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经死史
埋经死史

卑亢非我信,永怀赤子心。

读余英时先生的《中国知识阶层史论(古代篇)》所发(1)

《理老集》

第一章

  

  “四民社会的成立必须以士从最低层的贵族转化为最高级的庶民为其前提。这一前提是到了春秋晚期以后才存在的。《穀梁传》成公元年条云[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穀梁》著帛较晚,自是四民制度成立以后的见解。”1. 以上出自余英时先生的《中国知识阶层史论(古代篇)》,这是一部收录了“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的研究论文”的著作。2. 这段话清楚的写道:及至战国,封建秩序已受相当大的破坏,士从最低层贵族跌落而为庶民阶层之最高级,四民社会由此形成。但它的前提条件形成却是在春秋晚期:

  “庶人的上升对传统的[士]阶层所造成的激盪更为严重。到了春秋末叶,士庶的界限已经很难截然划分了。”3. 若按唐氏的说法,这一时期的[士]退而为工商的情况很多,贵族、庶民的界限被初步打乱,庶人亦有正式的上升之途(指战功、学术等)如农人中秀出者可以上升为士。4. 这证之于《管子》和《国语》,前者或为战国时代的材料。5. 接下来,让我们回到开篇,进而探讨之后[四民社会]的问题:在《穀梁传》里[四民]的排序不同以往、异于后来,“商”仅次于“士”而居二位,据此不难想见,在封建秩序尚还相对健全的时代(或为真的齐桓公、管仲时期;按: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曾说:「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指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最先将订下「士农工商」的次序,一直沿用至今。《管子》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士”尚在贵族行列,“商”即处庶民之首!虽然,[其中纵有春秋初期的事实背景,也已经淹没在战国时代作者的传述之中了],当时(指战国)又是“礼坏乐崩”,人心不稳……我们难考它[历史的根据],而且我目此阶段中士商诸业未有大的变动,但著者是[通过阶级制度崩坏以后的现象去了解]的,我们藉此却能推倒《管子》中“士、农、工、商谓之四民”的说法了。6. 推翻旧的,即迎来新的,便可为《穀梁传》中“商”的排序正名。尽管当时“士、农、工、商”的说法被我否定,但我也不能立马就将“士、商、农、工”给抬出,我需要用我极薄的知识周旋于原/生之间。

  从孔子到孟子这一个世纪之中,士阶层的发展最为惊人。7. 自然,商、农、工亦如是。但我认为,商的位置在当时没有太大的变动(发展与变动不具有等同的联系,因为前者可以是水平方向上的),因为后世人知的“士、农、工、商”是汉代初年才确定的(见注1),这实在是受到了商鞅的影响。商鞅变法是“法当时最新的法家[霸道]理论”的,其中有一系列“重农抑商”的措施,以农为本业、商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的经营范围,重征其税(因其理论因其法,其措施也固新乎?);秦国到秦朝,它在这一方面的实质性变化近乎可以省略。汉代秦后,初期民生凋敝,高祖刘邦有感于商人“囤积牟利”,“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严禁商人购置土地,“这些政策有效地避免了因商人非法牟利对恢复社会经济造成的阻碍”8. 我希望能从字义、先秦文献和后世记载、高中学校教科书等的角度试作分析,这是我目前仅能为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并且注意的是:「商人」包括“商”和“贾”两个名词(浅广层面),它们是有区别的。在收录了先秦两汉传世文献常用字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商”指“运货贩卖”,“贾”指“囤积营利”(这是消极层面,有破坏性的。按:盖“行商坐贾”即有此分辨义且明晰);后来二字才渐无分别。9. 我想说的是字典里“贾”的含义似与上文“有感于商人囤积牟利”相吻合,且上文明示“乃令贾人……”,这一时期两字应未混为一谈,故文中“贾”即原义“贾”,可定矣。固然,我们不能因字义的区别而将商、贾分层,他们还是一个集体。我想说的是:后来名词的混淆是汉代初年“士、农、工、商”价值观形成的一个因素,它或许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10. 有趣的是,我整理此段的过程中,在《字典》的“商”义下,发现了这样的一句:“商农工贾不败其业”《左传·襄公十二年》,虽然在《襄公九年》有“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皁隶不知迁业”,但二者既距三载,或有地位变动而未可知,且“不知迁业”不能说明“商工”与“皁隶”同具“贱身”,它指的是当时这份工作稳定、足以养活家庭。其实,我写作此文的目的究竟是考其历史的根据还是补充其社会环境已渐不可分,未入门者欲发而不能发,究在此处。在文献里,无论什么阶层、身份的人,他们言论是不尽能考证的,但就算为时人世人所鄙所谤毁、还是相对的“神化”,它们都有生动反映当时人物处境和心理状态的可能。其个别故事尽管可疑,其中纵有夸张、误传以至捏造的情况;从社会史的观点来说,它们所显示的时代通性则绝对可信,因为即使是捏造,也是当时社会心理的产物。采用它,是贵它“通性之真实”,并不表示接受它为历史事实。11. 也就是说,当时社会上“商、农、工、贾”(襄公十二年)有积极的态度;或许是“商”此时(襄公九年)卖力最甚、至于对社会做出了比“力于农穑”更大的贡献而有了“迁位”的机遇。假若不能相信“商”的地位乘续自夏、商(或无确切依据),那这点恰可为它后来地位变动之一证。这又可以再次说明商人群体中“商”具有积极意义而“贾”恒不讨喜的事实(居末); 又汉初统治者所害,为“贾”似确也。

