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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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以為人不作豕 命只由我不從天 無政黨背景,學生自發。 長期連載。 革壞時代的命,先要革新我們的思維。 所有以like賺取的利潤將用以援助抗爭者。

〈第貳期〉捉鬼敢死隊——與暴力割蓆

「你哋就淨係識喺度嗌口號,割蓆、篤灰,仲有做過啲乜嘢啊?偽善到咁樣!如果你哋嘅民主係咁樣嘅話,你哋一世都唔配有,你哋唔配有啊!!!」2014年,金鐘一位義士的吶喊。讓我們把時間轉回2020年:今天的我們,銘記了不割蓆,卻遺漏了不捉鬼。2020年1月1日,元旦大遊行,一名女義士「裝修」中國人壽銀行,結果被冠以「女鬼」之名。故事結局相信大家都記得,女義士流亡,火炬小隊解散。

2014年,金鐘義士的吶喊。
2020年,女義士逃亡前最後的說話。(擷圖)
2020年,女義士逃亡前最後的說話。


有槍是鬼、用火魔是鬼、裝修也是鬼。說到底,大家都怕鬼,因為大家都怕死。怕身邊是鬼不是人;怕會被鬼帶風向,墮入警察的陷阱;更怕上一刻與你並肩作戰的人,下一刻變成了按你在地上的鬼。恐懼乃人之常情,然而在捉鬼、割蓆背後所看見的是:大家只是「講就兇狠,做就碌撚」。每當行動升級,都有人衝出來做「捉鬼天師」,原因為何。就是因為大家都未能接受升級行動,未真正接受勇武。因此,下文筆者將簡單重新檢視一下,現時大部份人的抗爭心態是否適當:再抱持和理非心態是否仍是好事?希望大家好好思考一下。誠如第一期所說:除了對抗極權的行動,也要革新自己的思想,修文習武,做到「行動be water,思想full gear」。


割蓆、捉鬼、篤灰

14年割蓆、篤灰,19年捉鬼、分化。香港人的抗爭心態似乎只是換湯不換藥。在大家批評警察時,都不約而同地會說:「而家仲留喺警隊嘅都唔荒好嘢啦!你無濫暴無強姦,但你都無勸阻同袍!」「警隊係一個團體,著得制服就要一齊孭㗎啦,邊有得推卸責任?」的確,警隊是一個團隊,任何人犯錯,警隊聲譽皆會受損,每一位警員皆難辭其咎。既然如此,那筆者想問一個問題:為何要割蓆?

手足,兄弟爬山等術語因反修例運動而生,大家面對同路人都會稱兄道弟。敢問一句:你的兄弟犯錯時會迅速割蓆嗎?雖則現時大家對抗爭者激進行動的接受程度已然提高,然而某些時候仍會聽到「黑警打爛xxx誣衊示威者」之類的論調。割蓆不須明言,這些說話背後的潛台詞顯而易見:你不是同路人。筆者從不排除黑警誣衊示威者的可能性,問題在於,當無法證偽該行為是否黑警所為時,為何不可大方承認是示威者所為呢?戰國時代軍事家白起擔任秦國主將三十多年,七十餘戰中未嘗敗績。勝敗本乃兵家常事,而白起至死卻未嘗一敗,原因很簡單:他從不打沒有把握的仗。白起在戰前必定會做大量預測,不僅僅是兩國兵力、武器差異,更看重兩國的政局、發展、民生等。若敵國國泰民安,君主賢明,受人景仰,白起則會認為不可戰,決不出兵。


