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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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LA

美国当代嘻哈流派

在美国,嘻哈乐长期占据着各大榜单的半壁江山。美国人party听hip-pop,开车听hip-pop。一边听还一边跟着摇摆。我来到LA两年,入乡随俗,听了不少Hip-pop音乐,本文就对嘻哈乐的流派一点小小的总结。

首先最喜欢的一派是lyrics rap一派,代表人物是Tupac,Eminem,Kendrick Lamar和J.Cole。这一派的艺人,文字功底非常好,能够在一首歌里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传达一种思想。听一首歌也是在听一个故事,比如Eminem的Stan就讲述了一个粉丝因为得不到偶像的回复而自杀的故事。Kendrick Lamar的m.A.A.d city描述了Kendrick小时候生活的黑人社区的暴力画面。Kendrick更是因此获得过普利策奖。总而言之,他们的作品值得细细品味。

第二派是Mumble rap一派,祖师爷是Lil wayne,这一派的艺人很多人的艺名是Lil开头,如lil pump,lil peep。他们喜欢把全身上下都刺上刺青,连面部都不放过。唱的歌完全听不懂在唱什么,有时候就是无意义的Mumble。但歌曲却像毒品一样,有成瘾性,明明觉得这就是Trash,可就是忍不住多听几遍。这一派的艺人还有future,migos,21savage,6ix9ine。

第三派是抒情派,也是传唱度最广,接受度最高的一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Drake,Post Malone,Russ。他们的作品情歌很多,能够听得懂,旋律优美。Drake也可以说是说唱界的泰勒斯威夫特,有些rapper很不屑Drake,其实Drake还是很能rap的,早期的back to back,look alive,the motto,就是他真正rap的时候,足以看出他的rap功底还是很牛逼的。

比较喜欢的rapper还有XXXTentacion以及Kanye West,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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