Joshua得7個月大,

之前無任何敏感問題!

依家帶佢去睇急症!

請問政府過期催淚彈真係對市民身體無害???

航班無取消! 但check in暫停! 機管局想令所有旅客上唔到機....

https://lihkg.com/thread/1462311/page/1

#1

墮天使夜羽

4 小時前

佢唔取消機但又唔開check in, 剩係比轉機客同貨上機

航空公司因為無取消,佢唔洗賠錢比你,當你自己no show

機管局咁做係想令旅客損失更大, 再將個矛頭推落示威者

要馬上諗計應對

航班無取消

通告只係話航班登記服務暫停, 無講取消!

【睇片搵臥底】疑警扮示威者曾刑毀車輛 網民識破「螢光棒」記認!

http://hvp.healthalover.com/view2/6368/?fbclid=IwAR0KlXf2jGCXaXoke10SLN2ppZCy3OFzClSaqdqHt9XTG6Jzwm9MlydvD7Q

網民發現以前的示威片段中,有一名黑衫男的「示威者」異常激動,在其他示威者截查一輛的士後,該名男子帶頭上前破壞,踢爛的士的倒後鏡!舉止奇怪,連旁人都出手制止。網民懷疑他就是警察假扮的臥底示威者,因為他的背囊掛著一支「螢光棒」 疑似記認。近日被揭假扮示威者的警員,也是向防暴「揮動螢光棒」以示自己人。

頜骨全碎毀容 醫生轟謀殺 [蘋果日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813/20748065


【本報訊】眼部中彈少女被送往伊院接受治療,據悉她送院時,受傷右眼因眼球及組織移位,右眼眶恍如留下一個洞;除眼球爆裂,下眼皮及淚管亦撕裂,包括右眼下方上頜骨在內的多塊骨頭全碎,醫院為其進行緊急手術修補眼球及眼簾。有知情醫生形容,少女傷勢恐怖及嚴重,斥警方猶如謀殺。

據了解,事發後少女被送往伊院,她整個右眼球爆裂,下眼皮及淚管也撕裂,連眼白後面鞏膜也爆裂,「裂得好緊要」;晶體也受損,整個傷口撕裂非常嚴重及深入,由眼頭一直撕裂至鼻腔內,右眼內側眼骨、面頜骨及鼻骨均有裂開,而且並非只是裂開,而是「一塊塊散開」。

須接受大量治療

據了解院方已為她進行緊急手術修補眼球及眼簾,免受細菌感染,及需為少女全身麻醉詳細檢查整隻右眼。有知情醫生為少女傷勢感憤怒,形容是「極之恐怖及嚴重,與謀殺沒有分別」。

眼科專科醫生周敏明指,眼球破裂可大可小,最嚴重致永久失明,曾有幸運病例可保留及修復眼球,但日後視力仍受影響;她指為免對病人造成嚴重心理衝擊,醫生不會立即取走嚴重損毀眼球,由病人及家屬決定作進一步手術移除。

周估計少女或需接受大量不同治療,涉及眼科治療、重建面骨、心理輔導以至裝配義眼等;亦可能有後遺症,包括毀容、無法控制淚水及眼痛等,重建上頜骨後進食及呼吸都可能受影響。

■記者陳沛冰、何家朗  


反送中/右眼中彈恐失明!港女真實身分是第一線急救員

三立新聞網

香港「反送中」昨(11)日晚間爆發激烈衝突,香港警方有如魔鬼上身一般,朝手無寸鐵的民眾瘋狂掃射,除了直接在地鐵站發射催淚彈外,還以布袋彈射擊民眾頭部,造成一名女子右眼球破裂,已確定會造成她毀容,還有可能會因此失明,而根據香港記者的了解,該名女子其實是一名急救員,引起網友震驚。

昨日晚間一群示威者在尖沙嘴警署外聚集,警方為了將人群驅離,多次擊發催淚彈,還在10公尺的距離內直接對民眾開槍,幾聲槍響後一名女子應聲倒地,民眾上前查探發現她右眼中彈,鮮血流得滿地都是,場面怵目驚心,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急救手術。

有香港記者了解情況後爆料,其實該名中彈女子是一位急救員(First aider,FA),引起網友震驚,儘管有人緩頰指出中彈女當時並無穿急救員背心,但大部分網友仍怒批香港警察違反《國際人道法》。

有香港的醫護團體就表示,雖然「前線醫護人員一向將廣大市民的身心健康視為己任,但與各位一樣,脫下制服的我們,亦只是渴求公義、真相及自由的香港人」,要求「停止傷害香港市民、停止破壞香港法治、停止操縱市民分化社會,還我真普選!」並從今日開始發起無限期罷工行動。

