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鶴焚琴
煮鶴焚琴

人群觀察員 采風在田野  沙門 醫士 學者 律師 

【書信】一封回答(女性主義)、一封求教(南來北往)


(太初庚子七月初十;藏歷鐵鼠七月初十;希吉來歷一四四二正月初九)

今日寫信兩封。中午未睡,答了三個問題。晚上加班,提了三個問題。

關於女性主義

一、作為男性,為何想要加入女性主義社團?

答:我是從社會行動的角度來看待本社團的。

人類所進行的爭取平等運動,從破除封建身份差異開始,經歷破除勞資身份差異、破除族群區別對待,現在已步入反思性別社會角色的階段了。很多人認為,在性別對立的話語下,男性是壓迫者、女性是受害者。可實際情況遠沒有這麼簡單。第一,家庭領域,沈陽男性廣泛遭受家庭暴力。(三棱鏡:「男性家暴庇護所也阻止不了沈陽男人挨揍」,微信公眾號「公路商店」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二,職場領域,新興行業男女分化現象日益突出。例如,法律行業近幾年來女性從業人數更多,不過好的一面是女性知名法律人占比也越來越高。第三,社會問題,男性同樣會遭受性暴力,但規制似不夠(這一點在兩岸刑法實踐方面有所體現)。

作為共同體的成員,男性要能瞭解、理解、反思女性更常遭受的傷害;女性也需要認識到制度性不公給男性帶來的難以承受的負擔。如果以性別身份劃定女性主義運動的參與主體,反而是為爭取平等運動綁上了新的枷鎖。其方向,是與此類社會行動的初衷相悖的。主動參與、切實體驗、認真觀察,是推動社會更加公平的重要手段。我也希望有更多的男性來參與此類討論。

二、相較於其他學生社團,本社團有何特殊之處?

答:男女比例差異最大。組織活動最熱心、最活躍。

也想感謝我那屆的會長葉,當然還有馬和熊。體驗非常愉快~

三、女性主義是本社團的一個標籤嗎?是否應該成為本社團的標籤?

答:本社團是一個校園內的學生社團。從法的主體理論來看,可以認為屬於法人。

法人的意思機關可以對自身進行反思。那麼對本社團最重要的,就是每個會員的看法了。我不能替其他會員來回答,但我可以簡單談談我自己對本社團與女性主義之關係的理解。

協會在公共領域,因為溝通成本的問題,必然會被人貼標籤。女性主義還算是比較好聽的標籤(相對難聽的,如女權主義)。但這種來自協會外部的評價,實際上不影響協會的日常運作和交流。協會自身仍然以開展活動和內部交流為主。此時,不一定以女性主義作為核心主題,每一次都會設計不同的活動。只不過,我們是本院唯一一個會探討女性主義的社團而已。

我們必須注意到,世界範圍內的爭取平等運動,已經深深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不談八小時工作制、週末雙休制、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我們經常使用的課本,其主角現在也多以「她」作主角代稱,或者「她」「他」交替使用。(雖然我個人認為,漢語的美感之一,恰在於「他」的中性色彩。)女性主義也早已作為單列章節進入了哲學和社會理論等基礎科目的重要教材之中。換言之,世界人文社科的前沿發展,迫使我們不得不對此情況有所瞭解並嘗試作出回應。不去討論此類議題,是難以與外部世界進行溝通的。此時,更容易被人貼標籤所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就不那麼重要了。


法解釋的南來北往(經過刪改)

老師:

我現在正坐在辦公室裡。本來八月初、剛來實習時,就想給您發封郵件,存了個標題,內文是空白的。這就拖了近一月。今日中午忽然收到下學季的選課手冊,再不跟您發郵件,這種書面交談的機會就要因網路直播課程的存在,而變得意義模糊了。

您上回郵件佈置的教材閱讀任務,因為諸多雜務,我沒能完成;但在另一專門領域,倒是翻了三五本中文書。現在回頭看,我已知道自己當時確實未理解到位,提問方式就錯了。不過好在我能相對自信地說,我現在已入門了;您去年的課,大約正是臨門一腳。上週六另一位老師聽我作法解釋時還說了句,(大意是)「你現在的路數非常法學,走得很正確」。您提的小作業,我一直記掛著。若時間能充裕到把想讀的書都統統讀一遍,那才真正美好呢!研習法學雖然艱辛,可正因其艱辛,更覺回味無窮。

雖然德國公法著作讀得少,但我的興趣確實在司法審查這方面。來這裡實習,也主動要求要好好上手幹一幹。近期處理了不少案件,我個人覺得左列(附庸風雅之辭)問題可能值得關注,我也想聽聽您對這兩個問題的重要性判斷:

一、幾種程序相互打架的情況。一般的做法選擇不介入。這也就停止思考了。

二、仲裁前置的要求使得裁判者更容易推卸責任。(在裁判文書之中,關於新訴訟請求不可分性的討論,有價值的寥寥無幾。)窺斑而見豹,我想,這可能不在少數。

三、法律人水準普遍一般、訪談缺乏耐心,當事人無法獲知救濟程序及相應成本。這個問題就不是法律問題了,若不考慮普法運動這把雙刃劍潛在的可能性,大概僅僅是個法律專業的教育問題吧。

另外,也得回應您上回對我社會學方面的關懷。我對社會人類學的興趣,起於二〇一七年冬日。社會學界整體上相對而言,既沒有人類學界的豁達,也沒有法學界的純粹了。雖然我知道,自己在社會人類學上還沒有真正入門。

法學入門極難。社會學要好懂些,人類學要陌生些,但精通不易。我同時得益於法學和社會人類學。我個人體會,社會學研究的是「常人」與「常識」吧。跟法學勾在一起,至少有一塊,研究的是「法盲」對法的認識。但與此同時,若從程序法角度考慮主體的權力博弈,那就是「權力制衡原則」和「司法審查制度」了。從這兒看,不懂程序法,無法成為專業法律人。臨門一腳之功效,恰在此處。我對「最優秀的人,才能研習程序法。」深表贊同。

最後,還是想提一提漢語法學界的南和北。標題是我當時寫好的(註:原標題為「南和北的法解釋」),今天添正文,也就沒有動手改。或許寫作「法解釋的南來北往」更有趣些(註:此時徑改)。

在一次政治憲法學和規範憲法學的對話記錄中,我看到高洪喜教授用此一說法來調侃林來梵教授。就我個人的理解,所謂南北之分,大略是就法學學術與政治現實之遠近關係而言。以法律適用為目的並恪守法解釋規矩的,屬於南派;從法出發而離題萬里,那就算北派。南派,如浙大、南大、台大、港大。北派,如人大、北大、清華、上交。本學院自無資格排在這裡,但我希望他好好做個南派。畢竟,「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君子居之。」「故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國有道,不變塞焉[,]國無道,至死不變。強哉矯!」

說回到我自己,目前還真是沒想好明年畢業該作何選擇呢……未來仍以去高校或者研究機構工作為目標,因而肯定會讀博士,但是去哪裡讀、讀什麼項目、是否能合於自己的興趣,還挺猶豫的。希望也能就此問題來請教您。

敬祝秋祺!也代問安康。

學生

衍中

(庚子甲申癸卯。諸行無常、諸漏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