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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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展,政治工作者。台灣中壢人,是七年級也是90後,關注數位產業、台灣政治、媒體、兩岸議題。

台灣壹週刊紙本收掉了!

今天(2018/4/4,星期三),是台灣壹週刊紙本的最後一期。壹週刊在台灣的第一期是2001年5月31日,17年來總共880期。

第一期的封面故事是爆料黃子佼和曾寶儀的戀情,這次爆料讓黃子佼成了「負心漢」,也讓他的演藝生涯跌落谷底。(去年看了黃子佼的自傳《我還在》,他描述這段過程蠻好看的!)

今天看到一個大我十多歲的記者前輩在臉書寫下:

且不論狗仔、爆料文化是好是壞,壹週刊與之後的蘋果日報著著實實地顛覆了台灣的媒體及政治環境,多少政治人物、公眾人物是因此被外界看到真面目?多少記者每到星期三就是看週刊寫稿?

我自己一直都不是壹週刊的讀者(從小就懶得看「書」,連看漫畫都懶),就算開始接觸公共議題後,也沒當壹週刊當作重要的資訊來源。(壹週刊之於「政治圈」和「社運圈」的意義還是不太一樣。)

我自己第一場比較深入參與的社會運動,恰好是2012年的反媒體壟斷運動。該運動從旺旺集團蔡衍明併購有線電視系統(cable)開始,後續又發生《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因為壹電視在台灣有線電視台遲遲無法上架,因而決定要將在台灣的所有媒體業務出售(包括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壹電視)。

2013年中,壹電視就賣給年代電視的老闆練台生了。

後來又陸續傳出幾次黎智英想要賣掉紙媒的消息,但都沒有結果。(最近一次是今年原本要賣給黃浩,但最後破局。)

黎智英曾經宣示「紙媒永遠不會再賣」。

直到今天,壹週刊雖然沒賣,但真的收掉紙本了。

壹週刊的「爆料文化」如何衝擊台灣原本的新聞圈,我沒能親眼見證,但有幸在2018年的現在親眼見證一個時代的過去。

關於爆料、狗仔、偷拍、隱私、「新聞自由」,這些角度在過去已經被討論無數次了。在新聞所修「新聞與法律」課的時候,有好多案例都是壹週刊「惹」出來的。撇開侵犯隱私這些問題不說,我記得當時在讀這些案例時,心中竟然有一種「肅然起敬」的感覺:壹週刊真的很願意為自家記者提供法律協助,讓記者能夠毫無顧忌的「衝」。

寫到這,想到一個和壹週刊、「新聞自由」有關的經典案例

連戰是在93年競選總統時,《壹週刊》曾以「連惠心私密信件驚爆連戰打老婆」標題,報導連戰涉家庭暴力。連惠心認報導不實,控告涉嫌誹謗、偽造文書,並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雙方最後在95年1月4日,簽下協議書撤告和解,約定《壹週刊》往後報導連家新聞,須先向連家人查證,若有違約,台灣壹傳媒和社長要各賠償100萬元,因此種下連家屢告贏《壹週刊》的關鍵。

壹週刊會簽下這個「約定」,真的是想也想不通......

在新聞所的某堂課上(2014或2015年),蘋果日報的主管曾來分享,壹傳媒集團正在全力轉向數位化發展,當時還提到了蘋果日報正在投資VR相關的設備,但過了三、四年,似乎沒有看到什麼進展。

2016年壹週刊有將近一半的團隊,被當時的壹周刊社長裴瑋帶隊出走,加入新成立的「鏡傳媒」集團。當時《新新聞》還把鏡傳媒稱為「壹週刊退輔會」 。

然後壹週刊紙本就收掉了。

在這個紙媒、電視全面從經濟上崩潰的年代,一家雜誌的紙本部分收掉,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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