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喜
荷喜

一個願意承受世界之驚奇的人

香港速寫其一:《界》(小說)


一.

這是家私人圖書館,港島鬧市裡的清靜去處,我最愛跑。按了門鈴,靜等著開門,不一會兒電子鎖後探出一個女子的頭:竟不是我常在這裡值班的朋友F。她彬彬有禮迎我入門,才看清楚她的相貌:瘦小,短髮,戴著口罩,鏡框後面一對大而略突出的眼,跟小小的面龐有些不襯。這裡是義工製,她極稱職地詢問我的信息:是否初次來到,是否曾登記和繳納押金。遞上我的身份證,她驚喜叫到:“呀,嗰名好犀利!”我愕然。 “唔喺嗰個,段,段乜嘢...”大概知道她想要說什麼,我笑一笑。 “段譽,是吧?”“喺呀喺呀!”她尖聲附和著,又緊著問道:“你喺唔喺大理人啊?”我再笑。 ”中大校長都姓段啦,可人家是貨真價實美國人哦!”她倒也不退縮:“講唔定佢屋企百幾年前都喺雲南人!”她很像我所熟知的那種香港人:踏實做事之餘,又帶點一驚一乍的孩子式的純真。在“摔個跟頭都比別處痛多些”的香港,我對這種屬性是深以為然的。

圖書館裡兩張木紋桌,她靠窗台一側,我則近書架一邊。她開著電腦,播放器在放音樂,留神辨別,開始是不知名的鋼琴曲,緩慢低沉而後達致激越,再是管弦,巴赫的變奏曲和詠嘆調,接著又是鋼琴,肖邦,李斯特,德彪西。 《月光》出來的時候,正看見夕陽的幾隻腳齊刷刷地跨進窗櫺,把桌上的木紋烤得金燦燦的,彷彿正蒸騰出一陣陣的焦香。我也開著電腦,此刻卻不由得屏住心神,只望著窗邊餘暉,想著杳無邊際的大海上的月光,發了好一會兒呆。

音樂一直保持在一個剛好令耳膜舒適的音量,這無疑是一位優雅謙和的女子。

二.

坐得久了,中途去了一趟洗手間。洗手間在房間盡頭,藏在一塊簾幕之後,幕前放一塊“no entry”的木牌。因為上次來已經用過,我便堂皇而入,無視指令。孰料剛走出來就看見她守在簾外,眼睛直勾勾盯著我,唬得我一腳踩在那個“no entry”的勞什子上差點摔倒。

“sorry sorry”,我先發製人趕快道歉。

“你有冇睇到個牌,佢寫住‘no entry’喔~”她來勢洶洶。

“咦?”

“no entry啊,即喺唔借俾人嘅意思咯~”她仍然瞪住我。我突然明白她在說什麼,大窘。

然而她繼續不依不饒:“上次F帶埋你入來,佢有冇講過呢度規矩是點呀?”

我突然感覺回到了我的小學時代。在我成長的那個偏遠小城市,我曾經有一次因為踩著一塊草坪邊緣的白瓷磚走“鋼絲”而被一位中學老師當眾訓斥,那時我好像四年級。

道歉,一連串的“sorry”之後,她才有放我迴座位的意思。為什麼我不能跟她據理力爭,指出設置洗手間卻不借給讀者使用的荒誕?息事寧人的念頭佔據了我的頭腦,並且我也在想,是不是我過於疏忽,誤解了F作為朋友對我的好意(允許我使用洗手間),卻違反了圖書館的規定。我知道香港社會對於規則的重視,我不想做一個討人厭的打破規則的人,於是我選擇退讓。

不過這還不是故事的全部。看我回到桌前打開電腦,她又跟了過來。 “其實我哋呢度主要是俾人睇書,唔可以做嘢嘅~”看我欲言又止的樣子,她直接攤牌:“其實如果你對呢個政策有任何不滿,我都可以即刻將頭先嗰三百文俾番你。”她注視著我的眼睛,目光灼灼。

三.

