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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性”及“可理解性”:透過美國黑人平權事件回首光榮冰室,中港如何理解彼此?

人人自危的危機時代,你我之間又該如何相處?

肺炎疫情至今,香港部分餐廳選擇排除普通話人士入內,反修例運動點燃的社會撕裂終於愈演愈烈。其中著名代表黃店「光榮冰室」,貼出不招待普通話人士(但歡迎臺灣朋友)之告示。香港教育大學社會學系講師黎明,香港中文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鍾一諾,曾先後致公開信以表批評。隨後,黎明與一眾朋友同赴光榮冰室,全程以普通話完成了點單,並寫成文章《說著普通話,等待一個不曾謀面的人》,引起軒然大波及廣泛的社會討論。

反對光榮冰室的人士首先提出,光榮冰室的行為對公共衛生的作用極其有限。鍾教授發表于刺針的文章(“Anti-Chinese sentiment during the 2019-nCoV outbreak”:https://bit.ly/2YI7Tj2)提出,在已進行有效干預的前提下(如封關管制等),光榮冰室的行為在實際抗疫方面作用極其有限。隨後,鍾教授又于Matters發表了「公共衛生不可不談倫理」(https://bit.ly/3dLLnKp),進一步指出若僅僅出於防疫目的,光榮冰室的立場是站不住腳的(另,依據光榮一貫的立場,無論支持與反對的大部分評論者都承認其行為除去防疫目的之外,亦帶有一定的對大陸的針對性)

隨後,拋開防疫有效性,有關光榮冰室的爭論更多轉為更核心的爭論

——“這種行為是不是歧視?如果是歧視,那麼基於情感創傷的、較弱勢群體的反抗性歧視是否合理?”


一、群體權力強弱、情感創傷體驗與個人自由主義:支持光榮冰室的幾點理由

1.1 光榮冰室的行為是否為歧視?

有關光榮冰室行為是否屬歧視,我身邊支持光榮冰室的朋友,對光榮行為屬歧視做法亦無太多爭議。因其涉及:

根據先天難以改變的因素或極難改變的因素(母語)而對人群施行差別對待(剝奪其入內就餐的權利),而該種差別對待與該標籤因素之間不存在合理關係(即無合理的判斷標準,使得可根據某人使用何種語言來判定其是否適合就餐)。”

光榮冰室是否屬於歧視的問題,除部分本土派試圖論證“可自由行使的行為不是歧視外”("法無禁止即不是歧視",但法無禁止並不說明道德上的正當性,例如撒謊),我所見到的唯一有力的論述在於【書生百用 | 「光榮冰室引發歧視風波的道德和結構分析」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光榮冰室引發歧視風波的道德和結構分析/】一文所提及的:

“並非所有的差別對待都是歧視,當我們說某種差別對待是「歧視」時,一般是指這種差別對待是不正當的、沒有合理辯解或會貶低他人(或社群)的尊嚴。”

然而這裡,我只同意書生百用的前半句(即並非所有的差別對待都是歧視),但其後半句卻犯了“以果證因”的錯誤:我們會先從某種行為的特徵上,證成某種行為屬於歧視,然後再考察其是否有合理辯解及是否不正當;而非先考察該種行為是否有合理辯解,再根據這一結論判斷其是否歧視。

這是因為正當性的判斷標準比歧視的判斷標準更難形成。而合理辯解的邊界很寬廣,很容易落入“可理解性”與“正當性”的混淆陷阱中。


1.2 情感創傷的弱勢群體的反抗性歧視是否屬合理?

除歧視的定義外,更廣闊的爭議在於該種歧視是否情有可原?對這種歧視的限制是否侵犯其個體自由?以及光榮冰室這種基於弱勢群體的反抗性歧視,在如今的中港脈絡下是否為合理的?