從白起的軍事哲學中,可以明白武裝、人數差距並非勝負唯一關鍵,軍隊內部,甚至國家內部的情況也能決定成敗。若抗爭者彼此之間互相猜忌、互不信任,自己都不團結,如何打勝仗?警隊高層於警謊記者會中永遠將責任諉過給示威者,從不認錯,大家都覺得嘔心;既然如此,為何可以雙重標準?為何裝修要譴責對方是鬼?為何有槍又要捉鬼?為何仍會有「黑警嫁禍」的言論出現?做得好是示威者所為,要讚;做錯則是黑警嫁禍,要割;如此「公我贏字你輸」的做法,不僅外人覺得難看,更是對同路人的不尊重。鬼最可怕的是他會在無形中使抗爭者不再相信彼此,既然如此,何不反其道而行,全盤承擔責任?鬼幫我們破壞黨鐵中銀,應該道謝;鬼走去破壞恒生,無差別裝修店鋪,道歉即可。丹麥美人魚塗鴉事件便是一個值得大家學習的例子。

2020年1月13日,丹麥哥本哈根著名地標美人魚雕像被噴上「Free Hong Kong」字句;及後有自稱的「Hafferlaffen」的團體承認責任,指自己與美人魚銅像事件有關。


若是命運共同體,自當共同承擔責任;大家都不是聖人,犯錯非不可饒恕,為何要怕認錯?若連出槍出火魔都要割,要cosplay鍾馗,那不要將「核彈都唔割」掛在口邊了,說出口的不羞愧,聽在耳中的都覺得羞恥;若連有難同當都感到困難,那不如不要叫大家手足了,筆者從未見過真兄弟會大難臨頭各自飛。


愛比暴力強?

毛澤東曾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半年以來,抗爭者們文武皆精,毋庸置疑,說明我們並非沒有能力掀起革命,問題在於如何進行這場革命才有可能贏?上一期提到了何謂「光復香港」,這一期就探討一下「時代革命」。由於篇幅有限,本期將在此簡單闡述一下,我們該如何看待「革命」二字。


提到「時代革命」,當然要引用到原作者梁天琦的定義:

「時代不分年齡,就算年紀大的,只要相信自由、擁抱自由,你就是新時代;就算年紀輕的,思維都是舊的、擺脫不了舊框架,就是舊時代的人。」


這段說話背後的邏輯簡單明瞭:所謂革命,就是新時代的思想體制取代舊時代的思想體制的過程。革命的目的十分清晰,就是要推翻政權,這與社會運動有著根本上的分別。根據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所述,公民不服從/公民抗命(即社會運動)一般被理解為「透過公開、非暴力、違法的方式來改變法律與政策的運動」;而羅爾斯亦曾提及,公民抗命與暴力革命有根本性的不同,後者是推翻一個極不正義的腐敗制度的手段;而前者是在一個接近正義的社會裡,當發生嚴重侵犯正義之時採用的手段。所謂正義的社會,即是指這個社會基本上(在某個程度上)尊重人民的自由、具有法律與憲法保障,具有基本的民主特徵,而不是由獨裁、專政的政府把持的社會。因此,社會運動比較接近是通過人民表達訴求,從而向政權施壓,以改善不完善的社會制度,當中並非必然涉及政權更迭。這一種改革是能夠在政體維持不變的基礎上進行。

而革命(revolution)這一術語出現於十五世紀的義大利,專指用暴力突然推翻統治者(政變)一事。這一術語源於占星術家在行星處在某種特定位置時所預言的命運之突然轉折的概念。它於1662年在英語中首次出現,意思為通過這類革命性的變化可以獲得一種理想的秩序。

再來看看著名的政治學家是如何看待「革命」二字。漢娜・鄂蘭認為,「用暴力和變革來描述革命現象都是不夠的。只有在變革的發生意味著一個新的起點,在暴力被用來構成一個完全不同的政府形式,並導致形成一個新的政體時,才談得上革命。」查默斯.詹隼認為,「革命就是使用暴力改變社會體系。更確切地說,它有目的地使用暴力策略以實現社會結構的變化。」馬克思於《共產黨宣言》說:「唯有靠暴力奪權才足以消滅一切現存的社會秩序。」以上種種都為革命下了一個十分清晰的定義:革命是一個牽涉社會體制的變革,是完全的破舊立新,一種社會的質變,透過武力推翻、取代舊有體制。


