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五问一辑

Q 1: 什么样的书才能让我感到 glad to be alive again?

Vivian Gornick 形容她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第一次接触到 Grace Paley 的小说的时候,无所适从的心不知觉感到安定,她感到  glad to be alive again。欣羨之余,我也在心底清点让我有类似感受的书是什么,有多少,以及它们各自为什么让我感到生的希望。无论面对的是世界性灾难,还是个体的危机,我想我们都需要这种文字。


Q 2: 恶人是否总是自我对立?

亚里士多德大概说过类似的话,作恶的人总是和自己对立。这话意在说明作恶对于恶人本身的危害。亚里士多德自然是尊崇人的内在和谐,可是自己和自己对立真的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吗?作恶的人是否总是自我对立?如果一个恶人说,自我对立即便是种伤害,我也无所谓,我们该怎么办?


Q 3: What if the sensation of love evaporates?

关于终极答案,一开始是自然,后来是上帝,再后来是爱。但真爱叙事能够说服人,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爱的幻觉消失以后,我们凭什么来穿越逃不掉的人性的劫难?


Q 4: 我们能否任意处置自己的回忆?

不喜欢杜拉斯《情人》的人,一部分受不了她以自恋的笔触任意处置自己的回忆。一个人的回忆是一个人的身份的重要组成,而且我们认为一个人应该有权主宰自己是谁,所以一个人应该有权主宰自己的回忆。从这个角度看,杜拉斯如何处理自己的回忆,如何在作品中剪裁自己的回忆都是她的特权。如果杜拉斯的回忆只有自己,而没有别人,那么我们倒可以说这是她的回忆;可如果她的回忆涉及了他人,它的内容就决定了她的回忆不是她主观处置的对象,她务必尊重关于他人的事实,即她关于他人的回忆应该合乎客观的标准。这是我们回忆的道德。这似乎没有争议。

问题在于,假设杜拉斯的回忆只关于自己,她就真的不需要符合事实标准了吗?如果她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有意识地篡改自己的过去,我们是否有理由反对她?当她和自己的回忆独处的时候,诚实还是否还有意义?


Q 5: 变心即自由?

Clarice Lispector 的短篇《吉米和我》:吉米在恋爱中是一个具有毁灭倾向的人,他几次三番摧毁故事中的我的自尊,试图结束两人的关系,而我都默默忍受下来。一天,我突然爱上了考试遇见的陌生人,而那人身上没有一点吉米的影子。我很快和吉米摊牌,他震惊于我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变心,认为我背叛了他,还诅咒我下地狱。我的祖母告诉我,这是因为男人们都是动物,他们想的和他们做的并没有关系。虽然不懂祖母的话,但是我久久不能忘却吉米过激的反应,同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对生的渴望。

小说中令吉米愤怒的,不是我的变心本身,而是我的变心居然发生得如此突然。大概经历了前几次的折腾,吉米认为我只所以能够忍受他是因为我还爱他。我是这层挂关系的维持者,而他享受着变心的自由。出乎意料的是,我却是最先变心的那一个,没有丝毫留恋。初尝变心的禁果的我,也终于体会到了成为爱情主动一方的自由。

Lispector 试图把自然而然的变心塑造成女性完成自我解放的力量。因此虽然小说中的我是事实上最先变心的一方,但是我的变化却是读者所乐见的结局。吉米关于背叛的道德谴责并不奏效,仿佛我的变心具有某种超越道德的正当性。在 Lispector 笔下,变心后的我并没有对吉米心生愧疚,而是享受着自己遵循某种动物本能的自由。可见,变心超越道德的正当性来自于自然本身。变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我在变心后复得返自然。当道德的正当成为束缚的时候,自然的正当便成为个体解放的动力来源。


问题是,如果变心是自然的进程,没有一点主观干预,在什么意义上它是我的变心?所谓复得返自然,究竟带来的是个体的自由还是个体的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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