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同,所以异类,走向死亡的一生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 ...
一百年前鲁迅先生在作品<<记念刘和珍君>>里写道这句话,不想去探究为什么这么写。
只是突然想起这句话,也许自己内心太阴暗,也许太痛苦,也许太厌恶。
曾几何时,我也相信少部分人是邪恶的,大部分人还是善良的。
然而,中国足够大,人足够多,足以放大少数的恶,这样的少数还有什么意义呢?
一次次的人间悲剧,让人很痛苦,也让人更厌恶这个世界。
想起几年前,佛山的小悦悦惨剧,多少路人在冷眼旁观,冷漠地走过,最后只有一个捡垃圾的老婆婆施以援手。
小悦悦死了,这也许是个解脱,这个世界太悲凉,不配你来到这片土地。
人活着真是受罪,人就是来世间受苦难的,不是吗?
看着那十几个灵魂早已经死去的人,却只能从道德上谴责,因为他们无罪!
那么什么条件下,才有义务去救人呢?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1,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夫妻互相有救助义务 2,职责义务,比如消防员就有救火的义务 3,先前不合法行为导致的救助义务
这是怎样的邪恶法律? 这些灵魂都没有的人,还能算是人吗?这也值得保护?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体现!这个意志是多么没有人性?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 ...
大街上到处挂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是赤裸裸的讽刺吗?
盛世下,没有惨,只有更惨!
今天,被一新闻恶心到了,不舍10万手术费 48岁河南男子出走离世!
十万,一条命就值这么贱吗?也许在国内,的确是贱。
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呢?但凡有一线生机,都不会轻易选择死!
我们活在一个一般人病了,如果没钱就得等死的国度。
而大国企满天飞,体制内的人肥的流油,有钱到可以把全身的器官都换几遍,呵呵
我们没办法不去羡慕高干病房的人,医疗政府全部买单,因为我们是体制外的人。
我们没办法不去羡慕那些土豪,因为我们为了省那10万元,就可以去死。
想起我父亲,哎,辛劳了一辈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医院的病床上。
医院一句话:走司法程序,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医生拒绝我查看病历,拖延封存病历,后补病历!还否认以上事实,呵呵。
医生,白衣天使!医院,救死扶伤!开玩笑!
医疗纠纷起诉到法院快两年了,还在司法鉴定,拖着拖着,最后还能剩下什么?
一年又快过去,老爸的骨灰都不给家属拿走,得放在阴暗的殡仪馆,哎,数数日子,又得去交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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