簡單理解革命二字的定義後,就要提的是1871年的巴黎公社起義。是次革命被稱為「左翼運動」的源起,人類歷史的第一場社會主義革命,第一次由無產階級武裝起義以奪取政權的起義。雖然最後以失敗告終,卻是人類社會走向自由、平等的里程碑。法蘭西第二帝國於1870年7月19日向普魯士宣戰,其後卻於戰場上失利,節節敗退,最終激憤的人民在巴黎爆發革命,建立了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國防政府)。國防政府於1871年1月28日與普魯士簽訂割地賠款的停戰協議,消取了外憂。其後法國政府便集中剷除內患;直至3月18日,政府嘗試發動偷襲行動,卻以失敗告終;無產階級的武裝份子、國民自衛軍成功擊潰突襲的政府軍,更於之後爆發了武裝起義。同日,自衛軍佔領市政廳,成功掌控巴黎。3月28日,巴黎公社成立,建立了無產階級政權。然而公社政權只有短短兩個月壽命,被法蘭西帝國餘黨——凡爾賽軍反撲成功,巴黎公社最終於5月28日倒台,這場革命以十萬人犧牲,六萬多人被投入監獄或被流放的結局下被血腥鎮壓。

這場革命可謂「成也風雲,敗也風雲」,當初成功在於利用了政府建立的國民自衛隊,使人民能建立屬於自己的武裝力量,足以與國家機器抗衡;敗因在於人民建立巴黎公社後並無乘勝追擊,剿滅政府餘黨,讓對方得以在凡爾賽重新組織勢力,捲土重來。前文提及的戰國軍事家白起的軍事哲學正好對應了這一點:在白起眼中,戰爭不止攻城掠地,更是以殲滅為目的,不留一絲生機給敵人。縱觀歷史及近代政治學家,「革命」與「武力」似乎離不開關係;要奪權,則無可避免要跨過軍隊這一關。

1871年法國巴黎公社起義


回歸主題,本文想說的很簡單:在面對擁有警察這一個近乎最高武力的部隊作為國家機器的政權,要以武力宣戰,是一個必然。這裡說的不是扔不中警察的汽油彈,或是對警察沒有威脅的滅煙隊,而是像墮入歷史的永劫輪迴中,以槍炮子彈起義。此番論述已屬陳腔濫調,自14年起已有人提及,直至現在大家更是可以經常在instagram文宣中看到手足求大家「全民勇武」。在筆者看來,全民勇武顯然是不切實際的。縱然歷史上的革命大都是通過暴力達成,卻別忘了不論是法國、俄國、中國的革命史皆是由無產階級爆發革命,馬克思主義中亦離不開這種階級鬥爭。簡而言之,在當時社會底下,無產階級受到壓榨,當時的人民大多生活困苦,俗稱「爛命一條」。對他們而言,革命是為他們爭取一絲生機的機會,他們早已被社會壓迫得別無退路(雖然現今香港沒有太大分別),因此才能以無畏的精神,全民起義。隨著時代進步,我們的平均生活水平已有所提升,我們似乎有了底線,有了「安穩的生活」;成為了被圈養的豬,失去了「不自由,毋寧死」的氣魄。我們不能再視死如歸。

然而本文的目的僅於希望大家換一個方式思考:沒有人要求你做勇武,但希望你能支持勇武。若大家能夠將未來任何抗爭者的武力升級當作必然,做好心理準備去迎接它,也算是一個稱職的和理非了。馬克思晚期作品較少提及「革命」,反而傾向「改革」; 這並非因為他不再相信革命,而是他了解到時機尚未成熟。考慮一個革命成熟的時機,可以包括人民對政權的不滿,社會的團結程度,社會對武力抗爭的接受程度。而事實上,這些條件是能夠透過社會整體思想進步而達成——換言而之,時勢可以造英雄。因此大家毋須為無法成為勇武而抱有罪疚感,只需要相信香港人總有一天會舉起槍對抗政權;孕育一個有利於勇武進化的社會風氣,總會有人付諸行動。只希望到時候,不會再見到社交平台上爭相「捉鬼」。畢竟,沒有多少個能夠像「港獨之母」林女士一樣,能如此忍辱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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