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lsaku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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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在读,日本留学中,读书写作是一生的事业 小说每周三更新,其余时间更新杂谈/书评/日常 约稿:arielsaku1997@gmail.com

在青春迷失的咖啡之中,找到你的……

(编辑过)
咖啡只不过 正写着城市的小说


1.

最近王心凌翻红了,那首《爱你》播得到处都是,人均跟着学跳,回忆青春。

然而今天要说的并非《爱你》,也并非她的那几首热单,而是2018年那张《爱心凌》。

准确地说,是它的主打《在青春迷失的咖啡馆》。

歌名奇特得很吸引人,但其实整张专辑的歌名都是由书名构成的。

我当时很喜欢《在青春迷失的咖啡馆》这首歌,为此还特地去买了原著——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短篇小说。

大陆译名是《青春咖啡馆》,相比于台译少了点文艺多了点直白。

故事其实很简单,分别由大学生“我”,私家侦探,谜一样的女主角露姬,以及露姬的情人罗兰的视角展开,以孔岱咖啡馆为中心,露姬的失踪为线索,展开整个故事。

短短一百多页,讲述了女主角露姬的生平与堕落的原因,以及她的不断出逃,并最终走向悲剧的结局。

故事其实很简单,其实在大陆网站上的评价也有点两极,喜欢的很喜欢,不喜欢的说看不懂,矫揉造作……

然而可以说,我喜欢看这本书,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它所营造的氛围感。


我看见她从汽车修理厂的那扇小门里走出来。她朝我打了一个手势,跟那一次的手势完全一样,那年夏天,我在河堤路上等着她和亚娜特·高乐,她朝我打的就是这种手势。她迈着同样有气无力的脚步朝我走来,就好像她在放慢步子,仿佛有的是时间。她挽着我的胳膊,我们一起在这个街区散步。


这段话,虽然没有直言,但从描写中很容易就可以读出那种美好来。一种尽在不言中的幸福回忆,一下子跃然纸上。

“氛围感”——这个词在英文里也许是vibe,指的是一种特定的感觉,我的理解是,当你提起一个词时,能在不加任何形容的前提下,让人在脑中浮现出声,光,气味与场景,那它就是一个具有“氛围感”的东西。

比如“咖啡馆”这个词,本就极具氛围。




2.

和“夏天”一样,只要提起“咖啡馆”,鼻尖就会自动漂浮起咖啡的香气,耳边也会响起叮叮当当的摆弄餐具的声音与人们的谈话,眼前冒出一杯饮品和一本书,和无数与它有关的片段。

而就和“夏日回忆”一样,每个人眼里的“咖啡馆”也会有所不同,就比如对我来说,场所也许不是很典型的“咖啡馆”,但有提供咖啡和甜点座位,以及最重要的,让人放松的空间与时间,那在我眼里,这就是“咖啡馆”所代表的事物。

比如——美仕唐纳滋——甜甜圈店,我认为它是一种“咖啡馆”。

有一段时间我很喜欢吃甜甜圈,住的地方附近就有一家,提供饮料无限续杯服务,而我最喜欢做的,就是抱着书或者笔记本电脑,去那消磨时间。

20年暑假,我哪也没去,将时间耗费在当时找到的写作兼职与甜甜圈上。

我记得,夏日气温很高,而店内冷气开得很足,我买了两个大福甜甜圈放在一起,咬了一口后开始写作。

美仕唐纳滋内没有WiFi,也让人更能集中精神写作。而我那时候也算干劲十足,经常在续了三杯咖啡欧雷后,写完了稿子,然后连着手机热点发给编辑。

抑或不用写稿子的时候,拿着没看完的书翻开,两小时过去,也看完了几十页。

至于甜甜圈——抹茶的,草莓的,砂糖的,花型的,圆形的……尽管现在不吃了,但光是想起来,一种属于那段时间的甜味就蔓延上心头。





3.

星巴克是很典型的“咖啡馆”,也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依然会去光顾的店。

以前我很喜欢喝星冰乐,可现在,嫌它太甜太冰太腻,爱好变成了冰美式。

美式咖啡非常苦,非常耐喝。

我天生与公众号这三个字相性不合,以前也吐槽过自己三番五次想应聘这方面工作却翻车的经验。

那是20年秋天,我正在为某个公众号试写稿子,大概不过是从日本雅虎上看看有什么新闻,再复述下来,可无论我怎么复述,甲方怎么都不满意。那是我十分纠结的一段时间。

而那天与那段时间的任何一天都差不多,我痛苦地浏览新闻网站,痛苦地复制标题,痛苦地翻译内容,写稿……

写着写着,一杯拿铁见了底,一篇稿子才完成一半。

我索性合上笔记本电脑,提早收工。

21年暑假,考大学院和假期撞了个正着,于是我为了让自己能够集中精神,每天上午都往两公里外的星巴克跑。

经常,一杯美式旁边放着几个笔记本,边背概念边做笔记,过一遍所有知识点后差不多下午一点,然后收拾东西走人。

当时也是夏天,艳阳高照,一去一来,基本汗流浃背。

然而最后,考试过了,一切都朝它该去的方向发展,而我也不需要再为了复习特意给自己腾出时间了。

“咖啡馆”这三字,也逐渐回到了它该有的位子上。





4.

现在的“咖啡馆”都我来说更像是一种闲暇时间中的碎片,因为日常的阅读创作我都会在学校的研究室解决。

不会再待这么久,有时候点了东西喝,也可能只是干坐着,刷刷手机打发时间。

比如麦咖啡,虽然麦当劳比美仕唐纳滋更不符合“咖啡馆”的标准,可我还是很爱喝它的拿铁。21年冬天,在那段短命的打工期间,我都会在去之前泡在麦咖啡里消磨时间,看一本很久没看完的长篇小说。

除了麦咖啡,还有Brooklyn Roasting Company

它的曲奇和蛋挞都很好吃,同样的还有Cinnabon,尽管是专卖肉桂卷的店,但我却喜欢它的蛋挞。

这两家店都是我认为小点心非常好吃,但咖啡有些太苦了的店。

前段时间休息日跑到心斋桥去玩,在一家BRC坐着,点了“Red Eye”,结果是苦到我皱眉。但还尽管如此,还是小口小口喝完了。




5.

总体来说,对于现在的我,“咖啡馆”所代表的意义已经不再那么占据生活的主体,不会让我隔三岔五就跑过去,一呆就是半天了。而若是追溯这个词的“氛围”变迁过程,也无异于回顾我这两三年来的生活变化。变成回忆的线索之一。

“在青春迷失的咖啡馆”,我认为,会采取这个译名的原因也和书中描绘的迷茫青年主体有关,他们四处游荡,不知自己从何而去,因此聚集在咖啡馆中,将其当作据点之一。

这也确实符合我一段时间的生活状态——当我不知道要干什么,生活陷入迷茫的时候,反而就很喜欢跑到各种店里点东西喝,消磨时间。而一旦生活“有方向了”,“去咖啡馆”便瞬间归位了,回到“普通兴趣爱好”中的一种。

因此,我认为,“咖啡馆”所代表的,最本质,核心的感觉,还是对迷茫的收留与包容。

当生活陷入不知所措,连呆在家里都会感到不安时,那至少还有咖啡馆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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