除此之外,昨晚半夜一名網友自稱是「中彈女」的妹妹,在網路上透露姐姐的傷勢,稱醫師告知姐姐的右眼眼球破裂、淚管系統也遭受波及,視力可能會受到永久性的創傷,最嚴重的情況可能會失明;眼頭到眼袋下有一道相當長的撕裂傷,中彈位置周邊的鼻骨、眉骨全部碎裂,雖然有緊急接受手術,但毀容已確定無法避免,希望大家可以一起為姐姐祈禱能夠恢復健康。

日內瓦公約中的《國際人道法》有明訂,就算爆發戰爭,也應避免對平民、難民、戰俘、記者、醫護人員、宗教人士等進行攻擊,雖然這條法並不具備國際法律文件效力,但也被當成是促進注重人權、人道的重要準則。(黃朝郁報導)

《Fake news 當道》

醫學治眼Like Page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426799847556560&id=2087023804867501

16 hrs · 

昨日有垃圾文妓扮作醫護人員寫文,嘗試誤導大眾。

// 1)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子彈不能射到女傷者。

2)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女傷者的傷口是硬物插入造成。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3)傷者進入QE, x-ray 照片已經證明一切,但傷者堅持唔報警,因為報警後警隊可以取得這張X光片,還警隊清白。

4)在場的有線電視採訪的四分鐘錄影片段,證明傷者受傷前,警隊並沒有開槍。警隊因有同事燒傷,所以call了白車一部,最後警隊也讓這名女傷者先去醫院,受傷警員等第二部白車。

5)不如大家在網上呼籲傷者和家屬們公開這張X光片,還大家一個清白。 //

筆者嘗試逐點回應,以正視聽。

___________________

//1)傷者受傷的位置並不是警隊射擊的範圍,除非子彈會轉彎,否則子彈不能射到女傷者。//

子彈不會轉彎,但會跳彈、反彈。英文叫 ricochet。所以戶外靶場通常會把射靶放於小山或沙丘前。

___________________

// 2)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女傷者的傷口是硬物插入造成。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如果是被布袋彈打中,面部一定有火藥造成的燒傷???

文妓根本連基本槍械常識也沒有。 火藥是用來推進發射體, 已射出的布袋彈怎會有燃燒中的火藥? 怎可能造成什麼面部燒傷? 難道你以為布袋彈射中人後會再燃燒、爆炸?

如果被極近距離射擊 (所謂 point blank), 則有機會有火藥殘留在衣服或皮膚上。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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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布袋彈打中,相信已經死亡 //

相信已經死亡??? 文妓以為自己是醫學權威? 之前中布袋彈的記者示威者就全部死了嗎?警方不是說過布袋彈很安全的嗎?

正如我也以為人沒有腦袋則會死亡,但眼見文妓腦袋空空,卻在網上胡言亂語。世界的確大得很。

___________________

// 3)傷者進入QE, x-ray 照片已經證明一切,但傷者堅持唔報警,因為報警後警隊可以取得這張X光片,還警隊清白。//

X光會證明一切???

首先,傷者因眼部重創入院, 第一時間不會去照 X 光, 而是去照 CT (電腦斷層掃描)。因為 CT 才會更清楚顯示傷者頭骨有否骨折, 腦部有沒有出血,眼球是否還是完整。 X 光在這情況下根本不足以解答這些問題。

寫文者是醫護人員? 別說笑了。

其次,CT 會證明什麼呢? CT 可能會發現面顱骨骨折, 可能會看見眼球已經不是一個完整圓形。 如果布袋彈穿了,更可能會發現眼球內有外來金屬物。 (因有這個機會,所以當晚也不可能做 MRI 磁力共振)

我想問問法醫上身的文妓,到底得到以上 CT 報告後,又如何可以「還警隊清白」呢? 只有外行人才會那麼天真。 真正看慣 CT 報告的醫護人員只會得啖笑!

