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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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学士,社会学硕士。记者。

中国真的没有职业化消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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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日,哈尔滨一间仓库发生大火。在大火持续燃烧9小时后,仍有消防员被派进这栋三层的建筑灭火。实际上,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在这样持续的大火之下,早已随时有坍塌的危险。坍塌发生时,19名消防员被埋在废墟之下,最终5人遇难。
那时,我看到一篇关于深圳消防职业化改革的文章,于是搜集整理了很多相关资料,准备尝试做一篇报道。不过,因为懒散而只做了非常简单的采访。
当年8月12日,天津大爆炸,最终造成99名消防员遇难。靠着半年前收集的资料,我在4天后写出了这篇文章,刊登于四川大学独立校园媒体《常识》的公众号上,当日即遭不可抗亦不可知的外部力量删除。
近四年来,我没有再关注这一话题,很多资料现今看来或许愈发陈旧,也或许,虽陈旧,却从未得到好好讨论。2018年,现役制消防进行改革,我也没有再去追踪,可能有不少优秀的媒体报道,也可能,与四年前我搜集资料时,没有多大差别。
总之,今日旧文重发,一则有感于澎湃为凉山大火牺牲消防员的评论:“没有一条生命是为了牺牲而存在”;二则为有兴趣、有志于探讨此事的读者,补充一份历史材料罢。

 

中国真的没有职业化消防吗?

如果这个问题的范围限于中国大陆,那么答案是:曾经有。

1984年,改革开放第一城深圳开始试验消防职业化改革,建立了中国内地第一支公务员编制职业化消防队;2009年4月2日,深圳举行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机构分设仪式,对原有消防系统职能进行重大调整,意味着消防职业化改革在深圳的失败。

在一次次消防员牺牲,都有媒体和公众呼吁消防职业化改革的时候,2009年,《人民公安报》用“职业消防已显‘过时’”作为报道深圳消防体制变革的小标题。

报道说,职业化改革“让深圳消防力量的发展跟不上城市的发展”,“深圳一线灭火执勤警力仅占全市人口总数的万分之零点六,远远低于全国消防官兵占全国总人口万分之一的平均水平,更低于国家规定的大城市消防警力占城市人口万分之四的标准。”

报道引用了2008年深圳市消防局给深圳市编委办的《关于我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报告》中的数据:深圳原有消防民警和现役消防官兵共1123名,其中公安民警894名,现役消防官兵229人。这其中,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民警只有448名;现役229名消防官兵中,实际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只有158人。

《齐鲁晚报》一篇报道中也提到,“2008年2月,……南山区的大火,消防队仅能派出6个人:1个行动队长、3个班长、2个战斗员。”

这篇报道引用一位科普作家的微博说:“当年深圳实行消防职业化,结果遇到火灾,公安编制的消防队员畏缩不前,紧急从外地调来的公安现役支队士兵却像打仗一般冒死突击。”

——等等,怎么看起来职业化消防反而问题比现役制消防更严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受不到保护了?

我们再换个角度看看。

深圳市消防局2003年编写的《灭火战训教材》中有这样一个事例:深圳一塑料制品厂火灾,由于建筑内可燃物太多,有些起火部位水枪射不到,指挥员组织了内攻,但是在内攻三个小时仍不奏效的情况下,指挥员果断下达了放弃内攻的命令,让战斗员从建筑物内撤退,改为从外面控制。当火烧到近五个小时的时候,一名战斗员发现火光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有蓝白色刺眼的火光出现,立刻向指挥员报告大楼有倒塌的危险,现场指挥员立刻作出了把人员和消防车撤到安全地带的决定。十五分钟后,大楼轰然倒塌,但是参战的六个中队,一百多消防员,二十多台消防车无一受损。

同是2003年,衡阳市特大火灾,大火燃烧三小时后,消防官兵在楼房低层扑救余火时,楼房的西、北、南三面部分房屋突然倒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

当时,曾任衡阳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站长的王炜锋,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家建筑消防规范》说明:钢筋混凝土结构经火焚3小时后会遭破坏。”

但是,国家联合调查组专家邓谦却认为:“消防本来就有危险性,有牺牲。此次塌楼完全是意外,9•11世贸大厦倒塌,也没有谁能料到。”

12年后,类似的一幕又重演:哈尔滨一仓库发生大火,在明火被扑灭后,消防员进入仓库内部继续清除隐患,但随后不久,仓库楼板坍塌,多名消防员被埋,造成5名消防员死亡,14名消防员受伤。

《新京报》记者2003年还采访了一位深圳消防员丁先生,他介绍,2000年,深圳消防队学习、训练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前的训练方式主要是搞各项体能训练,辅以课堂上的消防技术学习;而改革后,工作时间主要用来上课,一天上九节课,课堂内容每季度作一次调整。授课初期的基本内容是了解城市基本情况,此后则重点学习各种材料的化学性能、各种火灾的特点与规律、各种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的特性。

丁举例说,有一次他在木材场中身陷“飞火”(油类物质受热过度,就会出现“飞火”现象,譬如厨师在烹调时,锅沿常会冒出火苗),如非借助平日课堂上了解的“飞火”特性知识,他将难以全身而退。

既然消防职业化改革成效也是看得见的,那为何又会落到那步田地?

