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軒
陳伯軒

喜歡文字,熱愛閱讀。怪癖是買了新書之後會一邊嗅書本的味道一邊吃吃竊笑。 聯繫方式:boxuan0531@gmail.com

社區活動|租房定心丸|房東扮豬吃老虎,房客只能連夜搬走?!

不要跟我當年一樣忍氣吞聲,既然你有道理,就該據理力爭,別被惡房東唬住,那些話術都是狗屎!找家人或朋友求助,保護好自己的安全之後,華麗的反擊!讓他好看!

關於我自己的租房經驗,其實並不如很多人的豐富,但是寥寥數次的租屋經驗中,竟也讓我碰到難以接受又憤怒的經驗,最後讓我幾乎是連夜搬走,各位且聽我娓娓道來。


那年我跟家人賭氣。當然有一部分是對於未來的生活充滿不確定,又對於當時的生活感到茫然,加上跟家人生活充滿摩擦,難以適應,我毅然決然報考研究所,當時的我並沒有想這麼多,我想…...更多的是一種逃避吧!我想逃避我的家庭,也想逃避那種『你現在已經是大人了』的期許。

總之,我去參加筆試,然後考回了自己母校的研究所。

也許是期待一點改變吧!也或許是希望可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不想住在自己學校附近。

想著:「反正這一區我已經很熟了,換個地方試試看。」正巧當時有另一位高中同學也在同縣市讀研究所,就很自然地跟他搭上線。

提到我也將跟他在同縣市念書,馬上就介紹起自己已經住了數年的租屋處,聽起來合理的價位、好溝通的房東、附家具的套房、花園圍繞的住房,且附近生活機能良好,怎樣聽起來都很不錯,最後加上還有認識的朋友住在一起,也比較不用擔心有什麼狀況,於是也沒有打聽更多,立刻就簽約準備搬家。


搬家當下非常順利,房東是一位中年男性,沒什麼口音,總是穿著POLO衫跟短褲。

他沒有住在租屋處,這是我滿意的地方,不過有需求反應也非常快,用LINE可以直接溝通,讓我這不太喜歡講電話的房客輕鬆不少。

除此之外,我的同學還跟我提到這房東有些很棒的地方。

比如中秋節會送大家月餅,端午節會送上粽子,有時候還會請房客吃水果,以及籌畫烤肉活動,聽起來都很不錯,加上在我居住期間也碰到定期清洗冷氣的維修,代表是會主動維護環境的那種房東。

事前還會貼公告,進房前還打電話詢問,都讓我對這房東的評價直線上升,畢竟我最討厭那種不事先提醒,就帶人看房,或是進來拿東西的房東,實在敬謝不敏。


我在開學前兩個月就搬進去,一來是實在難以跟家人繼續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另一方面因為必須要自己負擔學費,也得趕快到新的地方找工作。

簽約當下很順利,一個月的押金也合理,價錢雖然我忘記了,但是房東聲稱「包水、包網路、包第四台,酌收公用電費。」當下覺得非常實惠。

加上我同學一臉笑吟吟地歡迎我,帶我到附近逛逛,還說以後可以互相幫忙,課後一起吃飯。正當我以為一切都非常順利,卻沒想到因為過於信任朋友,讓我吃了大虧。


記得那天是入住後的半個月,正巧碰到張貼電費單的時候。

那房東通知繳交電費的方式是這樣的,因為有獨立電表,可以知道每一間房間使用多少電,房東會依據度數換算成要收的錢,公告在布告欄上,並找時間跟房客收現金。

那天我去看公告的時候,卻意外發現我使用的電費比別人硬生生多一截,當下我有些意外,趕快叫朋友來看一下這公告。

「是不是房東算錯了,還是你的電錶壞掉了,要不要請他看一下。」

我立刻通知房東,心想:「我才來半個月,就算再怎麼用,也不可能比別人一整個月份的電費還要高吧?」而且我也不是第一天在外面租房子,這半個月就要快上千元,到底怎麼回事。

房東煞有其事地到我房間檢查,還帶水電師傅一起來,把總開關關掉,測試好久,最後房東有了結論:「你電腦用太多了啦!冷氣少開點。」

言下之意就是「電表沒問題,他也沒算錯。」
只是我冷氣開太兇,還整天宅在家打遊戲,當然電費高。

我承認當時我剛從一個地獄般的工作解脫,稍微放縱一下,被他這樣一說,也不好意思再多說什麼,更沒仔細看公告,加上並不是不合理到誇張的數字,也就沒計較,掏錢就把電費繳了。


