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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教會傳道人,香港人。

縱苦無因。惟神有愛(苦難神學初探)

苦難,在無神主義的世界中,被視為偶然的機率,受苦者無尤無怨;苦難,在創造主護理的世界中,被視為善意的默許,受苦者對全能者無言以對。不論信或不信,經歷苦難的人,若非灰心失意離開神,就是在苦難中滿心經歷神的恩典,究竟苦難的存在如何幫助我們去認識上帝?神學為牧養苦難者提供出路,只少筆者認為在牧養處境不能輕易以「苦難是奧秘」為答案,我們務要竭盡所能在神學方法中找到答案,為要帶領苦難者到上帝的面前。

處理苦難的神學進路

過往神學家多以哲學進路處理苦難問題:在「上帝是全能的」、「上帝是慈愛的」以及「苦難存在」三項表面上邏輯矛盾的真理命題中遊走,而結果建構的「上帝」只能生存在哲學家的思維系統中,與聖經所見證的上帝大有差距,甚至因在理性思維上解決不遂,便以「苦難是奧秘」為總結。因此,哲學進路多年來並不能叫我們對上帝的理解有更進一步的突破。自二十世紀初開始,神學家反思哲學對於處理苦難的缺欠,重拾以上帝為啓示的主體──藉上帝的行動及自我揭示為神學的基礎方法,因此聖經文本是切入點。聖經對苦難的詮釋並神在苦難上的作為,可以讓我們謙卑「聆聽」苦難意義和上帝的本性,以致我們明顯看見聖經見證的上帝與哲學家的「概念上帝」截然不同:

  • 這是賞罰分明的上帝──苦痛是耶和華對阿當夏娃犯罪後的審判(創三16~17)。由舊約至新約──洪水事件(創六~九)、申命記之禍福講章(申廿八)並末世終極審判之賞罰(啓廿一8)中,這位因人的罪而降苦災的神鮮明不已。因此,苦難因罪惡而來,苦難為審判、管教、懲罰而存,苦難是上主動積極的行動。
  • 這是極端的慈愛與公義的上帝──出乎哲學家意料之外,無感的上帝(Impassibility of God)[1]竟然為愛在基督裡受難於十字架上,[2]這是那「上帝受苦」的行動,揭示了一位甘願自限受苦的全能上帝,為要成就白白的拯救(極端慈愛)也同時成就嚴嚴的擊打審判(極端公義)。
  • 這是要勝過並已勝過苦難的上帝──受苦的上帝藉「復活行動」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自己勝過因罪而來的死亡,為叫萬有能因信而歸服祂自己之下(腓二8~10)。「復活行動」表明「苦難」是上帝要為世人去戰勝的對象,也流露出上帝對「苦難」的不願意(結三十三11;彼後三9)。因為,在世有苦難的人只要仰望十字架復活的主,就能得到情感上的安慰,並讚美:上帝與我同受苦難!上帝為我受苦!上帝勝過苦難!這也是解放神學家所擁抱的上帝。

由此可見,自Martin Luther與Karl Barth以降,神學家竭力脫離希臘哲學家對上帝論和神義論(Theodicy)的主導,回到聖經文本與上帝的歷史行動中,把發言權交回主動啟示人的上帝。與此同時,「十字架事件」成為處理苦難的最佳切入點,甚至是一切神學的基礎,正如Luther提出「十字架驗證一切」(Crux probat omnia)。可是,對於世界上錯綜複雜的苦難,上帝那單一而獨特的「受苦事件」仍然未能對苦難作出全面的解說,筆者將於以下篇幅指出十字架神學在處理苦難問題上的不足,並嘗試為此提供出路。

無理之苦與無因之苦

筆者在此將苦難定義為「無因之苦」(Causeless Suffering),藉此與「無理之苦」(Unreasonable Suffering)──那違反因果邏輯的苦,就是那未能通過上帝賜人的理性,進而取得合理存在資格的苦──作出區分。[3]我們對無理之苦感悲痛不憤,雖不合理,但至少我們能知道苦之因由。就如彼得前書指出受苦者有兩類:「為罪受苦」及「為義受苦」(彼前三17),前者乃自食其果,其受苦之因由明確而合理,故稱不上為苦難;後者為「無理之苦」,因自己行義而來,卻因別人的罪惡而生,雖不合理,其苦之因由卻仍是明確,受苦者抱著將來得天上榮耀之獎賞的心態去受苦,故亦非筆者欲探討的苦難類別。缺乏末世觀的不信者為「無理之苦」呼喊,他們質詢上帝的不合理,「上帝必應是合理的」(God ought to be reasonable)是他們的前設,所要求的是公平問題。D.A. Carson指出上帝對「無理之苦」並沒有作出「即時的公義」(instantaneous justice)[4],他認為呼喊者真正要求的是上帝要在每一個大大小小的事項上,都作出即時的審判。我們若活在這「極速回應」的上帝管治下,相信人類已經早已滅絕。因此認識上帝的恩典與寬容(不即時降罰),並那終末審判必將要來的事實,相信這就是他們呼喊的出路。

