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chKat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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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魚貓一枚。 努力掙扎求生中。

[Matters 27] 暫停/停止鍵——請原諒我的自私

正文閱讀前想先分享幾則新聞:1 2 3 (其實都是講同一件事)

今天老公上班前,滑著我的手機(他會用我的手機看Matters上的文章)說:「欸,妳有看過這篇了嗎?」然後又說:「我覺得妳要保護一下妳的作品。」然後就去上班了。

他要我看的是女神@張蘊之 之老師的這篇文章,雖然女神討論的是如何辨別哪些文章是被盜的,避免酬錯對象,但反過來思考一下,在Matters裡大家用心筆耕的文章,是否哪天也可能成為被盜走的對象呢?

老公的話讓我思考了一陣,我原本是想,其實在Matters上寫作,能與大家分享,還有這麼多熱愛文字的市民可以一同討論,各路專家彼此匯聚在此,互相支持,互相鼓勵甚至在不經意間激發靈感,何樂而不為呢?

尤其我覺這裡的大家彼此分享交流氣氛很好,就像朋友一樣,然而在讀完文章,結合自己過去的小經歷,以及一直很贊成我寫作的老公要我再次思考了好久,目前才發了兩篇(總共有十六篇,其實已經寫完了)的〈鐘聲〉我決定先暫停發在網路上了。並不是我寫得有多好,但是我現在的思路是:如果沒有放上網,將來至少有天湊齊五篇短篇看有沒有機會可以拿去投稿;就算投稿一直失敗,至少也不會因為自己公開過的一些東西被盜走,讓自已未來機會變少,甚至還反過來被說身為原作者的我抄襲之類的。

這麼說,真的很自私。因為在這裡也是追了不少小說作者,大家都寫得很好,也想跟大家一起分享,一起切磋,可是我也會一直想,也許出版才是一種保護作品的做法。

〈火車做夢〉事件後,身為一個一直嘗試成為「說故事的人」的人,其實很震撼。震撼的點一是因為我很敬重那位前輩,二則是身為素人我很驚恐。在事情發生之前,我本就是一個寧可一直投稿失敗,成為一個不稱職的作家,甚至讓自己的文字一輩子也不被看到(並不在乎也並不覺得可惜)也不想被盜走的人,因此長年來,我很抗拒在網路上放小說。但在〈火車做夢〉事件後,我才驚覺原來還有「只是挪用」或「用了妳的文章是妳沾光」這種邏輯辭令,這種事如果哪天發生在我身上保證會氣到吐血吧。(覺得劉芷妤實在太有修養了,也很心疼這個作者,只因為是素人所以就要遭受這樣的對待嗎...)

寫作只是我的興趣和能產生熱情所在的地方,興趣能當飯吃的話那倒好,不能當飯吃的話那總是有辦法找到其他工作糊口的。但是我這輩子唯一討厭的事,就是明明是他人的靈光,卻被偷走拿去盈利,甚至還被欺侮反說這是在沾光、乃至說原作者是在抄襲這種事。我曾試想無數次,如果這件事是發生在未來職場,面對的只是發生在一份我不怎麼喜歡或是稍微喜歡的工作的話,雖然會不開心也會覺得很屈辱,不過也不會想花力氣生氣,因為做這種事真的會有報應。但是正因為寫作是我的愛,不論有沒有人看都是我都會一直寫下去的摯愛,因此如果發生這種盜用卻還用神奇辭令說話的情況,我想我的情緒絕對會是很激烈並難以克制的吧(不,我得修身養性才行...讓我深呼吸幾口氣。)

不過撇開情緒和這種寧為碎玉不為瓦全(?)的心情,還是有幾個點想分享——

1. 關於信念:作者已死。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但其實我是信奉「作者已死」這個概念的人。

這也是為什麼我會寫「因為有你們的閱讀,這篇文章才會一次次地存在」這句話。

這個概念是指「作者是接收靈感以及文字的接收器」而產出的作品,怎麼理解全是讀者的事情,作者並不在文字中,不能干預讀者怎麼想這個概念。

所以在寫這篇時,我有點矛盾,矛盾的點在於,如果我相信「作者已死」那麼作品產出後就跟我無關了,理論上被「盜用」也無妨啊!

