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樂
常樂

a silent speaker

震震

他活著便是這身後的諸多家庭歷史遭遇的交集,追究的人追究到的往往是他不知輕重的犯過的錯,然後輕易歸咎到他的性本惡那裡。畢竟,歸咎遠比負責來的容易得多。於是,他從小小的年紀,便不得不為身後不自知的歷史負責。

故事的主角叫震震。

他和我同年,但比我晚出生幾個月,按輩分應該管我叫小叔。我們那時候四五歲,不到上學年紀。他一直跟他的老爺爺老奶奶住一起,一年有那麼一次機會跟著姑姑進城裡來,白天來我們家,爸媽讓我和他一起玩。但我總是欺負他,雖然在大人慫恿我和我老表打架的時候我總是有自知之明的先臥倒。但是遇到比我瘦小的人,我想要驗證自己仍然屬於強者的機會就來了。於是大人不在眼前的時候,他被我揍的嗷嗷叫,抹著眼淚找他的三爺爺,也就是我爸告狀去了。我爸並沒有為了他再把我揍一頓,但想起來就悻悻的跟我講,有能耐你去欺負你老表。可惜我沒那能耐。所以即使在大人眼裡常常看起來很老實的小孩如我,心思也並不完全單純,潛藏著欺凌弱小的邪惡慾望。

當然,我能夠肆無忌憚地欺負他,而沒有欺負過鄰家小孩(其實也在隱秘的角落里欺負過),因為我心裡有底,沒有大人站在他後面為他撐著。

是的,他沒有爸媽。並不是說他是石頭縫里蹦出來的。生他的那個男人和那個女人都還瘋瘋癲癲白白胖胖地活在這世上。但對他來說,自打會說話起,他的世界里大概從來沒有過社會學意義上的父親和母親,不知道這兩個稱呼真的要他講會怎樣開出口——並不真的在意他冷暖的七姑八姨們有時不懷好歹地對他這樣獵奇。他若是在村裡得罪了誰,攻訐他的話里最直白的肯定是 「有人生沒人養的貨」。

然而這難聽的話並不完全錯。

他的父親是我爺爺的長孫,他自然是了我爺爺的重長孫。在注重家族枝繁葉茂的年代,他的出生對於家族家族來說是一件大事。他的老爺爺—我的爺爺—舊時生在地主家庭,讀過私塾,新生起名的事全由老人定奪。他是家中第四代人,於是起名叫「四同」,四世同堂,老人期待著後世家族興旺。

然而這名字沒叫多久。

他的父親二十歲出頭的年紀,家中老人就一門心為他操辦婚姻。因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老爺爺那代人被划成地主,於是他爺爺那代人在六七十年沒少吃苦,也因為成分不好,沒有多少好人家姑娘願意嫁過來。於是老爺爺早早開始為他父親擔憂婚娶大事,早早拜託村裡媒婆介紹認識附近五里八鄉的姑娘。不知是媒婆和姑娘家人勾兌之後的故意隱瞞,那個女人——我至今只知道她的名字叫鳳,大人都這麼稱呼她——在和他的父親結婚之前是否有怎樣的精神病史並不為婆家人所知,抑或是他老爺爺一開始就知道這件事,只不過說自家原先成分不好,在農村遭歧視——雖然文革已經結束了很多年——沒得挑選,於是同意了這樁婚事,抑或是在姑娘嫁過來之後才出現精神問題,儘管這種可能性不大。於是婚姻沒有維持多久,她母親嫁過來,生下他之後不久,就犯了精神病。

於是村裡熟人建議他老爺爺說,你看你們家一直大小風波動蕩,乾脆別叫「四同」了,不如叫「震震」吧,震一震家中的波折。於是老人吸取了這個建議,試圖用一個名字就達到定海神針的功效。

