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疤爸爸
疤疤爸爸

走得远了,会忘了当时头也不回要离开的理由。

我去2023

突然一盆冰水浇下来的严峻

我去2023。2023的我四十一岁。

当然,生日还没到。只要我能活到生日那天,四十一岁就是板上钉钉的事。

向前走不难,难的是时光倒流。

十年前,我三十一岁。十年前我想的是:活到三十三岁就去死。

那时我读了好多存在主义哲学、文学,都在向我诉说生命之虚无,之徒劳,之无聊。还有一个太宰治,39岁就跟人投河殉情了。我觉得自己作为他一个热情的读者,怎么着得比他死得早点儿。

那就三十三岁吧,我想,耶稣就是在三十三岁死去又复活的。

不信?有十年前发的朋友圈截图为证:

当然,我乃一介凡人,死了大概率不会复活。

万一能复活呢?不试哪里知道。

我真的想过,有没可能当我真的纵身一跃,才发现自己其实会飞?

如果生命是飞船,我打算33岁弃船而逃,消失在茫茫太空。

宝玉大雪天拜别贾政,渺渺茫茫,归彼大荒。我看一次哭一次。

三十一岁那年,还发生了一件事,我结婚了。

因此,我关于死的决定,更多是形而上的,你甚至可以说它是没事儿找事儿,无病呻吟,自私自利,矫情戏多。

我当然死不了。我在北京快活着呢。可在夜深人静时扪心自问,我发现自己并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愤世嫉俗,玩世不恭,我对生命狂热而珍视。

谁不惜命呢?

我没死,我活着,我一口气去了2023。

四十一岁了,天。今天我想着此事发呆。

四十一岁和四十岁,虽只隔着一年,但天差地别。

四十岁时,还老有我才三十多的幻觉。一到四十一岁,直接奔五了。

奔五奔五,半截入土。

是这样突然一盆冰水浇下来的严峻。

身体感受也明显不同。白发,皱纹,疲惫,忘事,都不意外。每天要吃三种小药丸:复合维生素,D3,叶黄素。然而最让我介怀的,是每天都醒得很早,六点四十左右就爬起来,喝咖啡,写东西。

许是年纪大了,潜意识不想在昏睡中虚度时光,想多些清醒的时间,细细品尝活着的滋味。

得把想写的,该写的,通通写出来。时不我待啊。

加上美国的“包容”文化,东亚女性不易显老的(心理)基因加持,我现在,不仅客观上年纪大了,主观上也懒得捯饬。穿条leggings就出门,平底凉拖穿一年,帆布包包背一年,头发自己动手剪。以前我在北京是不会这样“摆烂”出门的。那会子,要穿搭,要配色,要发型,要LV包包,要香氛,要项链……

老了么,费那劲干嘛。自己舒服最重要。

我那些剪裁讲究的裙子,开司米毛衫,奢侈品包包,全都放在衣橱里,静静落灰。

这几年,有好几个我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突然就死了。三十出头的,四十出头的。刚得知消息时,总是唏嘘。可到了如今,想法也变了。这狗年月,这世界品质,你们眼不见为净也是好事一件啊。更何况,这样一来,留在我脑海中的你们就永远是年轻的样子了。

以前曾经跟一个年长我二十岁的长辈聊起变老这件事儿。他说:我现在洗脸刷牙都不看镜子,看什么呀看,看了难受。

嘿,我就不懂了,他又说,那些女的成天美颜自拍,那么大年纪了,自己长什么样心里还没个数?我就不喜欢拍照,从来不跟她们拍照。

我们又慢慢走了一段路,他说:中国人的平均年龄是七十五岁,能活到七十五我就值了。

我说:活得太久也不好。活得太久,爱的人恨的人都死光了,一个人孤零零在世界上,有啥意思?

