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天使大人真的降临了吗
隔壁的天使大人真的降临了吗

我永远喜欢n-buna!

关于近期游行中“暴行”解释的是是非非

在今天的几篇文章中,有不少关于机场游行中的”暴力“行为的讨论。对于这次机场的”暴力“行为,之前元朗白衣人的”暴力“行为,和警察与游行者之间的“暴力”行为,立场不同的媒体都在互相指责。

今天也是终于决定写点什么,主要是看了一篇文章之后,实在无法理解作者的观点。

这里笔者也是很小心地使用”暴力“或“暴行”这个词汇的,即使是很多人都认为是暴力的行为,我也尽量用”剧烈的肢体冲突“来描述这些行为。

「機場襲擊中國人」真的不可饒恕嗎?这篇文章中的总结部分得到了以下内容:

筆者認為,是次「反送中」抗爭,早已在警方殘暴的鎮壓下升級。抗爭的主議題「取消送中條例」一定程度上已經被警民「戰爭」所取代。民眾的憤怒在警察的暴虐下不斷累積,以致於必須「以暴制暴」地回應警察的暴行,是昨夜機場憤怒群眾圍毆內地人最本質的原因。抗爭局勢的扭曲,與抗爭行為的升級,皆是在出於「自我保護」意識下對警察暴行的回擊。是自由的香港年輕一代在面對一個警察白色恐怖時所不得不形成的防衛力。儘管我也承認針對內地人的暴力行為有損運動的整體形象,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身為香港抗爭支持者的我們,對抗爭者的反應應是同情多過譴責,團結多過「割席」。同時,機場示威者圍繞這次衝突的自我反思和經驗總結,也會盡可能地補救已經受到傷害的抗爭形象,並進一步地喚起國際社會的關注與支援。

这篇文章的作者的立场是为香港抗争的支持者,我的立场是与世无争的吃瓜群众。因为立场不同,所有对一件事情有了完全不同的认知与结论,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但是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示威者出于「以暴制暴」的复仇心态和为了「香港抗争」的目的正义而产生的暴力行为就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了。

笔者对于这种混淆与模糊”警察“与”受害者“身份的行为非常的愤慨。

机场游行中的两名受害者,和香港的警察到底有多少关系呢?就算是有关系,从他们被围堵,到发生剧烈肢体接触的过程中,能有多少证据证实他们和”警察卧底“有多少关系呢?

无论是第一位的徐先生还是第二位付先生,他们是否侵害了示威者们所说的权利呢?

就算因为徐先生姓名和福田区的一位警察重名,所以就能证明徐先生是警察吗?

就算徐先生和福田区网站所登记信息是一个人,示威者们是否区分了徐先生的身份是警察还是非警察身份的辅警呢?

就算徐先生的警察身份坐实了,难道徐先生赴港的目的就是因为公务吗?不能是旅游接客吗?

就算徐先生赴港是因为公务,难道徐先生就是来示威者中挑拨离间的卧底吗?不能只是了解游行现状的最新进展么?

就算徐先生是来示威者中当卧底的,难道徐先生就和香港警察暗中串通好了吗?

就算徐先生是和香港警察勾结在的大陆卧底,难道游行者就可以作为执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么?难道游行者就可以搜索个人物品了吗?

就算徐先生坐实了是”嫌疑犯“,没有法院的判罚,难道游行者就可以对所谓的”嫌疑犯“拳打脚踢了吗?难道游行者们就可以把白底黑字的“我是警察”之类的标签贴在徐先生后背吗?

我不知道中间这么多过程游行者们有没有核实,不过我相信在短短几小时之内是无法做到这么多的,所以怎么就可以简简单单地把对徐先生的暴行用这种“报复暴警,自我防卫”的理由来解释,或者说是来洗地呢?「是自由的香港年輕一代在面對一個警察白色恐怖時所不得不形成的防衛力。」就可以是施加暴行的原因吗?就可以是「事出有因,情有可原」的吗?

同样对第二位受害者付先生也是这样。

难道是官媒的记者就可以被打吗?难道因为有“I love HK police”的tee就可以被打吗?难道撑警察就可以被打吗?难道是和游行者们的立场不一样,游行者就可以把身份证、护照、信用卡等个人信息公布到网上了吗?

有文章说施暴的只是极少数人,还有很多劝阻施暴的示威者们。那付先生被周围几位游行者按在地上,用束缚条束缚住手脚,前前后后捆了好几圈。和护照一起摆拍,这种行为就不算是“施暴”吗?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为什么香港的游行者们为什么反对“修例”或“送中”呢?

我记得很多游行者的解释是:大陆的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如果修例成功,那么中国政府就可以以一个任意的罪名,随意地安在一个身处香港之人的头上。而且香港政府没有任何否决的权利。而且香港的游行者们无法信任中国警察,因为中国警察可能不人道,对罪犯加以私刑。

我们现在看一下,这次对这两名受害者的暴行和游行者们讨厌的、痛恨的、不愿意接受修例的理由又有多少区别呢?

都是在证据不足的时候安上一个罪名;都是没有经过香港政府的建议权或否决权;都是对“嫌疑人”施以私刑。

为什么在这两个月的时间内,有些游行者们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呢?