但終歸是沒有震住。

震震得名前後,母親犯病不斷。不知是女人發病之後就不再有為人妻為人母的意識,離開了婆家,還是父親看到母親發病不斷,於是怨憤家中操持這樁婚姻的老人,同時悔了婚,把發了病的老婆趕出了家門。個中原委大概只有熟悉掌故的家中老人才清楚。總之,自此之後母親就從他的生活中消失了。老家人說,後來女人來家裡看望過他,她到跟前喚他的名字,「震震」,他不知道該怎麼面對這個與自己情感完全完全不對稱的女人,也只是畏畏縮縮的看著她,並不稱呼她什麼。他不知如何稱呼。

在他父親眼裡,他大概是這樁因為老人的錯誤而導致的問題婚姻的副產品,雖然流著自己的血,但對他父親來說,他僅僅是一個本不該發生的生物存在。通過怨懟操持這樁問題婚姻的家中老人,自己便越有理由不用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於是,這孩子最終被丟給了他的爺爺奶奶和老爺爺老奶奶——畢竟,在他們眼中,他是家中的長孫一脈。

後來他父親離開了老家,到城裡來謀了生。最早做過饅頭加工廠的夥計,沒多久又娶了自己的第二個老婆,生了一男一女。後來帶著老婆一起投奔了富家親戚的產業,在西餐廳做了廚子。我見到他父親的場合總是多過見他。那些年,我見到他的父親時,他已經被後廚崗位上的魚肉油水餵的白白胖胖,沒有多久,硬是被把自己的身體撐得像是腫了起來。

但在他父親被撐成個胖子的這些年里,他卻一直是一個瘦瘦的似乎也長不高的孩子。

他和自己的爺爺奶奶和老爺爺老奶奶住在一起,但從他開始形成記憶到自己最初的人格養成中,從來沒有得到過多數孩子得到的父母的貼身教養和哺育。通常說來,隔代親的奶奶可以給到孫子最多的溫情。然而,他也例外的缺失了這一層溫情。

他父親的親生母親,在他父親還小的時候,因為和晚輩姪女拌嘴被老人訓斥了,心中忿恨不過,在家中喝了敵敵畏自殺了。於是他爺爺又娶了後來的老婆,也就是他喚做奶奶的人。那老婆也是因為前任婆家有了什麼變故,改嫁到這邊來,但無論如何,這第二個老婆和他的爺爺一起養育了包括他父親在內的四個兄妹,儘管沒有一個是她親生子女。但對他來說,奶奶並沒有因為非己出而對他不好,也沒有因為他是家中幼兒而對他慈愛。只是養著他,畢竟,對於一個農村的婦女來說,生活中有太多需要操持了。

只是,當他出現了什麼過錯時,多數狀況下大人會歸咎於他。他們自然也會想到他如此是缺乏親子教育的緣故,但不會對個中委屈報以體諒,只是對他訓斥。是的,誰都可以訓斥他。所以,他能夠得到的僅有的慈愛大概來自於自己的老奶奶,這個行動緩慢沒有任何威嚴的心地善良的老人。爺爺和老爺爺那裡,更多是沈默與威嚴。

「農村的孩子早當家」,從農村走出來的人常常這樣講,好把這艱苦當作自己克難功成的資歷證明。「想當年…」,這話一出,爹味兒就出來了。然而,但對他來說,似乎生活沒有留給他發表人生感言的機會。對他來說,似乎注定了每一年都是逃脫不出生活遭遇的當年。生活只是艱苦,彷彿是應受的。這可追溯到他自小小年紀就被大人要求操持家務。

此前二十多年中,我僅有兩次同父親回到農村老家。第二次是十一二歲的年紀,記憶尚且清楚。見到他之後,有天午後同他一起去田間放羊。我開始還覺得有趣,但沒一會兒便覺得無聊,於是央著他說要不早點回家吧,他說羊還沒吃飽。我一次次要求回去,幾次三番,他也架不住我的迫使,於是我們一起趕著羊回了家。但是回家之後沒多久,他的奶奶看羊肚子大小就知道羊並沒吃飽,於是開始朝他叫嚷。他並沒有供出來是我催逼著回來,自己遭受了著無辜的怪罪。

