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关于毒奶粉受害者郭利维权和受难的一些评论

节选自《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第四章

  9.“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维权事件

    就在我滞港期间,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他自己也被奶粉厂家陷害,已不止是“受害者家长而且也是受害人了)也到了香港,希望在香港起诉毒奶粉企业。郭利只和媒体进行了沟通和尝试走法律途径,他走法律途径有没有成功不知道,但至少得到了媒体报道。我找的组织机构更多,却因籍籍无名等原因一败涂地。因郭利赴港,苹果日报中国组再次报道了他维权的事情(看新闻似乎苹果中国组以前报道过或至少联络过他)。这则新闻,最能看见我自己的影子。郭利被黑心企业陷害,我遭遇的校园暴力的表现就包括现实和网上的各种侮辱诽谤;郭利孤身一人寻求翻案、因毒奶粉事件维权,我也是独自呼吁防治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郭利在监狱受到殴打且只能默默忍着不吭声、其他犯人不允许和他说话、吃已坏掉的肉、有段时间承受在被单独监禁在类似地下室牢房的孤独之苦;我因维权抗争割腕,被关进精神病房受屈辱(后面还被关在警署羁留室受罪)(当然,我受的罪明显比他轻)……

    而我和郭利最相似,也是郭利与我最痛心的是,朋友、亲属几乎都避而远之(我父亲也不支持我维权,我也是背着他做的),社会公众也没有任何协助与呼应。更糟的,如郭利所说,当他出狱后成功翻案,被宣判无罪后,打电话给朋友,“他身边的朋友全都不吱声了。“郭利说:"因为(作假)这个环境大家已经习惯了,突然有人说真话,大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而我在2008-2014年面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而抗争时、2016年受到互联网圈子里黑社会式威胁时、2016-2018年维权和呼吁过程中,以及我从香港出院返陆后的各种遭遇,如知情者的沉默、旁观者的冷眼、朋友的抛弃、面对我乞求时的拒绝与鄙夷,无不反映着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残忍。有必要再重复一遍索尔仁尼琴的话:“一个人要能够勇敢战斗,需要感觉到背后有庇护、侧翼有支持、脚底下有大地。”可我在战斗时,谁肯庇护我?支持在哪里?脚底下则是悬空的万丈深渊。为何中国社会如此可悲?仅仅只是因为专制统治吗?国家的崩坏,有几人无辜?

    更讽刺的是,在讲述他的这些遭遇的新闻的微博评论区(大陆媒体也有报道,但相对于港媒,回避了部分内容),清一色(说99%都不夸张)都是支持他的言论,对他的维权赞不绝口,同情与怜惜铺天盖地。此外,还有一些批评他妻子、朋友冷血的评论也得到高赞。但是,这些评论者在现实中会如何对待郭利这样的人呢?我们根据日常经历,很明显可以判断出:网上这些很有正义感的网友,在现实中遇到郭利这样的受害者、遇到身边的这种不平事,几乎会和郭利的朋友一样(难道会不一样吗?),远离他,“不吱声”,至少也不会给予任何实际的支持和公开的声援;更不会去选择与受害者一道,同恶人、流氓团伙、强大的利益集团、邪恶和腐败的政府等各种恶势力作斗争。我自己就亲身经历过多次,例如本文开头提及的那起网络暴力中围观者的表现就是例子,此外还有更惨的情况。所以,这就和如今的国人批判文革和红卫兵一样,只会批评他人和不相干的事,而缺乏自省,更不会在现实中自我纠错与改变。“好人都在网上,坏人都在现场”,这话没错,也是国人、世人劣根性之一。国人不仅不能知行合一,反而知行分裂,口头上都很有正义感,却在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实际付出的时候都选择自私自利、沉默不言;甚至“知”也可以分裂,“行”更可以分裂,总是使用双重标准评判不同的事情、对待远近亲疏强弱贫富不同的人,对自己与他人更是完全两套逻辑且丝毫不觉得可耻。这就如同“四人帮”批判林彪一伙、网友评论“小悦悦事件”中路人冷血无情一样,并不把自己的恶行或冷漠包括在批判范围内,也不知道或装着不知道自己同样在作恶或纵容作恶。

