惶惶远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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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路了就坐船吧

看与恶有感而发

(编辑过)

看了与恶剧让我想起一个人,他死的时候30岁,活到现在也50多了。

我在某地法院工作时,在行政庭,那时候,行政诉讼就是个笑话,实在闲得慌,我们几个年轻人会关上门吹空调摆龙门阵打长牌(一种类似麻将的纸牌),然后分管院长就来骂我们:年纪轻轻的,不求上进,一点眼水没得(不会审时度势的意思),你们没看到隔壁忙惨了哇,各人不晓得去学一哈啊!

然后我们就到其它庭给书记员打杂,比如坐在旁听席帮书记员记录,就是给书记员当书记员。

这个犯罪嫌疑人又瘦又黑,脸上长了点疮,看上去不健康不清爽的样子,但一双眼晴很奇怪的长在脸上,有点像画片里埃及法老的眼晴,就是那种大大的,描了黑眼线,眼睛黑白分明那种。

可是这双眼晴像苍蝇一样,或者是被猎枪惊醒的鸟,老是跳来跳去,开始我以为他在找谁,可是这双眼没有焦点,在任何东西上都停不了一秒钟。

他说话语速很快,像机关枪突突突,法官好几次喊他慢慢讲,他就像小孩子犯错一样吐吐舌头,说一声呸呸,然后慢慢讲,然后再加速,最后还得律师来讲。

律师主要是对精神鉴定结果表示质疑。这个人5,6岁时母亲跟人跑了,父亲带着他到各地找妻子,钱用完了睡马路,捡垃圾吃,慢慢,爸爸精神开始失常,前一秒还好好的,突然就翻脸骂他,于是他被送进福利院。在那里他感受到了安宁稳定,看了好多书。

成年后,他到一家专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的工厂打工,他是里面少有的健全人,很受重用,他决心像书里的人物那样为自己开创一个未来,美好似乎在前方招手。

可是他那么单纯,他学到的东西大多从书里来,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书本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的,往往与现实相反,可惜他不是知识分子,却有了书呆子的毛病。

他与厂里轻微跛足的姑娘结婚,婚后才知道女人更大的毛病是癫痫,两人生了小男孩,小男孩也有癫痫,书呆子有点应付不过来,工作出了差错,被降级到车间做小工,那些残疾人,固然可怜,可一旦有比他们更弱的人,特别是以前还高高在上的人,他们践踏起来更狠。

书呆子做了一件呆事,工人经常小偷小摸点东西,书呆子也偷了点,还在工友中吹嘘。他解释说是为了和工友们打成一片,也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呆子,也会像别人一样偷东西。

然后被举报,被拘留,被开除。

回到家老婆让他滚,不想看到他。

邻居带民警来叫门时,他说老婆和小孩还在睡觉。

房间臭得吓人,他的脸已经被尸水或者尸臭熏出脓疮。那是命案一周以后了。

不出意料,精神鉴定他在犯罪时是有行为能力的。

精神鉴定包括医学鉴定和司法认定两部分,一般来说,医学怎么鉴定,司法就怎么认定。谁能担得起认定错误的责任呢?

他30岁时被枪毙了。

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的,法律不是用来惩罚人的,惩罚人有刀子棍子就可以了,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包括坏人,更包括呆子。

可实际上呢?

一位法官告诉我:精神异常杀人,会否定罪,关键因素是其家庭的经济能力,如果家庭无力管束,治疗与支持,多半被认定犯案时有辩识能力而被定罪。

所以,现实中,精神病虽然无罪,但是,穷,绝对是一种罪。

后来,我离开了法院,为了多挣钱,我做起了律师,可是仍然无法适应,最后到了一个与钱打交道的单位,因为有钞票加持,环境干净整洁,人们温文有礼,呆久了,就安定下来了,唯独同事们议论某某,嘲笑某某的笨拙,愚蠢时,我就会想起那双眼晴,那双跳舞的眼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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