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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金融創新與監管之間的矛盾

(编辑过)

原文刊載於 Mdeium : https://medium.com/

Source : millaandco.com

金融業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行業之一,誕生自人類社群日漸繁榮的商業行為,歷經數百年的穩定成長,不只成為強盛國家重點培育的項目,更是一個政府高度管理的特許行業。

而產業特性使然,金融機構在擴展業務中,容易累積大量的高價值資訊,例如客戶身分、資產負債情況、收付交易等數據。

資訊科技公司自然會想要收集金融數據。

因此,隨著網路創業潮的出現,金融科技成為熱門的創業題目,以 Paypal 的第三方支付服務為首,解決當時 ebay 賣家郵寄支票的不便。到手機、平板等行動裝置普及,Apple Pay、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成為主流。甚至今年 Google、Facebook 兩間科技企業皆為了使用、取得龐大的數據,推出金融服務。網路的出現已重新塑造金融產業的競爭環境。


監理沙盒 Regulatory Sandbox

Source : fintechtime

源自於 2015 年英國監理總署提出的概念。就像公園裡的沙坑,有限的範圍內盡情發揮創造力,就算失敗也不會影響到沙坑以外的世界。

立法院於 2017 年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成為全球第一個將金融監理沙盒成立專法的國家。鼓勵業者在創新實驗的特定範圍及期間內,進行研發測試時不受到一般法規之限制,並兼顧金融市場秩序及消費者保護。

2018 年金管會開放申請,至今已受理超過 10 件申請案,包括遠東銀行與新創公司推出的「即時基金互換」、凱基銀行跟中華電信合作的「手機門號申請信貸和信用卡」。

新創資源不足與偏袒銀行業

就像上面提到,目前有消息的申請案,分別是傳統銀行與新創公司、非金融之企業合作。對於真正的金融科技新創公司,個資保護、洗錢防制等成本不低的前期建置,並不會因為是新創而降低標準,因此變相的成為篩選原本就有一定規模的公司,而非原本期望,藉由監理沙盒創造實驗性、創新的服務。

另一方面,若選擇與銀行合作,條例中為了保護消費者,需有信託、履約保證機制,因此這類申請案通常是由銀行主導,新創公司為了取得合作,必須修改其營運模式等,偏離原本申請的目的。


殞落的台灣金融科技新星

所以有那麼容易違反金融法規嗎?

2018年,台灣新創櫻桃支付 CherryPay 創辦人,因涉嫌違反銀行法送辦。當時,跨國犯罪集團透過人頭帳戶,在櫻桃支付平台上,將被害人的錢轉匯國外。檢調單位以「非銀行不能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認定其觸犯銀行法。

然而櫻桃支付並非傳統匯兌,而是以 P2P 模式「媒合」兩地貨幣,來達到轉匯目的。

諷刺的是,櫻桃支付曾是最被看好的台灣 FinTech 獨角獸,被金管會讚賞為台灣之光,卻因為踩到銀行法的灰色地帶,被迫全面停業,連帶影響融資、合作。即便之後金管會允許櫻桃支付進入沙盒,過去的法律責任也無法豁免。

金管會和檢調單位在法規認定上的矛盾,不只影響一間潛在的台灣金融科技新興,也影響整個產業的發展。

作為對照,有相似匯兌業務模式的新加坡新創 InstaReM,則只需申請到「國際匯兌執照」就能營運,如今已是東南亞最大的國際匯兌新創,朝向 2021 年IPO的目標成長。

新加坡推出監理沙盒是為了「改革政府」

根據遠見雜誌報導,與台灣同一時間由政府宣布發展金融科技 Fintech 的新加坡,卻早已成為受國際機構認可、全球最佳 FinTech 中心。

相較於目前台灣,將金融監理沙盒的新創的申請件數作為發展指標。新加坡政府則以「減少進入沙盒的申請案為目標,並縮短新創公司在沙盒期間。」強調根據新創的規模與內容進行差異化監管,在與業者溝通的前提下,改革政府、適時修改相關法律,建立適合科技發展的環境,而非僅以金融監理沙盒為手段培育新創公司。

結論

台灣的創新研發能力在世界上一直是有目共睹的,卻時常因為政府改變的速度跟不上、各單位間協調不順,導致產業環境總是落後許多。

不過即使轉型步調緩慢,確實也看見台灣政府試圖努力,因為將台灣打造成更吸引人才的環境,仍然是必須努力的革命之一。


參考資料

《實踐 FINTECH:BCG 教你擬定金融科技的最佳優勢策略 》,商業周刊出版社,2017。

台、星FinTech同時起跑 新加坡憑什麼衝上世界第一?/遠見雜誌 2019年/04月號/第394期

台灣金融監理沙盒如何更好呢?

Google 推銀行帳戶|Facebook Pay|科技島讀

台灣之光移送檢調 櫻桃支付創辦人:過去為我鼓掌 現在沒人幫我

櫻桃支付的商業模式 為何會踩了洗錢防制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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