这方面,更多支持光榮冰室的觀點認為,即便其行為含有對大陸的偏見,這種偏見也更多來源於一種群體權力關係的不對等性(即不同“共同體”間)(如:鄧正健:「從光榮冰室事件看「香港人」共同體的想像」: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301-opinion-hk-identity-community/及陳宛容、YW、馬闔斐 「 光榮冰室事件,遇上了怎樣的溝通困境?」)。

該等論述強調光榮冰室歧視是在中港衝突的大背景下,存有情感創傷、權力日漸式微的弱勢群體的一種反抗方式。即本土香港人對中國大陸是較弱勢群體,是存有創傷體驗的一方。而剝離這種群體權力關係談歧視與正義,既是忽略了香港族群構成的歷史脈絡和情感結構的表現,也忽略了歧視背後所藏的權力不對等性。

光榮冰室的反對者們,如用同等邏輯反駁,則會掉入了一個論證“誰才更弱勢?”的陷阱——究竟是“居港持普通話群體(新移民)”相對“本土香港人”更弱勢?還是“本土香港人”相對“中國大陸整體”更弱勢?

然而,回答這一問題的困難首先在於,看似屬於同一組的兩個問題,其實是難以用同一尺度來進行衡量的。前者是生活中群體互動關係的不對等,後者除生活互動外,更多是政治權力的不對等。我們沒有一個客觀、明晰的評價尺規來衡量這個命題。

其次,群體的邊界與定義本身是模糊的。“持普通話群體”本就是難以統一歸類的群體。這個群體中,既有佔據中環的既得利益者,也有單程證來港於超市收銀的勞工。“新移民弱勢”這種反駁方式,本就會因這個群體的流動性和邊界的模糊性而被弱化(詳見蘇哲安的facebook post:https://www.facebook.com/1633704609/posts/10220011352347484/?d=n)。再加上“推普廢粵”使得普粵二語呈現了更多的替代關係而非平行關係,也使得本就模糊的經濟、政治權力關係,又套上了一層更复杂的語言權力關係。

再次,所谓權力一定是某个具体場景中的權力。一個場景下的弱勢者在另一個場景中可能是強勢者,一颗面對高牆的鸡蛋,可能转眼在另一個場景下就成为另一堵高牆。

如此層層堆疊下來,你覺得哪個群體更弱勢,最終無非取決於你在受創傷時,對自己身份的自我認知——即當你體驗到更多創傷性經驗時,你是以何種身份,站在何種現場。

拋開具體的場景直接問”哪邊是被害者“,永遠得不出答案。只有把群體拆分成一個個個體,還原為具體場景下的個人,才能得出一點點答案。


二、更基礎的問題:”正當性“與”可理解性“之差異

在上述1.2的基礎上,如將這種權力不對等與情感創傷放大到極致,可以提出這樣的問題:

“如果換做二戰期間,猶太人餐廳對德國人持有偏見而拒其入內,這難道不是合理的嗎?“

我理解德國人不都是納粹,但我又為何一定要去驗證你是否是納粹,在這個過程中我可能會被傷害了多少感情?在更大的族群裡,我是被強烈壓迫的一方,那麼我為何不能憑著我的自由權利,去自由挑選我的顧客,來使得我免受情感上的創傷?”

儘管這種“港中關係”=“猶太納粹”關係的比喻很極端化(在今天看來或許也并不極端),但它其實蘊含了一個比”哪邊才是受害者“更優先的基礎問題——

是否群體的權力關係越不對等、創傷的體驗越深,歧視就是越正當的?歧視這一行爲,它的正當性是否隨著該群體被壓迫的程度,以及所受傷害的深淺而變化?

有關這個問題,美國近期發生的黑人平權運動給了我們一個不受個人身份影響、做中立觀察的好材料。處於弱勢群體中的少數族裔,在抗議中使用了暴力抗爭的手段。那麼,將所謂“香港共同體脈絡中的歧視行為”替換為“少數群體平權中的暴力抗爭”,這裏借用林三土在「司法種族主義、員警暴力與抗議中的暴力」的觀點,回答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歧視的”正當性“(justifiable),不隨著群體權力強弱及創傷體驗而變化;但歧視的“可理解性”(excusable),隨著群體權力強弱及創傷體驗而變化“。

即便你是再弱勢的群體,即便你是猶太人,你對納粹的歧視依然是不正當的(這是由於歧視本身是天然不正當的行為)。但隨著你被壓迫程度的增加,你的歧視的可理解性,或者說可諒解性,是不斷增強的。這裏的可理解性意味著受譴責(懲罰度)的高低:

行為本身的正當性雖不受可理解性影響。但可理解性(或”可諒解性“)越強,不正當行爲所應受的譴責(懲罰)程度越低。

如同美國黑人平權運動中對商店的打砸搶一樣,“打砸搶”天然是不正當的,但在美國黑人的族群背景下卻是可理解的。同理,光榮冰室的行爲可被視作一種”可理解的非正當行爲“(excusable but unjustifiable),或中港衝突背景下的一種防衛過當。誠然,該種防衛是對中央/大陸干涉香港的一種應對機制,卻因在疫情期間,使得負效應主要作用于新移民手足。

而在此爭議中,支持光榮冰室的文章更多強調這種行為的可理解性,而反對光榮冰室的文章更強調其行為的不正當性。


三、陰雲籠罩下的中港相互理解

在上述理解的基礎上,我們會問,在理解了某行為是可理解、非正當之後,更重要的是我們能就此做些什麼?這種定性如何成為我們的一個行為依據?當懲罰性不掌握在我們手中時,它如何成爲我們的一個行動框架?如果它是一個不能指導實踐的框架,這種框架除了滿足思辨上的好奇外,在今天陰雲籠罩下的香港,也嫌太過單薄。

這裏,論及“支持光榮冰室更多強調可理解性,反對光榮冰室更多強調不正當性”之後,我想我們更多地能認識到這種錯位說理的困難。而我贊成這個框架的有效性的地方在於,它確實指出了這種錯位錯在何處。在效果上,我個人更贊同可理解性優先於正當性論述的溝通策略。我相信,最有效的溝通策略在於共情的脆弱性展示。即我們是一個個個體的人,而非僅靠標簽可簡單歸類的單一族群。

或許,黎明的策略及文章的失效在於,她們更多地是依靠强硬的手段,毫髮無傷地走出光榮冰室。這種強大本身會削弱相互理解的可能,帶有極强的目的性,從而被理解為知識份子居高臨下的一種批評和教育。

事實上,在光榮冰室的系列文章出來後,我曾問過幾個朋友對於文章的觀感。很多朋友都選擇了“南南 | 「浪女不回頭 — 走出光榮冰室」”作為最感同身受及引起共鳴的一篇文章。為何?因為這篇文章更多地展示了作者自身的脆弱性,作者表達了作爲一個新移民手足不被理解的恐懼,而非在學術高地論述光榮冰室的不正當性。

正如莎士比亞在《威尼斯商人》借主角夏洛克之口告訴我們的:

“難道猶太人就沒有眼睛?難道猶太人就沒有四肢五官、沒有個子、沒有知覺、沒有情感、沒有血氣?難道我們不是和基督徒一樣,吃同樣的飯,為同樣的利器所傷,生同樣的病,用同樣的方法治癒,並經歷同一個冬夏的冷暖?”

這種個體生活的經驗性與脆弱性,是很難通過知識份子的說理論證傳遞出來的,它更多地是文學及藝術的力量所在。

今天是囯安法壓境之日。此前的香港,有一種奇怪的抗爭觀念,即“

如果你是反抗極權的新移民,你需要抛頭露面在街上抗爭給我看”,“如果你是新移民手足,你需要證明給我看你是自由的,這是你們作爲新移民的原罪

——這種觀念與《讓子彈飛》的吃冰粉剖腹自證清白很像,即忽略了抗爭運動的多樣性和現實性。

隨著部分黃店以近乎幼稚的方式宣佈退出黃色經濟圈,更多人認識到抗爭的多樣性——這種現實性絕不是藉口,而是在聚沙成塔的同時相信并理解每個人所處的空間,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來堅守我們所捍衛的自由。而對各自所處位置的尊重的第一重就是:認識到個體本身即是目的,而不是某個意識形態的工具。

它告訴我們,在香港手足同胞覺得被大陸所傷害的同時,有一個個新移民手足,他們同時也是在被傷害的,他們作為個體也是情感脆弱的。

在如今的七一,他們同樣會流淚,也會恐懼。

這種情感上相互體驗的可能,是我們相互扶持走向更久遠的第一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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