  读者须知,四民的次序历代有所不同。虽然《春秋穀梁传·成公元年》按「士商工农」排列,但有论者认为这个次序并无隐含社会高低的含义。12. 《礼记》有记述,“[王制]:[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地。]故以士受田,上一段誓词所载受赏者之高下,自上大夫、下大夫、士、庶人,下至工、商、人、臣、隶圉,阶级层次分明,如此正见士在下大夫及庶人之间。”此见得士中最下者与农夫中之最上者是地位很接近的,襄公十二年所述之商,地位或竟比于大夫与士之间!?其实若按此句说明其时工、商他们之卑贱有同襄公九年处,关键在[庶人]一词。这里请原谅我凭意志而作的一系列附会之辞:“《诗经·小雅·小明》念我独兮,我事孔庶。”《论语·子罕》“既庶矣,又何加焉?”①众多,众;《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三后之姓,于今为庶。”杜甫《丹青引赠曹将军霸》诗:“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②平民,百姓;非正妻所生之子,家族的旁支。与“嫡”相对③《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杀适立庶。”(适:通“嫡”,嫡长子。)13. 我列出[庶]的含义,联系上下古今,从《左传》“三后之姓,于今为庶。”——杜甫“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昭公三十二年》“……杀适立庶。”——《文公十八年》“杀適立庶。”及其“众多”的意思,可得出,在一定的范围内,“庶”似乎可意指为“末落的原贵族”或“遭到命罪的旁支”(按:前者>后者);他们虽失去了往昔的地位,落入相对低的境地,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人数又不少,仍在社会具有一股“有势”的力量,这也是“富庶”的由来和“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亦能覆舟。”的一种说明。他们介于新兴的贵族和“民众”之间,或许囿于「传统的定位」而只做些“辟地”的活计,故成为“农”群体的中上层;又因其“传统”或习“艺能”而未可知?当名词的本义被混淆,即有了“庶民即平民是农”的观念结构。14. 他们传统的悠久亦是“农家之所本最旧”的原因之一,这甚至可上溯至“隆古时代部族的思想”,借他们的过往,按照许行之说[物价论量不论质]“这非根据于最古最简陋的社会的习俗,决不能有此思想。”可证“商”之起源早不下于“农”(由商“运货贩卖”义引申)。15. 课本有“由于商业在社会经济和财政税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统治者一般对商业还是给予一定的重视和鼓励。”小字部分说明:“《尚书·洪范》记载当时的政务时说:‘ “一曰食,二曰货”商业贸易“货”在八种政务中排在第二,仅次于农业生产“食”。 ’虽然“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16. 我既采《春秋》二传,就不能搁置《尚书》不用,然周知《尚书》有今、古文一案,小子既没读过《尚书》又不明了学界对此案的研究情况,实不敢乱引;另‘在《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中商业位居第六,“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与农业、百工相提并论。’《周礼》究竟是不是先秦的文献实难定言,这和《尚书》的情况类似,故无论《尚书》还是《周礼》都极有可能代表的是后世的价值观。17. 关于上文“或为真的齐桓公、管仲时期;按:明末清初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曾说:「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其说始于管子。」指春秋时期齐国宰相管仲最先将订下「士农工商」的次序,一直沿用至今。《管子》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在余著最后有论,现引“士民一名非始于《穀梁传》(《穀梁》屡为陆贾《新语》所引用,成书非太晚。)春秋吴越交战时已习用士民字眼(《史记》,[越世家]云:勾践自会稽归七年,拊循其士民,欲用以报吴。……勾践复问范蠡,蠡曰可矣。乃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伐吴,吴师败。其后四年,越复伐吴,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于齐鲁。上文凡两用「士民」一名,所谓士民应包括习流、教士、君子、诸御等)是时士民兼指军士而言,此与管仲立士乡应有密切联系,故四民之形成,始于齐桓,事谅属可信(顾亭林之说尚待商榷)”18. 这段发微,余先生在[后记]说明了他的意见“只有在两个小枝节问题上,我暂时还不能和饶先生的看法取得完全的一致。第一,饶先生引《史记》[越王勾践世家]中「士民」一词,以为与我所引《穀梁传》中之「士民」同义而较早。我觉得[越世家]中之「士民」是「士」与「民」之义,和《穀梁传》[士民、商民、农民、工民]的用法并不一致。第二,饶先生相信[齐语]中管仲立「士乡」之说,因此以「四民」之形成早始于齐桓公时代。在这一点上,我是少数派,因为很多学者都持此看法。我觉得无论是[齐语]或《管子》[小匡]篇,都未必反映春秋时期的实况,而毋宁间接地透露了战国中叶以下的社会状态。我引[齐策]中关于临淄「杂处」状况的描写,便是要点破[齐语]「四民勿使杂处」的时代背景(作者按:临淄是“公元前四世纪末叶齐国的最大都会”,是一个不折不扣地「四民杂处」的社会。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城市”决非短期内可以发展起来的,所以“齐国的四民杂处大概可以上推至春秋、战国之际。引出见下注。)。我觉得顾炎武的说法是比较谨慎而合理的。”19. 前者我从余先生,但我亦深知齐桓、管仲之世必有其重要性与特殊性,非单言语记载而为史家所重视;后者我难说是少数派,因为齐桓、管仲一世的说法虽或为后人假托,但其必有“潜藏的历史根据”所在是一定的,否则单因它年代较早就频而写之,这种缘故很难令人信服。

