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美的宣言与爱的挽歌

先看 Emily Dickinson 一首关于秋天的诗,


The morns are meeker than they were -
The nuts are getting brown -
The berry’s cheek is plumper -
The Rose is out of town.

The maple wears a gayer scarf -
The field a scarlet gown -
Lest I sh’d be old fashioned 
I’ll put a trinket on.


也许是初秋的某个早晨,狄金森信步游走在树林里,她敏锐地观察到自然界明显的物候变迁:晨曦变得更加温和,坚果也正在成熟,浆果越发饱满,玫瑰已不见踪迹,枫树系上了更加明快的披肩,土地也穿上深红色的长袍。从这一系列的变化里,狄金森敏锐地捕捉到来自自然的暗示:她应该同样遵循自然的法则,换上新装。


最后两行表明了诗人的态度。“Lest” 说明诗人对旧的时尚没有半点留恋,她似乎愿意回应自然的感召,加入到 “自我革新” 的队列中来。但最后一句表明诗人的愿意并不是无条件地顺应潮流的变迁,而是有意识地捍卫审美的独特。当枫树和大地都以盛装的姿态出现,仿佛在接受自然的检阅,万物的赞美的时候,诗人反其道而行之,只戴上平凡的 “trinket”,既配合了新的时尚,又从时尚的规矩中跳脱出来,保持了自己独特的审美趣味。由此可见,比奢华耀眼的 “jewery” 更加普通甚至廉价的 “trinket” 成了诗人美的代言,是诗人独特的审美诉求和独立的审美人格的凝结体,是全诗的诗眼。


在彰显自己的审美趣味之外,诗人还在诗中埋藏了一种更深的遗憾。为了体会这种细微的情愫,让我们重新回到第一小节的四句。只要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这一节本质上其实呈现了两种变化:一种是由旧体演变成新体,而且在变化之下 “本体” 得到了延续:晨曦,坚果和浆果都属于这一类;另一种是本体的彻底消失,“the rose is out of town” 说明玫瑰遭遇的独特性。它关乎一个永恒的主题:失去。玫瑰的不在场在诗人心中投下消极的暗影,似乎是所有的成熟,所有的盛装都无法填补的空洞。


为什么玫瑰对诗人如此重要? “Rose” 一词可调换字母顺序重组成 “Eros”,这是所有提及玫瑰的诗人都心照不宣的秘密。所以,玫瑰的失去其实是暗指旧爱的缺席;诗人表面上失魂于玫瑰的失踪,实际上是叹惋逝去的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成熟就已然夭折。在这收获的季节,诗人在爱情里却一无所获。万物紧跟着自然的脚步,迎接着又一次的成熟;对旧爱的缅怀让诗人困在过去,困在旧的风尚里。她的身影滞后而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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