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宁做我
毋宁做我

I read about the good, the beautiful, the self and love. *The better part of my heart is open.

合理的失落


《十三邀》许知远和五条人对话,眼神和语气都充满着欣赏和艳羡。当他说,自己对五条人的喜爱也许是对少年时期未实现的摇滚梦的补偿的时候(大意),显得特别的失落和哀伤。正当我被这种忧伤氛围感染的时候,却看见一条弹幕:许知远好虚伪,依旧没有褪去骨子里的那份高傲。作为观众,我不能也无意揣度许知远在节目里流露的情绪是否真实,我和这些弹幕的分歧倒是让我想到另一个问题,值得展开来讲。


如果我们假设许知远的失落是真实的,反映了他和 “未选择的人生” 渐行渐远而产生的惆怅,一个潜在的问题是他的失落是合理的吗?听到一个笑话,我们的笑是合理的;可如果一个人却哭了,我们便觉得她的情绪反应不合理,因为哭和笑话引人发笑的特质不匹配。后来,这人解释,她哭是因为她的父亲曾经给她讲过这个笑话,不幸的是,父亲不久前刚过世。了解到个中缘由,她的哭也变得合理起来。这便是我想要讨论的合理问题。


具体到失落这种特殊的感受,我们如何才能表达合理的失落呢?从内容上讲,合理的失落(grief over the loss)要求怎样的失去(loss)呢?我以为,失去的东西客观上值不值得我们感到失落不是全部的答案。通常来说,当我们失去更有价值的事物的时候,我们的失落感更强烈,持续的时间更长,反之亦然。但也有少数时候,我们的失落感并不直接回应事物的客观价值,而是真实表达我们对事物的主观看重。如果一个人遗失了珍藏多年的童年玩具,初恋偷偷塞给的信,师父临终前赠予的笔,即便她久久不能从失落感中恢复过来,她的反应在我们看来也是合理的,因为我们能够理解这些物件之于她的重大意义。


少年时期的许知远,有没有可能在扮演着 “好学生” 角色的同时向往 “摇滚青年” 的生活方式呢?我觉得很有可能。屡见不鲜的现实是,许多人选择的生活并不是自己最向往的生活,也许是次向往的生活,甚至是最厌恶的生活。这种妥协应该充斥着大多数人的成长记忆。更重要的是,无论主流社会对这两种生活方式的价值如何衡量,无论个体现实如何选择,都不能代表个体分别赋予它们的意义。这意味少年许知远可能真心认为摇滚青年的生活更值得追求,出于各种原因,却只能接受好学生作为妥协。往后的生活,每当想到自己错过的摇滚生涯,失落感油然而生。


真正棘手的是失落的形式要求。一个基本的逻辑是,但凡我们声称自己 “失去了” 某个东西,那么我们必定曾经 “拥有过” 这个东西。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对从没有拥有过的东西感到失落。按照这个逻辑,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没有拥有过的东西感到失落,我们会觉得她的失落不合理。这让我想到 Judith Butler 谈到异性恋者的 “无法失落的失去(ungrievable loss)”。异性恋者即使偶尔羡慕同性恋者获得的不合法的快乐,规则之外的自由,他们也没有依据为此感到失落。因为他们从未真正地认同和实践同性恋者的生活方式和价值,所以他们从未作为同性恋者生活过,所以他们根本没有立场来谈 “失去的同性人生”,他们为此感到的失落并不合理。


同样的,如果少年许知远从未作为摇滚青年生活过,他曾经就没有拥有过摇滚人生,他为 “失去摇滚人生” 感到失落就没有立场和根据,我们就可以说他的失落不合理,摇滚人生之于许知远就是 “无法失落的失去”。值得注意的是,两件事也有不能类比的地方。异性恋者没有为同性人生感到失落的资格,这是由特定的生理原因决定的,所以无论他们后来如何尝试和模仿同性恋者,都不能作为同性恋者生活。好学生的人生和摇滚青年的人生之间没有无法逾越的生理鸿沟。好学生可以变成摇滚青年,摇滚青年也可以变成好学生,或者一个人可以是好学生和摇滚青年的混合体。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少年许知远从未真正作为摇滚青年生活过,我们不能说他不成功的尝试和模仿没有意义。这些尝试,即便最后证实没有成功,也证明他曾经朝着摇滚青年的方向努过力,它们的存在为他的失落提供了依据。在这个意义上,许知远即使从未拥有真正的摇滚生涯,他的失落也可能是合理的,因为它指向记忆中那些没有结果的尝试。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