    像郭利、我这样孤立而弱势的受害者,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受害者、“被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种弱势受害者们,如何才能安全和更有力的维权呢?我在《校园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有专门论述,现摘录(并略做增补)如下: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会组织和公益志愿者参与到防治校园暴力中来,校园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长也应该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就像现在一些活跃的环保、教育、科研的NGO一样,对于校园暴力问题,也需要社会广泛的参与。……其实我认为不止受校园暴力孩子的家人应该组织起来,现在社会上各种杀人、强奸、致残、被打砸、受敲诈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亲属也应该组织起来,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联合会”、“经济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体遭遇往往大相径庭,但是有了组织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一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是)应该团结起来维护权益,这样才能和往往是政府机构及官员、地方强人、黑恶势力、企业(尤其国有企业又尤其其中的央企,例如金融、铁路、烟草、石油)、事业单位(例如医疗、教育)乃至其他有组织、有权有钱有关系后台的强势的加害者一方抗衡,不至于让法院的调解或判罚因为外力而不公、不让受害者在诉诸法律之后再受强势者欺凌、威胁、袭扰等对维权的各种阻挠。当然这也需要政府和社会上层(公民运动领袖、知名学者、媒体人、企业家、社会活动家等)的帮助,给这些人牵线搭桥,提供财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舆论支持、法律援助,帮这些弱者构建互相沟通、声援的平台,让弱肉强食的社会稍稍能够平衡一些,不被野蛮时代的丛林法则残余过度的玷污当今时代的文明与秩序。”

    当然,想实现以上这些,有待于制度的变革和公民社会的成熟。最重要的,还是改变冷漠自私的人心,在人民中树立关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公民意识。此外还要强调的一点是,受难者不缺少无用的、起哄般的鼓噪,缺少的是及时、切实、有力的支援。当然,旁观者的确没有强制性义务为抗争者提供物质支持。但是,作为一个公民、作为有良心的人,当我们看到郭利这样既是“弱者”又是“勇者”的人、大写的“人”,如果我们有一些物质基础,拿出哪怕年收入的千分之一、甚至可以更少点(是的,更少,不用更多,更多当然更好,可更少但拿出来也行啊)支持一下,难道真的很难吗?而且,如果人们能够团结互助,为敢于揭露社会黑暗、勇于抗争的人提供物质、精神支持,以及舆论声援、安全保障,最终也有利于自己与家人。就以郭利为例,他在客观上不就是为所有毒奶粉受害者讨公道吗?他的抗争让相关企业有所忌惮,让更多孩子免受毒害。对这样的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感谢并且提供物质上的支持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良性循环,人们才都能安全、幸福的生活。

   (关于这件事,还要补充一点的是,郭利因曾是中产、知识阶层,通过努力至少部分得到了公道,例如服刑期满后提起诉讼得到无罪判决,但加害者依旧没有受罚,其也付出了五年牢狱之灾、工作丢失,身体和精神饱受摧残,当年担任翻译工作年薪百万的生活也回不来了,只能靠俭省节约的花微薄的残疾人补贴、低保,以及母亲接济的钱款度日。而还有更多没有郭利曾经的经济条件、知识和能力的弱势群体,连他这样半翻案的条件都没有。他/她们比郭利更悲惨,但却因为弱势,受难的没有生息、动静,就“残死如草不闻声”了。不要说他们本身贫穷卑贱缺乏条件,受难后遭受一系列打击如丧亲之痛、冤屈带来的心理创伤,以及抗争中的牢狱之灾、被关精神病院之后,人也就垮了废了,根本没机会去伸冤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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