而「無因之苦」與罪惡毫無關係──受苦者處於無辜角色,受苦的原因不明,在人的角度連問題是甚麼亦搞不清!Stanley Hauerwas指出當一位病者的痛苦(pain)並非只來自病患(illness),而是對病因的不知道;他見證至少知道自己患肺癌的原因(吸煙過量),雖苦也不算很痛。[5]正如門徒問耶穌那生下來就瞎眼的人的受苦原因時,耶穌對苦難與罪惡提出直接的否定:「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犯了罪」(約九3)我們當怎樣解釋完全與罪無關的「無因之苦」?允准「無因之苦」存在的是一個怎樣的上帝?

十字架神學的限制與出路

筆者認同十字架神學能為「無理之苦」的苦主提供出路,受「無理之苦」的上帝抱擁他們。不錯,上帝在十字架上所受的是「無理之苦」──義人受苦最典型例子,其苦雖不合理,但其本質仍具有使命性──為要藉受苦完成救贖,其苦之因乃是世人所犯的罪,人的罪惡既是上帝受苦的原因(Cause)亦是工具(Mean)。換句話說,上帝在基督裡沒有承受與罪惡無關的「無因之苦」。對於在世承受「無因之苦」的人,十字架的上帝對他們有何意義?原來上帝沒有與他們同受「無因之苦」!上帝沒有為他們受「無因之苦」!上帝沒有勝過「無因之苦」!事實上,基督在十架上受的苦具有劃時代的獨特性,義人因別惡受苦的「十字架事件」揭示上帝為愛受難,祂為「無理之苦」存心忍耐以至於死,祂受苦的榜樣成為在世有苦難的人的盼望之源。可惜此苦與生來有嚴重智障的或先天有長期痛症的人所受的苦截然不同,「道」在歷史上並沒有成為先天嚴重殘障的肉身,來為在世有「無因之苦」的人作榜樣。十字架本質的獨特性不能為我們解答一切苦難(至少「無因之苦」是其中之一)。即使手握那「完美」的十字架神學為苦難神學的鑰匙,我們仍然對那允准「無因之苦」的上帝作出呼喊。

為「無因之苦」提供出路

我們要認識的是那允准「無因之苦」的全能者,我們要求問的是「無因之苦」的目的(causeless with purpose)並那在全能者的照管下的意義,以致我們對祂有更突破的了解。究竟世上是否有苦是「無因」呢?不錯,「無因」只是在人的角度而言,而上帝不會在自己的行為(即使是被動的允准)中找不到任何原因,正如約翰加爾文對創造主的護理(Providence)有堅定不疑的確信:神創造並一直護理萬物,一切事物發生都不在全能上帝預定的旨意外。[6]「無因之苦」也是如此,我們不會接受這是因上帝無能為力而來的結果,這正是全能者既被動亦主動的允許。筆者既然認同以神的行動與聖經文本作為主動啓示,是最佳的神學方法,因此也不得不承認聖經文本確實對「無因之苦」大致上是沉默,那麼豈不又重返「奧秘之說」那枯燥乏味的論調嗎?

聖經唯一一處直接觸碰「無因之苦」的就是上文曾提及的約翰福音九章那天生瞎眼者。[7]感謝門徒為我們詢問耶穌那瞎眼者受苦的原因,耶穌直接否定這與罪惡有關(證實這屬「無因之苦」),而進一步為這人的苦難提供一個「目的性」的答案:「但是-為要-神的工作(眾數)-被彰顯-在他(或它:苦難) 。[8]」耶穌指出神的工作(works of God)要作在這苦主身上,而更進一步說明神的工作是要透過門徒為媒介去作:「趁著白晝,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工作);黑夜一到,就沒有人能作工(工作)了」 接著的敘述以「知道」為主題(重複總共11次於約九12,20,21,24,25,29,30,31),表達耶穌剛剛所作成神的工作(醫治瞎子),法利賽人仍拒絕「知道」耶穌就是上帝所差來的聖者。最後耶穌的說話總結整個敘事段落:「我到這世上來是為了審判,使那看不見的能夠看見,能看見的反而成了瞎眼的……如果你們是瞎眼的,就沒有罪了;但現在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還是有罪的。」(約九39,41)耶穌的醫治行動表明上帝的工作(恩典)會臨到「無因之苦主」身上,進而提醒那些只會問苦難因由的門徒(亦即是我們):我們就是神工作的媒介;而上帝在「無因之苦主」身上作工的目的為要審判,審判的不是苦主,而是那些未曾受「無因之苦」但卻在內心「因罪受(將來的)苦」的人。

