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取消人格

取消一个人作为人的资格听上去是一件很严肃耸动的事情,但有时候比吊销一个司机的驾照还要来得“容易”。一个人被吊销驾照,需要实实在在做些什么事情,比如违反某些具体的法规。这些行为是特定的权威部门认定他是否失去作为司机的资格的可靠依据。而一个人被取消人格,并不必然因为他做了什么事;他可能什么都没做。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年龄,肤色,外貌,穿着,他就被革除了作为人的资格。


“他还是个孩子,他能有什么意见呢?”

“你看她的肤色就知道她没有资格和我们共进晚餐。”

“她发现那个衣衫不整的小孩是个聋哑人,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和朋友吐槽他的粗鲁举止。”

“这个一看就知道不是正经人,哪有男人穿高跟鞋的。”


以上情境都涉及严肃的“革除人格”的判断,但它们的依据不是客观的行为,而仅仅是主观的“看”。只是在一搭眼见,一个人就被看成了某种低于人的存在,从而遭遇了非人的对待。

当我们说,要把儿童,奴隶,残障人和边缘人群当人看的时候,我们强调的显然不是对他们的外在属性的观察,而是对他们的内在属性的关切。因此,这里的“看”不再是描述意义上的精确,而是规范意义上的尊重。因为有一些东西我们“应该”从他人身上看到,比如理性思考和沟通的能力,自主行动的能力,尊严感等等。

一些人不能从他人身上看到这些属性,从而轻易地剥夺他人的人格以及应有的人的待遇,绝不是因为他们视力差,或者是偶尔的失察,而是因为他们早已在规范问题上做出了选择。这些价值取向多半是反人类,反社会,反道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选择早已革除了自己的基本人格。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