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关于梁天琦被判入狱事件

节选自《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我的曲折抗争历程》第四章

   5.梁天琦被判入狱事件

    这则新闻是我被关押期间看到的最重大新闻之一(另一个是特金会)。报道中说,梁天琦因参与旺角骚乱,以暴动罪被判处六年徒刑。报纸上的相关新闻和评论有很多。例如“胖子”家人送来的明报上就有一篇《梁天琦与“全共斗”》的评论(我在餐厅看这一篇时,还有一个护士说“不要看这个啊”,意思是说这是宣扬暴力的东西,不适合看。因此我回到自己床铺才又打开看),对比了香港和日本、欧美带有暴力色彩的社会运动之异同。还有一篇星岛日报的《惨过梁天来》,借梁天琦事件讲了一个历史上的冤案,戏称香港青年人不知道“惨过梁天来”,却能明白“惨过梁天琦”……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关于旺角骚乱,也就是骚乱支持者所称的“鱼蛋革命”,我是有所了解的,不过没有比对另一场香港动荡“六七暴动”了解的多。因为我是左派,所以对后者更关注,哪怕时代很久远。在我看来,旺角骚乱是社会各种不满的大爆发,既是香港回归以来自由日益萎缩的激烈反弹,也是香港贫富差距巨大、阶层固化严重下的必然产物。但我认为,旺角骚乱缺乏清晰的政治立场,最终不可避免的沦为实实在在的“骚乱”,而不是“革命”。六七暴动虽造成一些悲剧,且有外部力量影响,但毕竟是被压迫人民对社会不公和港英殖民政府腐败与专制压迫的奋勇反抗,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此外,旺角骚乱是由持港独倾向的本土派领导的,更让我增加了对它的负面感知。

    关于香港香港社会问题,我一直认为香港最大的问题不是中共的渗透,而是从港英至中共时期自始至终奉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在低税率、高房价等亲商政策下,香港贫富差距极大,阶层固化程度远超中国大陆,是各种社会矛盾的根源。中共对此有一定责任,但把黑锅都扣中共头上显然不合适,这个锅最主要应是港英当局和香港权贵阶层自己背。香港的极度亲商亲权贵亲资本主义的政策,主要就是港英时期英国和华人太平绅士合作搞的,中共后来沿袭了港英当局的基本政策,是英规共随罢了。英国不仅在香港,在新加坡、印度、南非搞的都是这一套,不顾平民死活,为了自己商业利益一味扶植大资本家大地主,纵容当地人做土皇帝作威作福,也就是“特别统治主义”。这种对权贵的扶植和对社会的放任,就导致社会不公的不断加剧。这就是我对香港社会问题的基本看法和立场。

    因此,我对于香港本土派把香港社会问题的根源归咎于大陆,认为香港独立就能解决问题的观点,很不赞同。他们以“民族”自决而非维护小贩等下层市民权利为出发点发起暴力,我自然不支持。虽说梁天琦他们也是反抗体制暴力和压迫,上述的明报那篇文章就提到,市民和学生发动暴力行动,无论是席卷法兰西的“五月风暴”,还是日本“全共斗”制造的一系列事件,都是为了反抗更大的暴力--来自体制的军警乃至整个国家机器的暴力、暴力压迫,有一定合理性和正当性;但是,暴力就是暴力,何况我认为香港本土派并没1960年代席卷世界的一系列社会运动那样有很明显的正当性,相反充满狭隘、排外(主要就是排陆)、短视与自私。因此,他们受到惩罚是理所应当。至于是否过重,就是另一回事了。

    刑罚是否过重呢?仅以“暴动罪”判六年,我觉得确实过重了。因为这个罪行主要强调公民对体制的暴力反抗,而不是对个体的具体伤害。一个体制的威权程度严厉至此,也就和专制差不多了。我作为弱者,充分体会过大陆专制的严酷,又被香港警方抓捕和关到精神病院,自然明白个体公民面对国家机器的虚弱。如果再严惩反抗者以助长威权,会进一步让香港向专制极权化沦落。真正需要惩罚的,还是具体的暴力行为及其所造成的伤害、破坏。