  “《齐语》的记述似乎正是有这样一种「杂处」的社会作为它的背景。《齐语》和[小匡]主张四民各自为乡,主要是希望士、农、工、商都「少儿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这好像也是针对着战国的社会而发的,和孟子所谓民无恒产,则无恒心,消息相通。”20. 这段话不仅打破了“「四民」之形成早始于齐桓公时代”的结论,还给我们一种“时代的关怀”尤其值得当代人注意:在时人的思维里,「杂处」就会“坏事”,因为都不干本职工作了,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这是针对战国乱世而为的;然今人就算未偏其正常轨道,但他们在做其本职工作的时候,考虑的又何尝不多是“斗鸡走犬,六博踏踘”的“闲事”呢?且今人还不比古人,少不习者众,心不安者繁,闲则闲矣,哤更有甚!是“下而从战国之故事,而又在战国下矣”,是“哀之而不鉴之,定使后人哀”的事情(近十年则更厉害,连“哀之”都没有了),真可谓呜呼悲夫啊!

  “农耕时代的中国商业和商人的命运,与王朝的政策相关,而政策的变化,也与不同时代的形势相关连。”21. 可见,“王朝的政策”“不同时代的形势”是影响「商」这一阶层的重要因素,这是大家都能想到的,不过它倒给了我以后补充的方向--除去原有的想进一步完善、客观的列举论证「商」的积极性的想法,研究分析商鞅变法的整体过程及其对汉初政策的影响外,依据丰沛的史料,将「商」不同时期具体的浮流程度排出并把齐桓、管仲一世贯至商鞅变法之际的社会情况思考清楚,则是我新晋的愿望了。我想以此作为现阶段这篇文字的结尾。

   貴菴 于 二零二零庚子年八月十六日于外祖父家中成

本文注,下同


注,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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