應該說,我私底下大多數時候是一個隨性的人,對於條條框框的規矩存在某種生理式的厭惡。正因如此,我自然地對一切有關種族、性別、情慾和外表等等範疇的本質主義論點避之不及。作為一個非常不直的青年女子,我卻對各種“帥x美x”的話語由衷地感到頭痛。同時,作為一名常被trans朋友盛讚可以pass naturally的順性別人士,我有理由相信,我對於成為某種“帥x”或“美x”的低慾望也許是來自某種無從發覺的自暴自棄;

但是我更願意相信我的頭痛是來自給“美”定型和劃界這件事情本身——“美”難道不應該是多種多樣,以至於多得都叫不出名字、甚至於根本無法訴諸語言文字的嗎? “美”難道不應該是靈動的,以至於不但抓不住、就算抓住了也是徒具虛殼的嗎?為什麼我們如此執迷於為“美”和為其它事物命名和分類,把一個複雜整體劃出一種非此即彼的界限呢?

我抬頭看著這個盯著我的香港女人。雖然我非常想用我中學政治課上學來的不多的辯證法知識跟她討論一下“讀書”和“做嘢”之間的關係,但我知道我此刻必須給她一個答案。和我無數的中國同胞一樣,我再一次選擇了忍受;但這一次,我敏感地意識到,自己卻沒有了剛才在簾幕外的那種屈辱感。我再一次敏感地意識到這大概源於我對她已經失去興趣,顯然,她不是我想像出來的那種女子。

我這時已經不再覺得沮喪,甚至還生出一種異樣的興奮。如果說生活總愛到處為我們設下劇場,那麼我意識到,我的忍受如同報幕員,宣布了一出極小之drama之開演。

我順從地關上電腦,從書架上取下之前未看完的陳冠中讀起來。當我很快沉浸到320國道和“血濃於水”的漢藏關係以至於無法恣拔時,她卻沒有閒著,在打電話。我用我的第八感思索了一秒,覺得那個電話應該和我有關。

果不其然。

四.

我正看得起勁,她走過來了,喚我。

“誒?”我從書上抬起頭,面露不解。

“我啱啱打電話俾F啦,佢話你喺佢朋友,我唔理你啦!”

我沒聽明白,她又重複一遍,露出一個和藹的笑容,接著便丟下我,回到自己電腦前繼續工作。

根據魯迅先生的教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mean的方式去猜度別人的。不知道她為何覺得有必要打電話給F,是因為我自稱是由F介紹,卻犯了一個最明顯不過的錯誤,她便動了疑心?還是說她打電話不過是為了向F興師問罪?不知道F給她灌了什麼蜜,她竟可以一改顏色。她剛才那句話大概想要表達,因為我“朋友”的身份,就沾了F的光,可以自行其是了。但普天之下,屙屎拉尿的自然規律並不以“朋友”不”朋友“的特權身份為轉移,是“朋友”就可以上廁所和用電腦,不是“朋友”便不得麼?我又忍不住微笑了。

夕陽仍然是那麼好,在牆角的書架上如木工般拉出一個又一個金黃的直角小格子,肖邦的琴聲仍然是那麼寧謐通透,我卻失了興味。樓下突然傳來年輕男聲,周杰倫的《晴天》,該是本地的busker趁著周末天氣晴好出來玩了。我側著耳朵聽,卻看見她坐立不寧,先是跑到窗邊望了好幾次,接著放下窗簾,試圖阻隔音聲,但大概是年輕busker對音箱設備總很捨得花錢的緣故,她所採取的的法子並沒有奏效。最後她無奈地坐回原位,切換了音樂,調高一些音量,於是柴可夫斯基從《1812序曲》裡跳出來,拿著指揮棒,跟周杰倫搶電吉他了。

“佢哋喺唔喺好嘈啊?”她轉向我,臉上掛著一絲笑和無奈,似乎是想要求得我的讚同。

我沒有出聲,回以一個歉然的表情。两支音乐嗌交的確不太妙。我合上書,准备告辭。

202006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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