这首先要说明一下中国语境下的现役制消防和职业化消防是什么。

1983年1月,公安消防队伍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例条令,组织机构均实行军事化管理,消防部门也就是公安消防机构的组成人员,除个别地方外都是现役军人。

而深圳建立的职业化消防队伍,简单来说,其开支由地方负责,并且占用地方公务员编制,由此,消防员变成了和警察一样的公务员。

这对消防员个人来说,有诸多好处。

薪酬方面,由现役制没有工资、只有军队补贴,变为了参照公务员薪酬水准,保险和医疗救助方面也有提升;训练方面,由以体能训练为主,变为了多种消防知识、消防技术的学习,以应对现代消防的复杂情况;职业发展方面,由现役制工作二到三年就退伍转业,变为了可以干到四五十岁的职业,提高了经验积累的可能性,此外还可以在公务员晋升通道内,获取更好的发展机会。

消防员个人的灭火技术和经验提升了,一来其自保能力大幅提升,二来在火灾现场科学处置的能力也会大幅提升。

但是,恰恰是纳入公务员编制,成就了深圳的职业化消防队伍,也葬送了深圳的消防职业化改革。

《人民公安报》2009年那篇报道指出,“占用深圳公务员编制,导致新进人员困难,人口年龄结构不断增大。而随着深圳城市的不断扩张,消防工作也越来越繁重,这和消防警力不足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这点苗头,《新京报》记者在2003年也发现了:“深圳公安消防局局长孙文荣并不愿意谈论消防职业化的问题。”

《新京报》列举了两点原因,第一是财政负担,深圳地方财政每年为此至少支出1亿元,而现役制时代,消防员薪酬既少,且消防支出还是部队与当地政府共同承担;第二同样是编制问题,地方政府的编制是有限的,消防职业化,占用了深圳市政府一千多个编制。

因此,“一部分当地官员建议,深圳应撤销消防职业化,重新组建由服义务兵役的军人组成的消防队。”

然而,第一点理由恐怕难以成立,新浪财经文章《2003年深圳财政状况分析》列举了如下数据:2003年,深圳市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0.46亿元……全市累计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49亿元。1亿元的消防支出,占290.46亿元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多少?又占349亿元财政支出的百分之多少?

所以,触及那些提建议的“当地官员”的,恐怕还是“编制”问题,而造成人手短缺的根本原因,也是“编制”问题。

纳入公务员编制后,想从事消防工作的,要经过严格的公务员选拔程序,这本是好事,为了能够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消防队伍,以适应职业化的需要。但是,“导致新进人员困难”,到底是职业化消防的问题,还是公务员编制固定的问题?因为“地方政府的编制是有限的”,所以占用编制,也是职业化消防的错?

除了根本矛盾公务员编制之外,深圳的消防职业化改革还遭遇了很多挫折:比如,消防员的训练一度还是归广东省武警总队管理,这与职业化的要求又脱了节;比如,从国外买了先进装备,但因为一来消防员不够熟悉,二来装备自重大,对驾驶员本身和路基要求都很高,很少用于实战之中;比如,消防民警和其他公安民警共用一套晋升通道,考核内容却是以刑侦、治安为主,使消防民警的出路变得极为狭窄。

90年代,深圳市消防局与香港消防署举办了一次消防友好运动会,在多个项目的比赛中,除了体能一项,深圳消防员在登高车操作及特种设备的使用上全面输给了香港的消防员。

一位深圳消防员说,当时深圳的消防员还都是职业消防员,全都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公安消防民警,如果是其它城市的现役消防兵,恐怕在消防知识与专业技术上差距会更大。

但是,长达25年的经验在此,呼吁鼓吹职业化消防的媒体却没有一家认真系统调查总结过深圳消防职业化改革的成败得失(笔者也只能从公开资料中整理出非常粗略的轮廓)——而至于消防系统内部有没有,看看这次事件中的表现,就知道那位深圳消防员说的“差距会更大”,至今仍不过时。

2008年深圳两场大火,一场15死3伤,一场44死88伤。这两次重大火灾,可能决定了深圳消防职业化改革的命运。

有人指责消防机构在“防”的方面权力太大,容易造成寻租,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上述2008年深圳两次火灾,都与消防监督走关系开后门有关,造成建筑设计、消防设备等诸多方面没有达到消防规定的要求。1993年,更是有震惊全国的“清水河爆炸”的前车之鉴。(有关清水河爆炸的详细情况参见凤凰新闻《唐驳虎:一个仓库能胡作非为成啥样?历史告诉你》)

所以,在2009年,深圳所谓“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机构分设仪式”中,将灭火救援任务重新交回给了武警,但把消防监督的权力留在了公安。

“改革”之后,2014年2月,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建审处产品检验科副科长因受贿被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建审处处长、副处长以及下辖科室负责人等人先后落马被查,到2014年的10月、11月,深圳市消防监管局原局长、副局长两名高层最终落马。从局长腐败到副科长,估计也是一大奇观了,而他们在任期间因为渎职造成的火灾,又有多少,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又有多少,恐怕更是难以统计。

这真是莫大的一个讽刺,消防原本是一家,管“防”的却害了去“消”的。

早在1999年,《公安研究》上就有文章《职业化是消防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今看来,中国消防体制的的问题,真不是单单一个“职业化”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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