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审美独特性

有两种意义上的 individuality 值得追求。一种是 authenticity,即我们内在的思想和感情,外在的言语和行为都是我们自己创造而没有受到外界的强迫和侵扰。另一种是 distinctiveness,即我们的内在和外在能够与他人相区分,而不至于成为他人的复制品,克隆和附庸。作为 authenticity 的 individuality 在认知,道德和审美领域都得到相当的重视,因为它涉及到认知,道德和审美成就的归属问题。作为 distinctiveness 的 individuality 受到的待遇就不同了。

在认知和道德领域,distinctiveness 似乎并不是值得追求的价值。我们的认知谬误和道德缺陷在不同的层面上都定义了我们是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我们在认知和道德领域 distinctive personality 的体现。但是对于这样的 distinctiveness 我们似乎鲜少珍惜和留恋。因为与保持自己 distinctive imperfection 相比,我们更乐意变得更加理性,了解更多的真理,获得更多的善好,即便是以牺牲自己的 distinctiveness 为代价。

这说明无论是在认知领域,还是在道德领域,我们关于完美的人只有一种想象。在理想的状态下,即使我们每个人都以同样的正确的方式来认识世界,得出妥当的判断,感受合适的情感,做出对的行为,我们也不会感到奇怪,别捏,或者恐怖;这是由真和善的绝对且唯一的特质决定的。

但是在审美领域,情势似乎大为不同;因为我们关于美的特质一个重要直觉就是,“美就是层次多态”。多样的美为多样的审美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为 aesthetic distinctiveness 做好了形而上的奠基。我们对 aesthetic distinctiveness 的欣赏和向往与我们对审美同质化的厌恶和恐惧紧密联系在一起。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从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所构想的整齐划一的“反乌托邦社会”,到特殊年代占领大部分中国普通老百姓审美需求的蓝布中山装,再到新时期千篇一律的网络热歌和城市景观。按照一种流行的审美理论,我们的任何审美经验的价值高低都能够以审美乐趣来衡量;重复,枯燥,缺乏新意的审美经验带来极低的审美乐趣,乃至于审美痛苦。我们对这些趋同的审美的恨从侧面反映和辩护了我们对 aesthetic distinctiveness 的爱。

诚然,如果重复的是低价值的审美经验,我们对更高好的审美经验的向往会推动我们去追求一些不同的东西,从而将自己和他人区分开来。话句话说,如果是以获得高的审美价值为动机,我们对 aesthetic distinctiveness 的追求就是合理。可是还存在着一种棘手的情况,即在理想的审美世界里,每个人都按照正确的方式做出了同样的审美判断,获得了同样的且是最好的审美体验,我们还有理由追求自己的独特性吗?一个大家都以同样的方式欣赏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瓦格纳的歌剧,梵高的绘画,从而获得最高的审美价值的世界依然令人感到厌恶和恐惧吗?Alexander Nehamas 认为这种理想无异于一场噩梦。如果他的判断是正确的话,即使在这个世界中我们也有追求 aesthetic distinctiveness 的理由。

但老实说,我依然觉得这个理想的审美世界值得向往;只要我的审美体验是真实的,而且确保获得最高的审美价值,别人和我一样又何妨?既然在认知和道德的领域我们都甘愿牺牲 distinctiveness 来换取真和善,为什么在审美领域却对同质化如此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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