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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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簡介?

說自己“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有什麼問題?

說自己“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有什麼問題?
單獨說這句話,一點問題也沒有。

不管是怎麼樣單獨說這句話、在什麼脈絡下單獨說這句話、面對誰單獨說這句話,都一點問題也沒有。
(當然,除非你要冒充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XD)
(或者,另一種有問題的情況,就是有更好的更具有主體性更非壓迫的詞語可以代替時)

但是在你這樣說“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時,就有很大問題。

課堂公開道歉影片,0:59-1:05和2:48-2:53處,出現“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

整個“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這句話,在表達什麼?

它在表達
“如果一個人受到了教授的歧視,那麼歧視他的這位教授一定不是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

那麼請問這位教授是受聘于哪個國家的教授?

或者說,它在表達
“只有中華民國台灣以外的其他國家的教授,才會讓某個人受到來自教授的歧視”。
“只要有一個人受到了教授的歧視,那麼歧視他的這位教授一定是中華民國台灣以外的其他國家的教授”。

那麼請問(在一定有學生受到教授歧視的前提下)為何其他國家的教授中一定有人會歧視人?
你有何憑據說(在一定有學生受到教授歧視的前提下)其他國家的教授中一定有人會歧視人?
而中國民國台灣的教授中一定沒有人會歧視人?
(不要跟我掰扯說“沒有人受到過教授的歧視”或“身為教授,不會歧視任何人”)

這種比較是在幹嘛?

說某人施加了歧視時,是對此人進行了一種負面評價:不會施加歧視就比較好,會施加歧視就比較差。
那這時這句“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是在說誰好誰差呢?

這種誰好誰差,又是按照什麼來決定的呢?
按照受聘單位歸屬地決定。

受聘單位歸屬地能決定一個人會不會施加歧視嗎?
一位教授今天從台大跳槽到南洋理工,他就從一個絕對不會對別人施加歧視的人,變成了有可能對別人施加歧視的人了嗎?
還是說你想說,歧視問題太好解決了,所有人都來當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就好了?
或者你要說的是,只要一個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歧視了某個人,那他就必須辭職不能繼續當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

“只有中華民國台灣以外的其他國家的教授,才會讓某個人受到來自教授的歧視”。
這明擺著就是對教授施加的“受聘單位歸屬地歧視”。

“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這句話,有問題的不是單講前半句,是前半句加後半句的邏輯中蘊含的“受聘單位歸屬地歧視”。

中原大學可能比較沒有看到重點。
不讓你講前半句,其實應該要出於,不想讓你連著後半句來講前半句
說起來照顧當事陸生,實際上應該要照顧的是,避免歧視到非中華民國台灣教授的教授

至於不想讓你連著後半句來講前半句,其實中原大學的錄音檔也提及過。
可惜一帶而過,沒有引起注意。

中原大學對道歉內容提出質疑的錄音檔,1:37-1:41處,講到“你真的前面前言跟後語要對在一起,你這道歉你看就像%$^#”

補個關於這事情的帶有證據的脈絡:https://www.facebook.com/wanghaozhong/posts/10158059672858211?hc_location=ufi

根據這個帖文及其中舉證鏈接,“[此]陸生檢舉信的全文,裡面隻字未提「中華民國」”。

如果有人提出“此陸生對道歉影片中提及‘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提出不滿,並且是對單獨這句話提出不滿,而不是說,對‘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這整句話提出的不滿”的話,麻煩他給出證據和來源,不要憑空想像。

但是不管當事陸生第二次有沒有參與質疑道歉內容且參與的話是怎麼講的,有歧視問題的“道歉”言論中的那“身為中華民國台灣的教授,我們不會歧視任何一個人”的整句話,就是有問題。

單獨說,沒什麽問題。有問題的,是前言後語對在一起的整句話,潛藏“受聘單位歸屬地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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