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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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可能是华人世界的唯一曙光

Matters的訴訟制度並不公平

入駐matters也算有一段時間了,也見過一些社區內部的訴訟爭端,一直覺得不太公平。

一般來說,matters某一位用戶若覺得另一位用戶違反了社區公約,就會寫一封所謂的「訴狀」,列出他認為另一位用戶違規的證據。而@Matty 就會要求,該「訴狀」需要在一定的時限內有一定的人數俾like(即同意或支持對有違規嫌疑的用戶作出相應的懲罰)方會生效,管理員則會做出禁言甚至封鎖帳戶的處決。

乍看之下,這個訴訟制度似乎有那麼一絲法庭陪審團的影子,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卻經常會導致並不公平的裁罰結果。

眾所周知,會引起用戶爭執的議題基本都在政治社會領域,歲月靜好的議題下通常很難產生爭拗。而在政治社會相關議題領域所產生的爭執,在需要其他用戶參與進來的訴訟制度下,最終的處罰結果很難避免被matters平台上主流用戶的固有政治立場所影響,導致本來相似乃至相同的違規事實會承受南轅北轍的處罰結果。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在本站有一位擁壘眾多的用戶,其政治立場偏向於「民主自由」,在某一次和另一位支持者較少,立場偏向於支持「中共管制」的用戶發生爭執,這位「民主自由」用戶一時義憤之下對「中共管制」用戶進行人身攻擊,甚至謾罵。「中共管制」用戶不服氣,便寫了一封訴狀,卻因為本站主流用戶的既有政治立場多半支持「民主自由」,雖然嘴上說著「理性討論」,但實際上內心對「民主自由」用戶怒罵「中共管制」用戶的行為十分讚賞,覺得很爽。因此最後的結局很可能是,哪怕證據確鑿,「中共管制」用戶仍然難以獲得一定用戶的支持,其訴狀便不了了之。但是以上例子一旦立場互換,「中共管制」用戶攻擊「民主自由」用戶,哪怕措辭更加溫和,但一旦「民主自由」用戶發起訴訟,訴訟多半會成功,「中共管制」用戶就會被長時間禁言。以上例子並不是胡謅,是實實在在在本社區發生過的。

因此,對於有既定事實,如粗口,人身攻擊,且認定標準並不困難的情況下,這套訴訟制度並不太適用,因為一定會因為立場的不同而導致並不公平的結果。我認為社區管理者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制定出一套既有的懲罰標準,並根據這個標準即時作出裁罰並公示,不需要經過其他用戶。目前這套訴訟制度,應該適用於既定事實模糊,且認定標準較高,社區用戶分歧很大的情況下。如果當前這套仍然實行於對於粗口,人身攻擊等爭執,似乎只會造成一個新的同溫層,甚至導致所謂的「暴民多數」的情況,因為其本質上還是在以票數多寡來決定用戶的發言權。長此以往,似乎不利於社區的多元發展,也給人一種雙標的嫌疑。當然,matters本來是私營網站,創建者和管理者自然有權按照他們自己的意願來打造,無須理會旁人的意見,鄙人也只是友好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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