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湯姆
黃湯姆

地圖癡迷者。

致台北市文化局

四日晚間,台北市文化局就下午會勘結果發布此篇文書,一夜沉澱,權以一己公民身份回應。

在怪手輾壓之後,你們說里民拍攝的照片上,砌石跟紅磚看似零亂。當原建築材料已被灌漿「保護」,看不見了,貴局說沒有文資價值。究竟你們看見了什麼,怎麼看的。至少就我記憶,委員們的現場表述也非沒有文資價值。是第一位發言的委員惋惜,遺構已遭不可逆的工法破壞。(很抱歉不及記下個別委員大名,正如你們倉促間也不及認識在下。)

就公共安全論公共安全,此刻水泥箱涵排水斷面只有挖開時原渠道的二分之一,且深度也僅耆老所述七十年前大溝的一半。明年夏天強降雨時,水利處要如何確保里民的公共安全呢。又,如文所述,水利處的確沒有挖除原有構造,是灌漿把原有構造埋了;但也是就我記憶所及,前二位委員並非僅「建議」水利處不該灌漿處理,事實上現場委員強烈指正。文資法57條規範,完成審議程序前,開發單位不得復工。這是法律問題,文資委員沒有馬虎帶過。

自一日晚間到現場後,我從水利組合相關圖資、地籍圖、陸地測量部地形圖、台北市區計畫街路並公園圖、美軍航拍、AMS台北松山圖等歷史地圖中,窮盡有限學力,判斷大溝身世與流變,過程中還蒙師長提供海外典藏圖資與寶貴意見。而在貴局發文的快速挪用間,這成為另文資委員透過歷史地圖,認定大溝沒有文化價值。不,不是這樣的,第四位文資委員當場操作台北市百年歷史地圖以理解此間判釋程序,他除了推崇中研院歷史圖資平台的建置,更因此看見大溝的揭露之於當代都市的豐富意義。他並沒有利用歷史地圖來摧毀歷史。

是的,理當辨明身世、理當集思廣益、理當充分辯證,我們最終才可以發現它是百年水道,是一九一二年雙連陂排乾後的整體農田灌排規劃的一部分,且連結大陂北岸的都市化初啟,以及一九三九年前新一波街區改正與排水改道。我記憶所及,第三、第四位發言的委員,都就各自建築專業背景,陳述說所見水路的多重意涵,並不是只討論水圳而已。

是的,台北漫長的水利事業發展裡,並不是只有水圳而已,就是因為只知道水圳,柯市長才生出要開挖新生南路重現瑠公圳的謬論不是。宮前町砌石大溝的意義,既在於日治時期這場都市化初啟、亦承繼了清領時期雙連陂的部分身世,它本身就反應了台北河流的雙重性格與都市地理的層累。如果至今仍只能以水圳與否來判斷文化資產,我認為,這是台北市文化局的文化貧乏了。

四位委員們,你們都同意文化局的這篇發文嗎。文資無法為自己說話的,大溝沒有辦法告訴我們,百年來它流過的田野、穿過的繁華,可是你們可以的。最氣憤的是,審議制度裡每一句你們真切說出來的話語,不該只被選擇抽譯,不該只被當作一切皆合乎程序、合乎規定的官僚過場。人與河、人與土地、人與城市,皆不該被如此輾壓,以為不曾存在。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這一切已不可逆,都灌漿了,那還需要會勘嗎。要啊,我們還有未來啊,還有下一條溝啊,還有上下游的水域啊。可是親愛的文化局,你們當夜快速草擬的這份文書,只有讓人更加灰心喔。你們看待地圖的方式、你們看待水利史跡的方式、你們看待公民意見的方式、你們看待審議程序的方式,都只是更加讓人以為,事件將會一再重演。

這樣輕率的死亡、蓋上白布前的相驗、無價值的身分認定,如此的白紙黑字,在符號與意義的世界裡,抹去一條百年水路的存在。台北市文化局,這是你們的所為嗎?


┃航照判釋與歷史地圖應用:
一條百年水路的身世追索,與轉瞬間的水泥封埋
https://reurl.cc/A12vR8
 

┃現場訪談與名稱探究:
你的名字 https://reurl.cc/72dzr1


Matters備忘:本文原發於11/5湯姆臉書。11/16移轉至Mat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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