隔天,他帶著我和妹妹——他按輩分該叫小姑,雖然比他小四歲——沿著田間路,去七八里地外他的大姑奶奶——我的大姑——家看望,中途妹妹走累了,於是他主動的把她背起來繼續趕路。大姑見到我和妹妹之後甚是欣喜。

大姑的小女兒叫彩霞。當天下午,彩霞帶著我們三個下地摘菜。在田裡,霞隨手摘下來兩個似紅還青的番茄遞給我和妹妹,震震也摘了一個來吃。我吃到剩下青紅不熟的小半個,就當作是吃完了,扔在了地裡。折回來時霞看到了那小半個沒吃完的,自然開罪於震震,斥責他浪費,他自然是否認,說他的都吃乾淨了。於是霞歸咎他的理由中又多了一條——說瞎話。我和妹妹當時也沒有勇氣承認是自己丟掉的。但因為我和妹妹極少回老家,回去時也被大人當作寶貝,並不會被責備。於是震震在那幾天也平白遭遇了不明不白的冤枉和歸咎。想著他平時也是被大人這樣隨便就可以責罵的,於是我並沒有因為自己無故給他帶來一些不大不小的委屈而自責。或許,那也成為了他背上看似無足輕重的一兩根稻草。

但他帶給過我快樂。

在老門前有一個大水坑。家裡養了一隻大黃狗。大黃時不時的到坑里玩耍。於是我和他勾兌使壞。當大狗搖著尾巴跑到我們面前時,他拽著大黃的兩條前腿,我拽著兩條後腿,在空中用力搖了兩下,像丟麻袋那樣把大黃丟到了大水坑里。不知現在會不會被當作虐待動物。在農村,生活粗糙,玩耍也粗野,但是粗野有粗野的快樂。

依稀記得,那次回老家,看到他在作業本封面的姓名那一欄,給自己寫了一個名字——「天龍」。這名字裡的表達,就像很多少年都有過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妄想不止在村裡學校里稱王稱霸。一直以來我和妹妹聊起來他給自己取的名字只是當作笑料,瘦小皴黑的身軀里有關於世界的逞強。

後來我也再沒有回到過老家,然而再聽到關於他的消息,是一條爆炸性的新聞。

那時候老爺爺老奶奶已經在一年間先後去世,令他最敬畏的老人和給予他慈愛的老人都離開了,他也少了不少掛念和包袱。後來他正當中學放暑假,爺爺奶奶到城裡,囑咐他在家看好家。因為手裡沒有零花錢,於是想著法子把家裡東西變賣換錢花。

他爺爺的房子有三間,一間半是從地面堆積到房梁的糧食。舊時農村收割之後,一部分拿來磨面,作日常消耗,剩下的儲存作餘糧。那時候農村的糧食和面有時還能夠作為通貨,如果是去村裡軋麵條的店買麵條,可以直接用小麥或麵粉來交易。能交易,自然也能賣,賣了就有錢。於是他打起了家中儲量的主意。不知他去哪裡找的買家,不問貴賤,就把讓人把家中幾十麻袋儲糧全部拉走,賣了精光。

這場賤賣給他換來的不止一百多塊的零花錢,還換來了他在家裡和村裡的「敗家子兒」的罵名,這對於他大概是沒有太大所謂,畢竟多了這些苛責和謾罵也不算多,少了也不算少,更無所謂悔改和被誰原諒。然而這件事卻成為他在親戚口中為他定性的事件。他成年之前的那幾年里每次親戚提到他,免不了再把這事翻出來炒一遍。

關於他在學校期間有什麼樣的經歷我從來沒從大人口聽到過,大概大人們自然也沒有對他報以太大的期望,畢竟他不惹事就是好事。過了幾年之後,上高中時我又見過他一次。大人進城來,到我家看望我爸媽,於是他也跟著來。他瘦瘦高高,並不怎麼說話。我也只是看著他,並不知說什麼。那些年里,大人們關於他話里話外仍然是如何沒有教養的話題,而他父親沒盡到責任的事實,也時不時被提到。他的父親有時來到我家看望我爸媽,提到他的這個兒子時,同樣也用怒其不爭的語氣再把自己敗了家的兒子歸咎一遍。他在他的心裡,也從一個生物性的存在,變成一個問題性的存在。

