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三讀通過的台灣勞基法和中國的勞基法比較
在台灣吵了近半年的勞基法修法,在今天上午三讀通過了。看到臉友黃郁棋 比較了台灣這個版本的勞基法和中國的勞基法,我的臉都綠啦......
這個爭議點,是在三讀通過之際才突然爆發的,之前的戰場都在其他地方,但看起來這條對勞工的殺傷力最大......
就條文本身的爭執是一回事,但檢討「勞動檢查」(檢核企業是否違反勞基法)的落實情況又是另一回事。
之前從台灣看對岸,比較多聽到的是例如五年前的富士康12跳事件 。「過勞」、「勞基法」、「勞檢」,在中國是個主流議題嗎?
以下是黃郁棋列出的對照:
普通加班
中國大陸:讓勞工加班,必須支付150%的工資。
臺灣:可換補休,不必給加班費,補休時數1:1。堅持拿錢,則是支付100%的工資。
休息日加班
中國大陸:休息日上班又不能補休,支付200%的工資。
臺灣:現在沒空休,可以幾年後再休,不怕不能補休!堅持要換錢,則是支付100%的工資。
法定假日
中國大陸:法定假日工作,支付300%的工資。
臺灣:可1:1換成補休,短期太忙不能補休者,可幾年後再休,沒有限制。堅持撕破臉要換錢,支付100%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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