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m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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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有罪 罪在其谁

原文实为十月初所写,本意是给墙内偏信的朋友引入墙外视角,以为涤荡。不料墙内平台或无法发布,或旋被删除,微博也再度炸号。所以放到墙外平台,不图示人,聊作留存吧。

所有人都知道反蒙面法只会激起民众更大反弹,但它还是如时生效了,并且毫无意外地,带来了两日以来大规模的暴动。

若义愤者就此骂一句,暴动就是暴徒,却是简单,也很无知。唐慧氏固越法而上告,张扣扣必知死而杀人。视万恶恶因的元暴力如无物,对微弱者的负死挣扎挺身指责,确实是一个比较舒适的义愤姿势。但这份勇于站在高墙一侧的正义感,果真如它自以为的那么正义吗?

香港反修例运动,自三月发酵,合法集会,一万、十三万、百零三万至六月十六日二百万,七百四十万香港人每四个就有一个走上街头。其间以教职、医护、律师行业游行,学童、妇女、老人分别抗议。他们不代表民意,谁代表民意?他们都被收买,谁没被收买?

在此阶段,以参与人数而言,集会总体可谓和平、理性、非暴力。人海稠密分合有序,人潮过处干干净净。举标语,喊口号,唱圣歌,何以为报?橡胶弹、布袋弹,催泪弹。当然,被指斥是港独,被污蔑为暴徒。

是港独,抗议者五大诉求(撤控示威者、取消暴动宣称、追究开枪责任、按议事规则撤回修例,以及实行双普选)哪一条事涉港独?为暴徒,你中共策动六七暴动,杀死警民51人、杀伤832人不算,炸死幼童黄绮文黃兆勋姐弟、烧死电台主持林彬林光海兄弟,都能腆居爱国群众;彼“废青”运动数月无杀一人,反以八人甘死明志,自杀抗议。两相比较,后者何德何能敢妄自称一句“暴徒”?

六月十五日第一名自杀抗议者梁凌杰坠死,次日二百万市民齐着黑衣上街悼念,是为九七以来香港最大示威。到此田地,我们姑不论修例争议孰是孰非,任何一个法治正常之政府,都不可能再一意孤行下去了吧?

拒不撤回,矛盾愈烈。勇武蒙面,冲突不断。这时义愤者睁开眼睛了:围攻警察、冲击政府、破坏车站、焚烧商铺。试问,数以十万百万计,无统一领导的自发示威者,连月在街头吃枪躲弹挨拳挡脚,更有便衣卧底鼓动骚乱。毛委员说了,上街闹事不是请客吃饭。真要人挥狼牙棒我用天灵盖,责求人人当甘地?

也非没有甘地。硝烟之下,港人尚思勇武过激,斡旋克制。八月十八日流水集会,八月廿三日人链团结。男女老幼,穿戴如常。正大光明,不遮不挡。和平坦诚,呼吁对话。如何?拒绝对话,拒不回应。

与此同时,警方何在。七月廿一,纵容元朗黑帮街头围殴示威者,攻击医护,打翻孕妇,侮辱妇女。一人危殆,五人重伤。八月十一,布袋弹射瞎女子,视频铁证,诬言抵赖。十二日,车厢内发催泪弹,为医护指草菅人命。二十日,医院凌虐老翁,威胁家人。卅一日,地铁围殴乘客,阻拦救治。至于滥发弹药,枪打无辜。横施暴虐,伤及妇孺。凡此种种,时时发生。经此一夏,警队积信扫地尽矣。

八九年北京戒严,军人买菜一律十元。一九年香港制乱,警察吃饭恕不招待。军车进京,市民堵车说北京没有动乱。警察抓人,街坊包围骂你们马上滚蛋。事有共通,理有皆然。面对示威者,路人夹道鼓掌,食肆奉送茶饭。九月一日,港府逼停地铁坐困示威民众,全港车主自发奔赴,义载相送。人情同此,民心共指。乱港之徒,祸国之辈,从不在街巷之间,实乃在庙堂之上。

从修例初期不顾反对强推草案,到示威方起定义港独一味驱散。从民怨日张不得不「暂缓」而拒不「撤回」,到迫于民愤「永久暂停」还拒不「撤回」。两百天社会动荡,警方暴力与示威强度不成对等。二百万公民抗议,政府回应与民意规模不成对等。自杀绝笔一以继一,强硬处置一错再错。溺于颟顸颜面,漠视社会失血。是何忍心,是何存心?

十月一日,首发实弹击入17岁中学生左胸,情势危殆。十月四日,又发实弹射伤14岁学童大腿,紧急送院。九七前贼王叶继欢端AK对射警察,也只击其下身。何以对区区学生,务欲置其死地?滥发实弹,图穷匕见。警暴无度,民愤有极。当此之时,一面纵使警察遮挡警号,逃避追责。一面禁止民众蒙面防身,明图秋后。是欲息烈焰以滚油,抑或安积薪于厝火?

早在七月九日,港府便承认一切咎由修例,宣告完全失败。九月四日,才迟迟动议「撤回」草案。累月风波,始于无理,终于无果。然而八人殒身,千人羁索。社会撕裂,诉求无顾。方今更欲倒行逆施,再覆前辙。明知故为,重兴危氛。万方有罪,罪在其谁?林郑录音泄露,自陈铸此大错,如有选择,立刻辞职。言下之意,没有特首办,只有中联办。没有特区政府,只有中央政府。

罪在中央政府,就说不能问责。所谓首举义者,肝涂脑裂。始作俑者,其后绵延。

一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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