或者,對和他有親緣關係的人來說,他都是這樣一個問題性的存在。他往往是沈默的,只有在常常的被歸咎時才是爭辯的。但很長時間以來,大人們和他的關係,以及他的內心世界,都是冰冷的。那樣的關係只是一個線條,沒有附著更多社會意義的線條。

不過也有溫情的例外。

這溫情來源於他的小姑,也叫鳳。

鳳在還沒記憶的年紀就失去了母親,在父親和後媽的撫養下長大。她早早到城裡來打工,也早早感知到人間冷暖。後來在城裡嫁了人,丈夫經營著車輛維修清洗的生意。或許是因為能夠多少共情到震震從沒得到過母愛的委屈,她也力所能及為自己的這個侄子格外操了一份心。

震震成年之後,鳳把他帶到城裡來,替他謀劃著在車輛維修的店裡幫工,順便學得一技傍身,好在社會立足。大人們都覺得這對他是個好打算。然而他並不意外的沒有給親戚們帶來什麼好消息,只是在賤賣糧食之外又多了新的談資。他的父親和後媽後來我家,轉述了鳳的抱怨:原本讓他學修車,有天晚上留他在店裡看店,結果卻是,他晚上透過車窗看到客人留在車里的錢,動了心思把錢全部偷了去。

有時這件事被轉述的版本里,還會有他砸破車窗的情節。反正犯錯的是他,怎樣狡辯也逃脫不了責任的也是他。一旦聽的人相信他的惡的人性,多一條作惡的生動描述,或許更願意被相信。

事情發生的第二天,客人追究錢款損失,他自然是不承認。於是落得既偷錢又說瞎話的罪名。事情的最後,鳳把錢賠給了客人,他自然也不能再在車行落腳。

這是我聽到的最後的關於他的議論。直到一年前,我父親——他的三爺爺——為他的婚姻大事有所掛念。

在我父親這輩人的眼裡,包辦子女大事是卸不掉的責任。子女的人生關乎的不僅僅是子女的幸福,還掛著家族的顏面,雖然不知道這顏面是給哪個所謂人家來看。然而,掛念雖然掛念,操辦也無處入手,並沒有拜託誰來給做媒。

最近聽到了他的消息,是他得了精神分裂。不知是先天還是後天。但先天和後天,對他來說,從來都是不可分割的一件事,是他自小就不得不獨自背負的家族的債。

這債可以追究到他的老爺爺被划成地主分子於是長期的家庭蒙污,可以追究到老人家因為這段家族的教訓而為他父親措置的婚姻,可以追究到他母親的精神病史,可以追究到他父親的不負責任,以及村裡人因此投來的凌駕的眼光和可以隨意加之的侮慢。然而,因為他活著便是這身後的諸多家庭歷史遭遇的交集,追究的人追究到的往往是他不知輕重的犯過的錯,然後輕易歸咎到他的性本惡那裡。畢竟,歸咎遠比負責來的容易得多。於是,他從小小的年紀,便不得不為身後不自知的歷史負責。

妹妹說,這次過來城裡復診精神分裂,比上次診斷結果好多了。上次來,只是不停的哭。上次他父親帶他去完醫院之後,就把他送回到他爺爺那裡。他的爺爺,我的二伯,自從十多年前把田分給自己的子女之後,不知靠什麼因緣,帶著老伴去到幾百公裡外的一個小城邊做回收廢品的生意。這次來復診,是他自己從那小城坐火車過來的。他從醫院回來之後到我家,身上單薄的衣服已經顯小,母親把我的冬衣找來給他穿上。不知是遺傳還是疾病的打擊,他也變得木訥。好在父親說過段時間把他接到家裡來一起生活。

在他最需要親情的幼年,他所缺失的那部分情感陪伴,永遠無法彌補過來。不知這能讓他感受到多少溫情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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