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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数字评估,中国的新冠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可信度有多高?
目前可收集到的证据中,被认为“隐瞒”的患者大致可以分为:
- 武汉疫情初期检测能力不足造成的未确诊患者。
- 由于制度漏洞导致“无症状患者”检测阳性却没有被通报。(见我关联的文章《为什么无症状患者不属于确诊病例》)
- 故意隐瞒的符合标准的确诊病例。
- 试估武汉疫情初期检测能力不足造成的死亡患者人数。
中国的漏检主要集中在湖北,湖北在武汉。这是数量级的差距,所以只评估武汉。
由于武汉早期检测能力不足造成的漏诊中,死亡患者数量是可以预估的。横向对比任何疫情爆发国家/地区,武汉的漏诊和漏诊死亡数字由于是疫情早期和中期漏诊死亡(其它国家/地区漏诊人数的主要部分是晚期医疗崩溃后,即疫情中期/晚期漏诊和漏诊死亡人数比例只会更高,但在武汉这被避免了),武汉漏诊数字占比应当更小而不是更大。这不是比烂,检测能力受限漏诊死亡是客观事实,是难以避免的悲剧,只要当局没有故意压制检测人数,我认为就没有指责的必要。
我们试着来估算这个数字:
2月4日,武汉市累计确诊8351例,累计死亡362例,公布第五版《诊疗方案》,设置临床诊断病例。这一举措跨过了核酸检测能力的限制,为我们观察漏诊患者数量提供了可能。
2月11日,武汉市累计确诊19558例。
2月12日,武汉市累计32994例(含临床诊断病例12364例),首次通报临床诊断病例,也是唯一一天新增确诊上万,是新增确诊的最高峰。这一天方舱医院8家启用,武汉实质上获得了集中隔离轻症患者的能力。这天通报的一万多例新增临床诊断病例数量,逻辑合理推测是从2月4日新方案实行以来的累计数量。这一天武汉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到1万人份。这一天是武汉乃至中国疫情的拐点。
一个判断:基本跨越了检测能力瓶颈,从此漏检人数迅速减少,接近消失。
2月14日,武汉新增1923(临床922),2月15日,武汉新增1548。均显著小于检测能力1万人份。
从4日到12日,共新增核酸确诊12279例,临床诊断12364例。这里可以有一个置信度较高的推理:仅凭核酸检测,确诊人数与漏诊人数比例接近1:1。
13日共新增3910,14日核酸确诊1001,临床922。比例基本维持。
总结:仅凭核酸检测,确诊人数与漏诊人数比例接近1:1。
12日,武汉市累计死亡1036例(武汉含临床诊断病例病亡134例)
13日,武汉新增死亡88(全省临床死亡8)
14日,武汉市新增死亡107例(武汉含临床诊断病例死亡30例)。
15日,武汉增110
16日,武汉增76
17日,武汉增72
总结:死亡患者中临床诊断病例比例大幅下降,临床诊断病例在死亡前大概率得到确诊。
以此推测武汉市早期漏诊人数:15000例。
武汉市早期漏诊人数高峰期应该在2月4日到2月12日之间的某一天,2月4日开始纳入临床诊断,2月12日检测能力和收治能力大幅提高,开始能够覆盖患者,,疫情拐点出现。取中值2月8日。
2月8日武汉市累计确诊14982例。取1:1的漏诊比例,估计武汉市累计漏诊15000例。按照4%死亡率计算,估计漏诊死亡600人。
漏诊重症后得到确诊概率增加,漏诊死亡比例应降低(确诊后就不是漏诊死亡了);但是没有医院支持治疗,漏诊死亡率应增加。这里取抵消后的中值死亡率4%。
考虑到武汉高峰期日死亡100人,疫情中前期漏诊死亡600人属于悲观估计。
注意理论上2月4日之后的估计漏诊以临床诊断病例形式已经纳入官方数字,考虑新政策的执行延迟和医院收治能力,取2月8日。
截至3月31日,武汉市确诊50006人,死亡2548人。
根据我的估计,实际应确诊65000人,死亡3100人。(这个数字是假设没有核酸检测瓶颈,根据症状应确诊,无症状感染者自我康复,这种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确诊的不在其中。)
-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政策漏洞
(见我关联的文章《为什么无症状患者不属于确诊病例》)
无症状患者的政策空间是有限的,一个符合“重症”标准的患者绝不可能适用无症状,所以,死亡患者也几乎不可能一直都是无症状患者。(但是感冒症状可能是无症状,是的,请看我关联的文章。这里的无症状是指无足够判断新冠疑似病例的症状)所以这一类患者中的死亡人数隐瞒可以忽略。
无症状感染者数量我还没有合适的估计方法,合理推测湖北省外人数不会太多,但是这几乎不会导致瞒报死亡人数。
- 关于故意隐瞒确诊病例和死亡患者
那么,是否有各级政府故意隐瞒死亡患者的可能呢?有,但是很小。
几乎不可能存在视而不见确诊病例,不进行隔离治疗,这可能导致疫情在当地爆发。利益和逻辑上都不成立。
如果隔离治疗,一个确诊病例需要的医疗资源是巨大的。启用隔离病房,三级防护的医护人员,追查相关密切接触者并同一隔离医学观察。这期间涉及的人员数量太多,不漏风的隐瞒几乎不可能。
所以合理的隐瞒姿势是:作为无症状感染者(在政策边缘试探,只有感冒症状也可以合法合规分类为无症状。)收治隔离治疗并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避免当地疫情爆发,也避免通报数据引发“经济/政绩/声誉”问题。从河南的例子看,当地政府可能就是这么操作的。
但是这样操作的“好处”是,无症状感染者也是纳入管理的,不会造成病毒大规模传播。一旦该患者症状加重甚至死亡,由于已经纳入管理且涉及人员众多,瞒报成功的概率大幅降低,所以大概率会纳入统计。
由于存在无症状感染这一合法合规避免通报的政策漏洞,所以故意隐瞒确诊病例的概率不大。也因为上述原因,故意隐瞒死亡病例的概率也很小。
全文总结:
漏估(瞒报)的患者人数和死亡人数主要来源是:武汉早期核酸检测能力受限漏诊。
无症状感染者人数不好估计,但是基本不会导致死亡漏报。
地方政府瞒报的正确姿势是纳入无症状患者,可以实现隔离治疗+流行病学溯源+合法合规不需通报。
地方政府故意瞒报确诊患者乃至死亡患者的可行性不高。
估计的漏报确诊人数约为15000人,死亡人数约为6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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