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民
王庆民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希望为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群发声者;致力于改善民权民生,做些实事

对香港精神疾病强制收治覆核程序恶劣状况的评析

节选自《受难、维权、再受难、荆棘新前路》第四章第一节

我无法像张志新和林昭她们那样有堪称伟大的勇气与意志力。即便没有任何酷刑,仅仅是失去自由,我都受不了。如果我在大陆搞社运被捕,估计被审讯第一天就会垮了。如果在大陆的精神病院,我可能关不到半个月就会真的疯了。

    应该是在这天下午,我终于见到了一位医生。但似乎这次见的不是我的主治医生,而是另一位30岁左右的男医生。这位医生姓陈,他算是我的“副治医生”?我也不好下定义,总之也负责我的诊治,但不是主治大夫。他不会讲普通话,但是能够听得懂普通话。因此他可以听我说话,但他询问我和回答我的疑问,是在纸上写字给我看。

    时间过去太久,我当时精神状态又极糟糕,所以很多对话都忘了。我记得的大致只有以下这些:

    他问我好吗?我礼貌性的说还好(其实并不好)。我告诉他,我是为了维权抗争,才选择在中联办割腕。他说(准确说是他写,为方便记述,以下权当说吧),维权可以维权,但是不应该伤害自己。此外,他是在这次还是后来还说到,大陆的事情还是要回大陆解决,这里是香港。对他这些话,我有一万句回应,但没办法都说。于是我只说,你们这样关押我一个维权者,是中联办政治迫害的帮凶(至少客观上是)。他说,他是医生,维权的事不归他管,他只管我的精神健康状况。我问他我何时能够出院,他告诉我,这视医生的判断和我的精神状况而定。我问他关于精神健康覆核申请的事,他说,如果申请覆核,整个程序至少要6个月时间(或者说的是“大约6个月”)。我大吃一惊,他看到我的惊讶,又对我说“所以还是要在现在多配合医生,争取早日出院”之类的话,意思是别指望覆核了,费时太长,还是争取当下吧。此外还说了些什么我记不清了。最后,他要我写家人的联系方式,我把我父亲的手机号码写给了他。然后他就跟我说再见了。

    4.对恶劣的精神健康覆核制度的评析

    这段话中最重要的、最有实际价值的一句,就是这位陈医生说,精神健康覆核程序需要等待6个月,也就是在医院病房里申请覆核之后,还要等半年才能有人来审查我或者其他任何申请覆核的住院者的精神状况是否可以出院。

    我深深震惊于香港这种称得上恐怖的官僚主义、漫长而繁琐的制度与程序。我在想,如果有人误诊,或在病情轻微或病情比较严重但无伤害他人或自杀风险,并不需要强制入院治疗情况下,被医生判断需强制关进精神病房,然后要过半年才能覆核、出院。那么这半年时间,住院者失去自由、无法像普通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会给他/她造成多么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如果是学生被误诊或者高估病情而被滞留在院,中学生和大学生的学业要耽误多久?如果是职员、工人乃至白领等受薪者,又要损失多少收入和福利,以及相对隐形的绩效和升迁机会的损失?这些谁来弥补?还要在医院受到各种管制、和真的严重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要受多少罪?带来多少潜在和长期的伤害?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更可怕的是,把一个正常人或者如抑郁症等轻度精神问题的人和如精神分裂症、狂躁症等在内的有严重精神病的患者关在一起,并用管理精神病患者的方式在病房关押管理6个月,我敢断言,绝大多数没病或者病情轻微的也会被关的疯疯癫癫、精神异于常人,导致真的得病或病情加重,甚至造成影响终身的身心创伤。而这时精神健康覆核的结果,反而极可能将入院时没病的人诊断为有病,因为诊断的是入院6个月后住院者的精神状况,而不是入院时住院者的精神状况。如果这样,住院者岂不是要无限循环且恶性循环的永远住在医院?这样一个好好的人的一生岂不是就被毁了?

    香港号称东方之珠,竟然会有这样糟糕的精神卫生制度。当然,在中国大陆,有更加恶劣的精神卫生体制,媒体有诸多报道(如纽约大学法学院研究员殷驰、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合作撰写的《中国的精神卫生、强制收治和任意拘留》、凤凰周刊《被“精神病⼈”的⾃我救赎》、《从铁笼到病房——内地精神病⼈强制医疗制度变迁》等⽂章;央视的《新闻调查》、《新闻周刊》、《今日说法》等栏目也对精神病⼈权益等问题做过调查报道)。但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各项社会指标如人类发展指数都名列世界前茅,却有着有致命缺陷的精神卫生体制,真是件可耻又可怕的事情。这关系到许多可能被冤枉而送入医院而失去自由、失去正常生活者的人生,危害与司法冤狱相比有何区别?但却远没有司法上的冤狱、程序正义缺失等问题那样得到社会重视。

    连相对发达而文明的香港都是如此,那中国大陆呢?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呢?可想而知在糟糕、恶劣的精神卫生体制下,中国、世界上会有多少和司法冤狱恶果相同的精神病院强制收治受害者丧失自由、受到各种生理和心理伤害,毁掉了人生。

    当然,我也看到香港的法院审理案件,也是有很长的时间排期;香港其他内外科做手术,也是需要预约和等待。但无论是原被告,除非特殊罪案,一般都不会在监狱里等待(涉及刑事犯罪也可以保释,而且许多待处理者的取保金似乎不多);做手术的也不会都待在医院等手术开始,而是可以在等待期间做许多事,有相当的个人自由。因此,这些情况和被强制关在精神病房等待覆核的人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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