但是,這樣理解當然不對,因為「作者已死」這概念是在呈現「作者和讀者」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作者和另一個作者」的關係。釐清了一下,矛盾也化解了。

2. 關於前段提到的小小經歷:

之前其實也在痞客邦寫些吃的,沒想到有幾篇就被搬到美食網站「分享」——當然不是真的分享而是在沒有經過同意就成為那個網站的充數文章,雖然文末有附來源,隔了一段時間似乎還有一點點引流的效果,可是感覺就是有點不舒服,因為其實更大一部分應該是直接在那個網站看完,也不會來到原作者的頁面。

不過我並不太在乎我寫的食記,因為那就只是紀錄,沒有什麼文學性、藝術性可言,然而小說這種文體就不一樣了,對我而言它包含了論題,包含了精煉再精煉的字詞,包含了動作,包含了言語(最好能一針見血)包含場景的設置和邏輯的一步步推演(比方我一直想著女主的背包和孟茹的拖鞋,還有蟑螂的走向和他們的未來。)雖然也許因為做夢的關係所以我很容易掉進一個個時空中,總像是觀看電影也像是在演電影,這讓我在組建一部小說時,可以比較快進入狀況,但是寫小說於我而言就是在製造一份由文字構成的藝術品,而這藝術品包含了某個時期的我的靈魂,基於此,實在沒辦法接受它被挪用還被視為沾光,又或是還要怕身為原作者的自己要聲明「我不是抄襲」。

尤其想要成為作家還是存在我的心中,是著小心願,那麼學會保護自己的作品作品,好像是件必然要做的事情,尤其是難以識別身份的小說這部分讓我開始變得自私了。

3. 一些關於創作的小小瘋狂:

從國二以來,十多年間斷斷續續地創作(小說部分)。當然後來因為考試(考高中和大學)所以逢三年級必休息,但在近七十萬字的「字程」中,不敢說有多厲害,但是文筆某種程度上還是有練有差。

這七十萬字當中很多都廢了,尤其國中高中那會寫得都太直白沒有韻味,看了就生厭。因此現在比較滿意的、認為還有可改性的只留下四十多萬字。上大學後,我也開始物色文學獎,但是因為貪玩加上其實當時是雙主修,所以始終沒有認真投稿,就只是一直寫著。直到畢業後才認真面對自己的喜好,陸陸續續嘗試了台北市&竹塹文學獎,台積文學獎,Ben-Q影視文學獎等。不過只能說功力不夠吧,所以這些都石沈大海了。但對於這點,前兩次投稿還會有一點期盼,但後來就佛心來著,既然沒得獎,代表修煉不夠,那修煉不夠,那就更加努力吧,因此後來走上了有空能寫文就寫,或是能多閱讀就閱讀,勝過抱著得失心。此外,自己也找了好幾家出版社名單,但想想自己連個文學獎也沒有別人憑什麼幫我出書,因此也只是找了而不投稿。

會提到這一點,一方面是想分享,其實很多事情沒有得失心,然後找到自己原則其實就很好辦(像我的原則就是不想哪天我創作出的作品卻被人說是抄襲...)另一方面則是想分享「多練多看其實有差」透過設定一個目標,然後時刻檢驗自己和目標差多少(好吧,不知天高地厚的我現在的目標分別為毛姆、歐威爾和娥蘇拉,很跳tone但他們對我而言分別代表了人性、社會剖析和想像力)就像在這篇提到的,很希望透過小說反映一個議題,然後讓人看完會至少思考一下這樣。

**

寫了這麼多,其實只是因為注意到而膽怯了,並因膽怯了而自私了。

真討厭這樣懦弱的自己。也真的對前兩天支持我的人、鼓勵我的人感到很抱歉😞

不過,還是讓我暫停(或說永遠停止?某部分的我還在迷茫中...)在網路上貼小說的這部分吧。

但是能確定的是,還是會將那些生活雜感、閱讀書摘和心得、或一些粗淺研究或想法,放在在這兒分享的。

感謝你們的閱讀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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