他沉默了会儿,说:也有些道理,我抽根烟。

◆  

庄子曰:人生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高中时我可迷这句了,现在才尝到个中滋味。

如果说创作是人一生的功课的话,四十岁的阶段正是黄金期。不像二十多岁时,空有旺盛的精力和一股子自我表达的荷尔蒙。四十岁时,有阅历了,有思考了,既能表现,也能控制。心理素质也强了,不怕被群嘲了,也无所谓孤独了。

沉稳了,凝练了,可与此同时,青春也不再了。

生命真的很奇怪的。

是要青春洋溢但中二的自己,还是沉静厚重但衰老的自己?

鱼与熊掌,怎可得兼。

我的表姐是画家,最近在欧洲办画展,介绍里写:“当代青年先锋艺术家的代表”。

她都快五十了。我目瞪口呆。

”其实也没错啦,”丈夫说,”以联合国最新标准,五十岁才算中年呢。我看那些四十多的科学家也自称‘青年科学家’。”

那过了五十岁怎么办?“当代中年先锋艺术家”?没听过谁这么埋汰自己的。

说到底,即便都艺术家了,科学家了,还是竭尽全力要与“青年”二字捆绑,来制造一个闪亮的卖点,一种蓬勃的吸引力。而“中年”,只是倦与疲态,一朵灰扑扑的正在枯萎的花。

现在看到街上的年轻女孩子,就觉得好看,就会欣赏。谁的青春不美丽呢?无论怎样的青春,无论放在谁身上,都养眼怡人。

想想多年前也该有人以同样的目光看着我,可年轻时的我却对自己的样子哪儿哪儿都不满意。

嫌自己眼睛不够大,腰不够细,头发太浓密,笑起来露两排大牙,怎么都和“淑女”无缘。

有人说我美,我认为人家是客气。

有人追求我,我认为人家是看中了我的灵魂(哈)。

还有人说我像赤名莉香,像全智贤,像王菲,听就听了,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而且我老觉得女演员女明星什么的稍欠质感。

“戏子”,我即便年轻时也有这样老派的概念。

可到了如今这岁数,我才了然“爱美”与“肤浅”乃人类天性,无涉价值判断。才了然,自己真的曾经青春,也曾经美。如今,只能说还隐约寻得到一点美的遗迹(residue)。

我是到了现在这岁数,才明白无论如何都不该对自己挑剔或残酷。

如果重来一次,我会好好爱自己年轻的模样吗?

唯一欣慰的,是趁着年轻,想干什么就去干了,该谈的恋爱也都谈了。该狂的,该悲的,该拧巴的,该搞砸的,该犯的二,该奋不顾身的即便是飞蛾扑火,一样也没遗憾。

只不过,谁都做不到永远任性,永远年轻啊。

我们家有长寿基因,几个老人都是九十多才离开。

如果能活到八十岁,那么此刻我正站在人生的中点。

可如果我只能活到五十岁,岂不是只剩20%旅程就game over了?大写的THE END?FIN?

我要争取活到八十岁。

我要努力活到八十岁。

我也说不好能不能活到八十岁。

下了决心,又觉人生之旅漫长渺茫。

原来,我比年长我二十岁的长辈还要贪心啊。

时间平等,时间残酷。时间,让我们一样一样得到,再一样一样失去。

出生,成熟,衰老,死亡。这人间,一代一代,永续不灭。而具体到每一个人,不过是:来过,哭过,爱过

临死的时候,能不能像保尔·柯察金那样,理直气壮地说出一段显得自己特别厉害的压轴的话?哈哈,我又给自己逗笑了。

正写着,手机响了,是妈妈发消息来问我的银行账号,说快过年了,要给我点压岁钱。

说是“压岁钱”,其实就是找机会明里暗里地帮衬她远在美国的女儿。

“别给了,都四十一岁了还拿你们的钱怪不好意思的。”我打字。

没一会儿她发语音过来:

四十一岁怎么了?四十一岁了你也是我的孩子啊!

窗外,月亮还没落下,灰蓝的天空渐渐亮起来。

平淡无奇的异乡的一天。

如果真有人生的中点,那么“我的前半生”已经永远留在了中国。谁也带不走了。

人生下半场,太平洋以东。平心静气,从头来过。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