我相信和大多数人一样,大家都是非常反对暴力的。我反对的暴力是一致的,是不会因为施暴者的立场而改变的。

当元朗白衣人拿着木棍冲向示威者们的时候,当警察没有对元朗这种黑社会的行为立即采取行动的时候,当部分警察误伤少女眼睛,致使永久性失明的时候,笔者对香港的警察只有无奈和失望,难道为了报复示威的人群香港警察就可以放任黑社会对散场的人群行暴吗?难道警察一次次把枪口对准人群的时候,他就真的忍心扣动扳机吗?难道警察就不知道布袋弹不能够对准人群的面部吗。

当示威者们在国徽上泼墨,把国旗沉入大海,把宪法一把一把撕碎的时候,笔者也会心生愤懑,毕竟我是一个中国人,看到国家的象征被这样践踏的时候,爱国主义怎么说都会从心底溢出吧。当我看到警察身上好像被汽油弹击中,瞬间火焰裹满全身的时候,我也会痛恨少数极端游行者的暴行。

当我看到有的游行的大学生们在抱怨校方不理解他们行为的时候,当我看到张翔校长正面回应学生的批评与质疑的时候,我也会纠结,到底谁才是正义的一方呢?当我看到CUHK在自嘲自己是暴大的时候,我也在想中大的校训不是“博文约礼”吗,?

当我看到国内的媒体只是肆意地通过“反港独”渲染民族主义和爱国情结以维持稳定的时候,我也会对官媒的选择性报道感到无助和失望。当我看到微博上或直播热线中“核平香港”“留岛不留人”的极端言论的时候我也会觉得这简直就是脑残。当我看到外媒评论中,还有一些港台社区中对中国的侮辱和抹黑的时候,我也会吐槽世界上哪里的网友都一样。

在我在游行的视频中听到熟悉的 《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的时候,我甚至回想起自己看《悲惨世界》时热泪盈眶的感动。ABC咖啡馆中,贵族学生们在红与黑的热血中设置路障,在DYHTPS中重燃希望,最后却几乎全员为理想而献身。我也记得自己中文课历史课上学到五四运动,傅大炮扛着大气,带领着北京的学生们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却被警察逮捕上百人。

我无法不让自己思绪将这次长时间的游行与法国大革命和五四运动产生联动;我也无法在一边讴歌着革命浪漫主义精神的同时,去蔑视这次示威者们付出的精力;我也无法一边因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或者《国际歌》而感动的同时,去诋毁示威者们追求民主的政治理想。在我看到历史上这些爱国学生被枪杀,被炮决,被关进监狱的时候,我也会担心这次游行学生和市民们的生命安全。

有的时候,我想到革命与斗争都是充满着血水、汗水与泪水的,我也会困惑,示威者们与警察发生武力冲突,是不是也是正义化了呢?示威者指责黑警暴行的时候,我同样会困惑,警察难道真的是同保皇党或旧军阀一样的豺狼与走狗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吧。或许在示威者的眼中就是大写的是吧。

因为我们的立场不一样,所以我们的看法可能不同;但是既然在示威者心中,警察是黑警,是专制政府的暴力机关,我甚至也可以理解示威者们和警察发生了武装冲突,为了反抗警察的暴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像Marius把枪口也对准了警察一样,拿着雨伞戴着头盔冲向警察。

但是我为什么还是觉得无法接受呢,我甚至都快被自己说服了。我仔细想了想,因为最重要的精神内涵是有一些分歧的。

第一:尽管是少数人,但是我不喜欢在游行中产擦任何港独的思想,即使是极少数港独我也不喜欢,即使是存在或苗头我也是不喜欢。我不喜欢自己国家的国徽蒙黑,国旗沉没,我不喜欢有人扛着港英旗,美国国旗,在人群中肆无忌惮地挥舞,向英美乞求着援助。就像我无法想象出六月暴动中学生扯下法国三色旗却挥舞其他国旗,五四运动中有人践踏民国宪法却扛着日本旗一样。

第二:我完全不能理解情绪失控的群众在摄像机的镜头前把暴行施加于两个无辜的大陆人身上。你可以认为他们是示威者口中的警察卧底也好,官媒帮凶也好,但是没有理由能够解释,在公众前,在镜头下,一群喊着反暴力的人对个人进行暴力行为。而且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也没有法院的审判,仅仅是因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就可以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拳脚相向吗?

难道这就是大家追求的法治精神吗?

如果是无恶意的言论,无论是什么情况,请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如果是正当游行,无论是什么情况,请尊重别人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与政治行为;如果是暴行,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是哪个阵营,请谴责请反对;如果支持港独与侮辱中国,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是哪个阵营请谴责请反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哪边水高,哪边水低,每个人心中都不一样;我只是希望无论支持哪一方的人能够把碗给端平。否则指责别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想到中弹少女的时候也请想到被围的记者,在想到白衣暴徒的时候也请想到被击倒在地的议员,在想到被警察打的血灌瞳神的示威者时,也请想到被汽油弹击中的警察。

无论怎样最后希望香港能够有更加美好的未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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