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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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不见得比卖小笼包的高明

向海明威学写作 | 小说中,如何描写一个“普通人”

(编辑过)

在小说写作中,普通人最难写。

譬如金庸写“神雕大侠”,只需说他身断一臂,两鬓微霜,脚下还骑着一只大雕,读者立时就知晓这人不一般了,但如果你要写路边一个带孩子的老婆婆,还想让读者记住,那就考验作者的观察力和写作技巧了。

究其原因,小说生来就是为了“非普通”的,即使写起普通人来,也得想法子让读者留下印象,要和常人在生活中见的“普通”不同。换言之,作为“描写对象”的人可以是普通的,而作者的描写却一定要不凡。否则,我蹲在楼下的石墩子上,一天能看一百个老婆婆,五颜六色七荤八素的,何苦来读劳什子小说呢?

在短篇小说《世界之都》中,海明威开篇就写了一个普通人,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思路上的启发:

名叫“帕科”的男孩儿,在马德里多的是。这个名字是“弗朗西斯科”的爱称。马德里流传着一个笑话,说是有个做父亲的来到马德里,在《自由报》的寻人栏中刊登了一则启事说:“帕科,星期二中午到“蒙塔尼亚”饭店来见我。往事一概不究。爸爸。“结果,应召而来的青年竟有八百人之多,最后只得召来一中队的骑警才把他们赶散。
但是,在卢阿卡寄宿公寓里当餐室侍者的这个帕科,却没有父亲原谅他,也没有做过什么错事需要父亲原谅。

 

这一段里,海明威对“普通”的描写看似普通,却是别出心裁,未必每个人都能想到的。很多人描写”普通“,大概会从外貌入手,像我下面这么写:

帕科长了一米六的小个子,面对高大的斗牛士时总得抬头仰望着才能说话。他总穿着一件白T恤,下头是棕色的五分短裤,脸上还留着几颗青春痘子,走在街上只觉得是个高中小孩,没什么特别的。

 

或是直接写帕科的生活场景:

帕科是个胆小的小男孩,在酒馆做侍从时从不敢和客人搭话,一次他把端来的酒一不小心打翻在地,他整个人竟都吓得瘫在了酒里,客人低头仔细一看,地上的酒里竟混着一滩尿水。帕科竟然吓尿了。


但是海明威手上毕竟有活,他不直接写帕科这个人,倒拿“帕科”的名字做起了文章。

他先评论一句,“名叫帕科的男孩儿,在马德里多的是”。这句话不特别,一句评论罢了,我们谁都能写,可他顺着就讲了个故事,这就不容易想到。

他告诉你,“帕科”这名字真是普通到普通他爹都认不得了。一个爸爸发了个寻人启事,找名叫“帕科”的刚吵完架的儿子,结果一天来了八百多个帕科应聘找爹,最后要警察过来才把人赶走——光是和爸爸有矛盾的帕科就有这么多,没和爸爸吵架的帕科那岂不多如牛毛?讲到这,我们已经能感受到帕科有多么的”不特别“了。

可“帕科”已经烂大街到这程度了,海明威还觉得不过瘾呢,最后嘴贱地来了一句,“在卢阿卡寄宿公寓里当餐室侍者的这个帕科,却没有父亲原谅他,也没有做过什么错事需要父亲原谅。”

好家伙,这连寻人启事都不够资格上,比那八百多个还普通啊。

就这么着,海明威确确实实写了个普通人,却不是那种一看就忘的“普通”,而是小说级别的“普通”。落实到读者这里,大家竟记住了这个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帕科”,甚至可以说是印象深刻了。

因此,诸君今后若是要写普通人,不妨也先想想海明威这一处写法。未必非得照搬个有趣的小故事,而是在陷入“麻木”写作状态时,它能给你提个醒,告诉你除了外貌、经历之外,是否还有别的人物写法呢?

仅做到这一层,这次读海明威就算是有收获了。


本文是我个人”向海明威学写作“计划的第二篇。

在今后一段时间,我会坚持分享我的读书笔记和写作感悟。每次只聊一小点,目标就是有收获、好消化、拿来就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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