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kumo
Nakumo

喜歡運動,喜歡塗鴉,喜歡手作。期望可以以自己的興趣當工作、期望有錢了可以幫助更多人!

「心情」那些事之後......

嗯......??

前幾天看到格友Adai的一篇文,討論著「房子該登記在誰名下」這個話題,大多數的意見圍繞在「感情是否融洽」比較重要,我認同,也有體會。

和娘娘婚前也討論過這個問題,她自己是認為沒差,也沒必要刻意把房子過戶給她,她是那種感情破裂了寧願淨身出戶的人。只是我們的關係很短命,從認識到她上天堂才不到五年。

前同事L的婚姻也不長壽,他是兩個人鬧到水火不容,離婚後前妻回娘家住,也沒這問題。

我們兩個雖然都短短經歷了一小段人夫的身分,結局也都是恢復單身,但過程和後續發展卻南轅北轍。娘娘是「不帶走一片雲彩」,而前同事和他前妻的監護權官司卻搞了三年,最近才慢慢定案下來,私底下我們聊起這些年的鳥事,雖然情感上是我比較痛苦,但實質上是我的結果相對單純。

一晃眼,娘娘去世三年多了,這幾年間有兩三個有可能發展感情的機會,本來覺得我可以為自己找個伴,也讓Michelle有個媽媽疼愛,但到了決定性的那一步時,我還是猶豫了。一開始我以為是我心裡放不下,但漸漸的我發現似乎不是那樣。坦白說,以我現在的心境,假設老天爺給我個機會讓我帶娘娘回身邊,我願意嗎?我會請她回來當Michelle的媽咪,但也許不要再成為我的妻子,因為處理兩人關係實在是太累了。

娘娘與我的回憶絕大多數是美好的,但少數不好的部分其實也曾令我壓力非常大、非常煎熬,而這也很有可能會發生在新的關係裡,我實在不想再經歷那種事情......,或許是風象星座的特性使然,我現在覺得「不用在乎另一半的感受」的生活其實滿不錯的。再者,Michelle心裡雖然有缺憾,也把感情投射在老師或朋友的媽媽身上,但時間久了,「新媽媽」似乎也漸漸不是個必要的角色,我相信......或許該說「我努力」維持良好的親子關係,將來少點衝突、多些理解。

再回到更現實的,以私心來說,努力了一輩子的房產,身後當然想100%留給親生女兒啊!雖然不是家大業大,但這年頭能不用負擔房貸是多幸福的事啊?如果是娘娘的話,我當然不用擔心出問題,但如果是別人......?

和前同事L聊起這個,他也頗有同感,覺得不如把時間和錢省將來出去玩、自我實現(他也被我和另一個前同事K勸敗推坑大型重機了)或是用在小孩身上,畢竟一段關係如果只剩下彼此消耗,不是更累嗎?而短期的各取所需,是不是又太浪費時間了呢?

一個人,簡單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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