日子繼續過下去,因為不想再繳高電費的關係,我開始常常待在學校研究室,吹免費的冷氣,還可以肆意使用學校圖書館的資源看書,我也樂得少回家,於是心想:

「這個月總沒問題了吧!」

等到電費公告的日子,我又再次湊到布告欄前,卻意外發現,這次的電費是已經等於我1.5個月的房租!我白天常常不在家裡,晚上也很少開冷氣,我實在難以接受這數字,也知道跟房東反映不會有任何結果,畢竟上次都來檢查過了。

我開始仔細研究這數字是怎樣被「換算」出來的。

比照我自己紀錄的度數,跟公告的價錢,我嚇得一身冷汗,因為一度電居然要……

「5.8元!」

這是什麼天價數字啊!不是說好一度電3元嗎?雖然比台電公司的貴,但我知道這是租房潛規則(其實這是違法的喔,大家可以去檢舉不守規矩的房東),簽約當下這數字我是可以接受的,怎麼從3變成5.8的?!這是什麼數字!

聽了我遭遇的台北朋友,當時正在文化大學念書,他說:
「我這在山上,一度電6元我也就認了,你那什麼鬼地方,還不是市區,這什麼價錢?!」

是啊!我的門牌號碼可是掛著○○鄉呢!

用這一度電5.8元是什麼意思?

我跑去跟同住的朋友說這件事情,他卻跟我說:
「我也不知道怎麼會這樣欸,我住好多年都沒這問題啊。」之後就再也沒管我過。

我馬上去找房東「詢問」,得到的答覆是:

「個人用電是3元啊!只是要加上其他公共設施的共用電費,因為換算很麻煩,所以那2.8元加上去,再各自乘上大家的使用度數,才是大家要繳交的電費喔!」

「可是我這數字很不合理,這樣算法對於我來說非常不公平,不能只是因為我個人用電比較高,去牽扯我應該要交比較多公共電費啊!」

「我們這些年都是這樣收的,也沒人反應過,我不可能因為你就更改算法,那樣對其他人不公平啊!」房東緩了緩,接著說:

「那……我什麼時候跟你收電費比較方便?」

電話那端傳來的讓人聲音,讓我噁心,也讓我覺得這房東根本是扮豬吃老虎,吃定學生老實。

「我最近比較忙,不然我看看哪時候有空再通知你。」我忍下想嘔吐跟罵髒話的衝動,把電話給掛了。


隨後我算一算這樣下去根本活不下去,等於我每個月比別人多一倍的房租,這價錢都可以住市中心了,加上那位本來「很熟」的朋友,後來根本沒什麼交集,碰到事情也不願意幫忙,有時候還得在他忙的時候幫他顧貓,留在這邊實在沒什麼好處。

最後我算一算,加上違約金,我搬走肯定比繼續租下去划算,長痛不如短痛,我立刻就決定搬走。

隔天我通知房東我馬上要搬走的消息,他還說要沒收我的押金,我也不跟他客氣:

「你要扣就扣,反正我繼續住下去要付給你更多。」

慶幸我還留有大學時代房東的電話,打過去問,所幸還有空房間,我一週內就搬走。

搬家那天「那位朋友」沒出現,跟人間蒸發一樣,連來送一送的義氣都沒有。我沒有打掃室內,反正灰塵就讓他留在原地,房東嘴上不太高興,卻也拿我沒辦法,畢竟我多付給他很多「清潔費」。

最後他沒有扣我押金,但是我也沒多高興,那些本就是我該拿的,如果他硬要照合約走,也不敢肯定我會不會跟他對簿公堂,到時候他可能還得吐更多錢還我,所以嘴上抱怨幾句也就完了。

換作是現在的我,絕對不會跟他善罷甘休。


最後跟各位租房房族們提供幾個建議。

1. 別因為朋友的關係就輕易選擇租房地點,自己要睜大眼睛顧好自己的權益。
2. 台灣有很多房東喜歡利用電費多收錢,你可以直接去檢舉他,那是違法的。不過如果你真的很想租那個地方,也可以接受被多收錢,請房東明明白白寫好收費方式在契約上。(或是找可以直接繳交台電電費單的租屋處)
3. 不要跟我當年一樣忍氣吞聲,既然你有道理,就該據理力爭,別被惡房東唬住,那些話術都是狗屎!找家人或朋友求助,保護好自己的安全之後,華麗的反擊!讓他好看!

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好房東、好鄰居,我覺得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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