    虽然我对港独持反对态度,但是对梁天琦等入狱者还是比较同情的。他们也是有理想的人,并且肯为理想付出代价、做出牺牲。虽然我与梁的理想大相径庭,在香港的统独问题上态度截然相反,但至少都反对专制与强权,都反对中共独裁统治。对于其他因骚乱被判入狱的,我同样是不赞同其观点但同情其勇气与牺牲。他们中许多人都是20多岁,正值大好年华,却不得不忍受数年牢狱之苦。这让我想到参加六七暴动的那些青年学生和工人,许多人也因坐牢和被打压,毁掉了一生。即便回归之后,除了少数成了风光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类,大多也是边缘没落之人。中共反而与他们的敌手--富豪资本家以及港英政府的“旧电池”们合作,真是悲哀。我看到那段历史,更感到中共的可恶,他们不仅独裁专制,还抛弃了曾经为理想而抗争、伤痕累累的、战斗在一线的革命战士。理想主义者,总是被追求一己私利的权贵集团所利用,成为了工具、炮灰。

    此外,我还在报纸上看到游蕙祯坐牢的事情。我对她的评价,与对梁天琦的基本一致。相对于梁,她更缺乏对香港历史现实和中国文化的充分认知,这从她在纽约时报上撰写的文章就可以看出。例如她说“自从1997年从英国手中接管这座城市以来,中国已经侵蚀并几乎摧毁了香港的民主。……人们在相对开明的英国统治下所珍视的公民自由和权力分立等概念,正在遭到抛弃”。这显然与事实不符,港英时期比现在更专制,除了彭定康担任港督的最后几年。而纽约时报另一篇关于她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她一方面主张港独以抵制中国大陆的影响,另一方面却对中华文化劣根性和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历史缺乏认识(例如她说《论语》对她世界观影响很大;她“中意”中国封建王朝,“特别中意”秦朝)。而最后给出的药方:“只有从中国分离出去,香港才能拥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这个“只有……才……”句式更是荒谬。认知错位导致判断错误,是香港青年民主人士的通病,而本土派、港独的崛起,这种思想谬误“功不可没”。不过她敢于承担宣誓风波中冲击立法会的责任,入狱服刑,而不是像一些倾向于港独或自决的选择逃跑,我还是比较尊重和同情的。

    我出院后,在推特上看到支持“上海独立”的上海人胡诚宜被送进上海的精神病院且遭拘禁和电击事件。而在香港,单纯主张港独并不会被抓捕,更不会被认为精神不正常而被送进精神病院。那么精神是否正常,究竟是根据本人精神状况判断的,还是大环境、大多数人的意志“决定”一个人有病还是没病?我既反对港独也反对上海独立,但不赞同因为他们思想相对特殊,就认定为“不正常”。即便中世纪反抗教廷思想垄断的哥白尼、布鲁诺、伽利略,也只被视为“异端”分子而不是精神病。同样,我主张防治校园暴力,并提出诸多建议,并四处奔波呼吁,确实没有其他受害者这么做过,至少在中国是第一人。然而,这应该被视为“不正常”吗?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就按法律惩办;如果没有违法犯罪,就可以自由讲话做事,包括提出与众不同的主张、做有别于主流的事情、选择特立独行,为什么要扣上“精神病”的帽子并关押在精神病院?

    还有,反对暴政、反对粗暴执法的社运者和小贩可以暴力反抗警察、城管,那么精神病院,尤其大陆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精神病院的病人,遭遇医护人员欺凌、虐待及各种不公对待时,又如何反抗呢?恐怕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和条件的,只能完全忍受、任人欺凌。

    关于入狱的梁天琦等人,我最后想说的就是,希望他/她们在狱中平安生活,也思考下究竟做怎样的事,对香港人才更有利?香港和大陆的关系究竟应是怎样的?如何更好的应对大陆人入港旅行、炒房、“文化入侵”造成的各种滋扰、危害?如果简单的想驱逐“蝗虫”,是不是很像美国和南非的种族歧视、种族隔离?这符合现代文明吗?到底是“民族/城邦主义”和“香港独立”才能救香港,还是选择和大陆人民一道,和香港传统泛民团结,共同反抗中共的专制极权,建设民主的中国与改造国人、重建自由的中国香港?

    (当然,我自己也在反思,我的大中华情结、大一统理念,与中国社会现实有哪些冲突?是不是需要修正?虽然现在我没有转变念头,并认为会坚持下去,但的确有动摇。关于这个问题,我会另外撰文分析,在此就不展开论述了)

  (在我写作本文期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香港反《逃犯条例》抗议(当然此时我已写到返回大陆之时(2019年7月初)那部分,不是写到这里时),及衍生的一系列暴力行为。我不仅看到了这些,还看到事件中港台陆及其他地区相关人士的言行、表现。这让我对香港问题的认识、对这些港人与涉此问题的非港人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有了更深更具体的认知。不过论述起来篇幅极长,就不在此进行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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