換句話說,耶穌關注的不是我們所關注的「無因之苦」,而是為要藉「無因之苦」而去審判那些為「無因之苦」苦惱沉思而對上帝投下「不信任票」的我們。正如Hauerwas道出苦難問題的精髓:「明白苦難問題為何對我們重要」比「為何上帝對允許惡與苦難的存在」更重要。[9]而筆者認為比這兩個問題更重要的是「這位關注質詢苦難問題的我們的上帝是一個怎樣的上帝」。透過這對苦難問題的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我們對上帝有何更新的認識?

無因之苦的上帝

(1) 對於苦主,這是向「無因之苦」作工的上帝──有關「無因之苦」的目的,這已經是聖經啓示的「盡頭」,這確實肯定苦主的價值,就是神的工作在他們身上作成。正如《開普敦行動號召》認同神的使命(missio Dei)的確在殘障人士信徒身上:「要認可、肯定並協助殘疾的信徒,去完成他們自己的宣教呼召」[10]我們永遠不能了解上帝允准「無因之苦」背後的「物流」(logistic)過程,因此我們不能如此肯定地說:上帝因為要工作而降下「無因之苦」。面對聖經文本並上帝的沉默,筆者只能肯定指出:上帝在苦主身上工作。

(2) 對於質詢者,這是關注「我這罪人」的上帝──吊詭的是與罪無關的苦,能顯明我們的罪。我們可以盡情為「無因之苦」而呼喊,更可以向慈愛又不輕易發怒的上帝提出質詢,有趣的是換來的是上帝的反問──「你信人子嗎?」(約九35)──多於答案。上帝要我們「知道」的似乎不是上帝允准苦難的物流過程,而是要我們「知道」祂是「無因之苦主」的上帝,要我們「知道」我們就是祂作工的器皿,而祂也是「你」的上帝。

總結:對苦主的牧養

神學為要牧養。對於世上大部分苦難,都不難找出固中原因,但對於那些正受「無因之苦」的人來說,神學為他們提供出路。因著人的限制,以神學方法去解答苦難難免總有漏洞,因此沒有所謂苦難的最佳答案,雖然如此,牧者卻應該有最佳的牧養藝術。即使我們把苦難的最佳答案告訴苦主,更要有成熟的埋身牧養技巧,如此神學才能藉牧者為苦主提供生命的建立和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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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出「無感上帝」的神學哲學家認為全能完美的上帝是那永恆不變的上帝,因此上帝不可能轉變(轉變暗示上帝曾經不完全),也不能因外物而轉變,因此完美的上帝不可能受苦,更不可能有多變的感受。

[2] 討論有關十字架與三位一體的最詳盡的,莫過於德國神學家Moltmann特的《被釘十字架的上帝》:「神」被釘十字架是甚麼意思?聖子基督的苦與聖父在天上的苦的關係是甚麼?而筆者不會於本文對三位一體作太多的論述。參Jurgen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 the Cross of Christ as the Foundation and Criticism of Christian theology, trans. R. A. Wilson and John Bowden (New York : Harper & Row, 1974), 235-48.

[3] 對於苦的區分,學者多區分為由「道德的惡」(moral evil)與「自然的惡」(natural evil)所產生的苦。參Daniel P. Sulmasy, “Finitude, Freedom and Suffering,” in Pain seeking understanding : suffering, medicine, and faith (Ohio : Pilgrim Press, 1999), 94-5.

[4] D.A. Carson, How long, O Lord? : Reflections on Suffering and Evil (Grand Rapids, Mich.: Bake Books, 1990), 159-76.

[5] Stanley Hauerwas, Naming the Silences: God, medicine, and the problem of suffering (New York: T & T Clark International, 1990), 71-2.

[6] 約翰加爾文:《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譯(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頁135-173。

[7] 即使是約伯也不屬純粹的「無因之苦」,因為「無理之苦」(示巴人與迦勒底人的罪惡)與「無因之苦」(耶和華的火與狂風)同時降在義人約伯身上;然而約伯記作者以超越的角度去敘述苦難的製作過程(the making of suffering)──苦難為試煉義人的工具,因此對約伯苦難的解釋明顯可見。

[8] 直譯於聖經原文:avllV in[a fanerwqh|/ ta. e;rga tou/ qeou/ evn autvw|。

[9] Stanley Hauerwas, Naming the Silences, x.

[10] 參《開普敦行動號召》之網上版(http://www.lausanne.org/zh-CN/zh/1591-commitm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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