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都是精神病 干死小管家
台湾人都是精神病 干死小管家

台湾人都是精神病 啦啦啦啦啦 写“中国人是精神病”的爱心哥大摇大摆 写“台湾人是精神”被折叠被封 现在谁都知道小管家是谁的狗了:)

为用户@AOC的辩护书 (文本)

Gesetze wurden gemacht, damit der Stärkere seinen Willen nicht in allen Dingen durchsetzt.Ovid (43 v. Chr. - 17 n. Chr.), eigentlich Publius Ovidius Naso, römischer Epiker "法律应当使强者不能在所有领域都为所欲为"

以下辩护书部分言论节选自@方可成 对@AOC的诉状部分。


(2)“美国间谍方可成”是对本人的直接诽谤,严重侵犯本人名誉权。此人不仅在用户名中使用这样的诽谤语言,而且在帖子中也屡次诽谤,比如这里这里

证据严重不足。而且也毫无根据,按照matters惯例,之前无数人写过“五毛报告”“粉蛆报告”,“五毛狗”“五毛脑残“这类称呼满天飞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是“正常政治表达”不是吗?那有人了解过五毛本来的含义是什么?【收了共产党钱的人】,对不对?说这句话的人有实际举证对方收共产党的钱,并且贴出收据吗?显然没有。但是这种说法依然直到现在都甚嚣尘上,并没有人因此受到惩罚,大家默认这不是【诽谤,严重侵犯本人名誉权】。那凭什么比【五毛狗】【粉蛆】这种显然已经有侮辱性意味的词汇轻许多,甚至完全中性的【美国间谍】说法就要被制裁?那是不是以后说别人【粉红】【收阿爷钱】【民族情感爆棚】【跪舔党国】【义和团】全部都要按诽谤罪统统封号惩罚?

本律师认为@AOC 此处完全无罪。

(3)此人将这些诽谤的帖子恶意关联到我的作品下方,是对关联文章功能的恶意滥用,且我没有办法取消关联。

之前的判例确实有相关说法。但是经过查证和之后的判例,仅仅关联他人作品被无法被认定为骚扰,必须得是【反复关联,反复@, 反复恶意点赞,反复打赏】全部同时存在,并且持续相对较长一段时间才符合相关的【骚扰】判例。AOC显然不符合此类行为的具体说明。此处本律师依然做无罪辩护。

(4)此人的个人页面背景图是纳粹标志,这是世界主流社交平台禁止使用的仇恨标志。例如:Twitter的规定在这里

matters目前并无关于【仇恨标志】的相关规则,直接用twitter的规则用在这里属于【长臂管辖】,不符合任何正常的司法程序。另外提醒诸位,出于【讽刺,文学作品,比较,批判言论表达】等目的使用纳粹【符号,语言,文本】在目前对纳粹方面法律最严格的德国,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国家电视台经常会有各种纳粹符号会出现的讽刺类小品,民间也一样会有很多此类文艺作品,并没有人因此被惩罚。@AOC 显然使用纳粹旗帜和口号的目的,是【嘲讽自由派,嘲讽自由派意见领袖的类似希特勒一样的行为】,并且AOC在之后的解释里也同样补充了类比本身的含义,显然不符合仇恨言论的定义。

(5)此人就是此前因违反社区公约被封禁的“RedCheng的爸爸”(@johngalt)。结合他前后不停歇的各种违规行为,我们已经可以非常明显地看出来:该用户就是利用社区的各种功能(例如标签主理)和尚不完善的地方(例如无法去除关联),蓄意放大自己的攻击和仇恨言论。这样的用户,不仅严重侵犯了本人的个人权益,更伤害了社区的讨论氛围。因此,本人请求matters站方永久封禁这名用户,删除相关诽谤和仇恨言论。

这就完全是对@AOC 的恶意揣测。即使假设两者完全是同一个人。其上一个账号封禁到重新注册这个新账号中间间隔时间也隔了数月。【专业洗版】如爱心哥一般都是被封之后立刻就回来的。这里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蓄意】的行为。倒是方先生的这个说法很可能已经构成了他自己要诉的【恶意诽谤】的罪名,假如这个罪名最终被成立的话。


需要注意@方可成 先生全篇都没有明确举证指明AOC具体【仇恨了哪些群体】,具体【用什么言辞仇恨】。仅仅因为【美国间谍】和【希特勒万岁】就封禁,无异于彻底给所有人进行言论讨论和讽刺批评的空间都加上枷锁。如果任何使用了相关【文本】【图像】【信息】的人都要被惩罚,任何类似的说法都是诽谤而被惩罚,那么matters恐怕没有人能够幸免。

希望陪审团的阁下们能够明辨是非进行判断。



以上。


Ovid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