___________________

反觀蘋果新聞寫: 

// 有記者立即說:「我嗰陣喺現場,我見住佢中彈,見到彈殼。」「記者親眼見到子彈攝喺眼罩裂縫」//

暴徒用「丫叉」射鐵珠會有彈殼? 別說笑了。

有圖有真相。

___________________

跟英軍射過 SA80 rifle, pistol, shotgun,攞過槍法徽章的英國眼科專科醫生上。

唔該幫手 share, like 同 comment, 唔係冇人睇到。

警放碌竹入示威者背包 涉嫌插贓嫁禍

2019年08月12 蘋果日報

昨晚數十名疑似警方飛虎隊化身「示威者」,混入銅鑼灣軒尼詩道示威者當中,並與大批防暴警察合力制服並拘捕大批示威者,該批可疑人士隨即被記者質問身份,惟眾人都逃避提問,更呼喝在場記者。

而防暴警察進行拘捕行動期間,有傳媒的直播片段拍攝到,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示威者被多名警員圍捕帶走,而該名示威者被鎖上手扣,其間一名站在示威者身後的速龍警員突然蹲下,並拾起一支長竹枝,並將竹枝放進示威者的背包內,令人質疑警方故意「插贓嫁禍」示威者藏有攻擊性武器,其後新聞片段被市民截錄放上網瘋傳。

該名被捕的白衣示威者見到在場記者,隨即大呼:「記者,救我呀,支竹唔係我㗎。」說罷即由警員迅速帶走。

另外,亦有其他短片拍到,有速龍警員制服示威者後,將地上一支疑似鐵針撿起,隨即放入示威者的背包內。

「插竹嫁禍」青年仍留醫 母 :被警察毒打到腦出血 [蘋果日報]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realtime/article/20190813/59926586?utm_campaign=hkad_social_applecitycrime&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utm_content=link_post&fbclid=IwAR3YFN_SBbT8hOHq2XCPu8RmK6kiIVxSrorV4ibxJOGW9tBrhw7A2rkMNn8

【13:10】伍綽霖在北區醫院接受X光檢查後,返回觀察病房,全程有兩名警員陪同

相關新聞:【逆權運動】扮示威者又唔敢認係警察 抗爭者:好無恥!嬲到你宣洩唔到


8.11警方大濫捕當晚,疑似飛虎警員假扮示威者混入銅鑼灣示威群眾當中,伺機挑起衝突並進行拘捕,其中一名被捕示威者伍綽霖被警員打至血流披臉,向直播的鏡頭高叫:「記者,救我呀,支竹唔係我㗎。」而新聞直播片段亦見到一名警員將一支竹放進綽霖的背囊中。警方事後在記者會表示,搜查綽霖的背囊不涉插贓嫁禍,但綽霖母親則在facebook留言,指綽霖被警員毒打到腦出血,要求跟警方對質。

綽霖母親今早在facebook留言:「我是被捕者的媽媽,請三合會李桂華高級警司出嚟同我對質,影片內容是切切實實的證據,你還想喺香港所有市民面前狡辯。兒子被捕時沒有受傷,被捕後被警察毒打到腦出血,需要去醫院留醫診治。請問李Sir一個雙手反綁,被警員背後插贜情況下毫無反抗能力,為什麼要打我個仔?請警務處在傳媒面前畀一個合理合法嘅解釋給我。沒有合理解釋誓不罷休。」

早報:中國央視報導香港女子右眼受傷,引用假照片,「新聞」信源無可稽考 [ © 端傳媒 Initium Media]

2019-08-13

中國央視新聞就香港女子右眼受傷發布虛假消息 (看全文)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54 mins · 

【疑似內地公安男子遭示威者包圍,機管局職員介入調停】

大批示威者連續第五日進行在香港機場集會靜坐。晚上7時許,一名男子被部分示威者懷疑是內地公安,遭示威者包圍,機管局職員介入調停。

該名男子自稱送機,在爭執間懷疑跌下一個有證件及木棍的背包,有示威者翻查其銀包證件,發現他有內地身份證和港澳通行證。網絡論壇有人以其姓名搜尋,稱發現名字在深圳福田公安名單上,懷疑他是內地公安,於是現場示威者將其包圍。期間有一名示威者懷疑以手臂對該男子「箍頸」。有示威者用索帶綁起其雙手,並高叫「唔好畀佢走」。

其後有救護員及消防員想以擔架將該名男子抬離,但不成功。男子至今仍在擔架上,救護人員在旁,大批示威者包圍,未能離開。在長達3小時的過程中,至今未有警方到場。

攝:林振東/端傳媒

Kwok Ka Ki 郭家麒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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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rs · 

【水炮車示範 警察做假】

昨日去睇水炮車示範,警察明顯做假。

第一,警方本身拒絕示範最高壓力的水柱,要許智峰議員與我極力爭取下,才願意示範;

第二,我們發現3個假人的重量不一。最接近水炮車位置的假人,三位議員嘗試搬也搬不動,估計至少200磅;而位於30米及40米的假人,則比較輕身。

相信不少市民都有收看水炮車的示範片段。最高水壓下,位署20米外200磅的假人,都被水柱沖郁。如果是一名中等身材的示威者,一定不可能抵受到水柱的衝擊。

警方一直堅稱只會向示威者的腳步射水,但近日警方不斷違規向示威者、救護員甚至記者headshot……相信無人會相信警方到時會按規舉辦事。而且,如果示威者在混亂間跌倒時,水柱就會射向示威者的頭部了。

水炮車絕對會令示威者做成骨折等傷害,甚或死亡。水炮車絕對是殺人武器,不能接受警方用於驅趕參加遊行集會的市民。

張達明:警方不認為不出示委任證有問題是破壞法治

am730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連串事件,包括多次警民衝突,部分警員在執行職務時,包括周日銅鑼灣警員扮成示威者協助拘捕,被質疑故意遮蔽或不出示委任證。監警會前委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執行職務的警員沒有出示委任證,是違反警察通例,認為警方不認為這個現象有問題,是破壞法治。便衣警員使用警權便需要展示委任證,擔心現時警隊高層似乎大規模容許前線違反警例,速龍小隊等無委任證或編號,質疑警方有公權力但不按規矩或法例做事,對法治破壞很大。

警方承認在示威現場喬裝成不同人物,是合法卧底,還是違規違例,你怎麼看?

有人認為此行為觸碰道德底線、加劇社會懷疑,你怎麼看?

端小二 發起2019-08-13

警察假扮示威者以拘捕身邊示威者的行動手法惹爭議,是違反《警察通例》還是執法?

警方承認示威現場有警務人員「喬裝」成不同人物,有人認為此行為觸碰道德底線、加劇社會懷疑,你怎麼看?

警方是否應該以「臥底」的方式應對示威行動?


8月12日下午,在警方舉辦的例行記者會上,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承認示威現場有警務人員「喬裝」成切合不同場合的不同人物,表示是暴力升級後警方採取的策略,又指警員在示威現場不會進行違法行為,並以行動機密為由拒絕交代警方何時開始臥底行動。警方喬裝不同人物出現於示威現場是否合規,引發了極大爭議......(看全文)

抗爭者:女孩中伏爆眼就在我身旁,當時警察瞄準因為... 

(主持李慧玲、李文浩 左右大局) D100 Radio bji 2.1 發佈日期:2019年8月12日


English Lesson for Freedom Facebook

8 hrs · 

Sam:呢位 Richard 係一位居港嘅外籍記者。佢目擊到個女救護被爆頭一刻,並認為警察係存心瞄佢頭射嘅。

The whole area was full of medics and people in bright yellow clothes, indicating they were not protesters... 我哋附近都係救護員同著黃背心嘅人。換言之,無示威者喺我哋左近。

I literally saw and heard a white projectile fly past my face... [t]here was no doubt in my mind, they tried to headshot me and missed. 我見到一團白色嘅嘢同我個頭擦身而過。我肯定佢哋係想爆我頭,不過打唔中。

[T]he girl was shot 15 metres from me... whoever was shooting could see they were firing at people who were clearly visible as medics or media. 個女仔喺離我約15米位置被擊中。我肯定開槍嘅人係有心射我哋呢班擺明唔係示威緊嘅救護或者記者。

網上有人做了中譯:

//那位少女面部中槍前,我跟她距離非常近。

位置是彌敦道與柯士甸道交界附近的巴士站旁,當時全是救護員和穿鮮黃色衫的人,反映他們並非示威者,而且相距警署門外衝突的主要地點很遠。基本上所有示威者都在彌敦道往南方向,很遠很遠的位置。

少女中槍前約5分鐘,我親眼看見並聽得到有白色的投射物,在我臉旁飛過。那不是催淚彈罐,因為它發出了一下「嗖」(swish) 的聲音,而且擊中店舖時是無聲的。我當時的衣服明顯是黃色和橙色。我回過頭來,面向警署的後方,隱若看到個漆黑的露台,上面大概站了3人。我想,平常夜晚應該沒有人會察覺這露台的存在。

我毫無懷疑地相信,他們當時想射我的頭,只是射失了,因為我身邊幾米範圍內一個人也沒有,也肯定沒有任何黑衣示威者。我在牆後蹲下,躲在一棵大榕樹後面。

大約5分鐘後,少女在距離我15米的位置中槍。我毫無懸念的相信,無論是誰開槍,他們肯定看到自己開槍的目標,很明顯就是救護員或傳媒。//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ref=external&v=233493572015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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