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川
三藏川

理解永远要比评价更重要

关于爱国主义不可能成为人类福祉的论纲

有鉴于近期世界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日益增长——无论是国与国之间,比如中美,还是地区与地区之间,比如港独——以及伴随这一增长而来的对立、冲突甚至战争(如果我们可以将贸易战也视为一种战争的话),我将以论纲的形式阐明爱国主义这一事物的历史作用以及局限,并诚恳地希望大家能够本着解决问题的心态(而非将问题的提出者一棒打死)重新审视这一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已经是必不可少的维系你我存在之物,重新审视其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起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找到通向未来之路。

帕斯卡曾经以开玩笑的口吻谈论哲学家对政治事务的关心:

“如果他们写过政治,那就好像是在给疯人院订立规则;如果他们表现出一副谈论重大事务的样子,那也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与之对话的那些疯子们个个自以为是国王或者皇帝。他们研究他们的原则,为的是使这些人的疯狂变得尽可能无害。”

我并不赞同他的态度,因为政治,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关系到我们如何与他人建立关系,如何在一个共同体之中获得幸福。所以,政治并非仅仅是疯子们的游戏,它也不应该仅仅是疯子们的游戏(虽然事实上,今天的电子游戏已经给予了每个人成为政治疯子的可能,人们痴迷于在游戏里运作庞大的帝国,去统治,去侵略,去毁灭,其本质与现实政治里那些疯子们所获得的心理满足是一致的)。一部人类历史,你也可以看成是个体通过进入共同体之中,从而获得自己定义幸福生活之权利的历史。尽管在许多人看来,政治自始至终只是属于统治阶级,属于游戏玩家,属于疯子们的。但我们也无法否认,相比古埃及古希腊或者春秋战国,个体对自身幸福的掌控权确实提升了许多。所以,在我看来,政治应当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离开政治,我们将无法在共同体之中找到幸福的归宿。

然而,我同意帕斯卡话中隐含的前提,即人类的心智并不需要非得政治这一事物才能理解世界。换一句话来说,那就是认知世界是一种独立于现实政治的心智活动,而且只有当我们离开政治立场的时候,我们才能够更准确的理解政治。也即,当你将自身等同于中国人、大陆人、美国人、香港人这些政治身份时,你是永远不可能抵达对事物的理解的。这便是本论纲的哲学立场。

1、爱国并非一种情感,而是一种信念。因为“国”并非一种自然实体,而是一种想象中的存在。这一想象中的存在既不可能被感知,也不会与个体建立任何实在的联系,如同“神”一样,人们只能在想象中与神建立联系,在想象中深爱着自己的神,但事实上他只是信仰神罢了。

2、当对象是神或者国家之类的事物时,人们往往混淆情感和信仰。然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信仰的对象是高于个体的,是永恒的;相对于个体的不完满而言,信仰的对象是完满的,永不可能犯错的。而情感的对象由于是在现实世界中的,是能够直接感受和体察的,与个体一样是不完满的,因此其与个体的关系是平等的,并且个人的情感会变化,也导致其对象会不固定。

3、人们需要建立某种共同体的信仰,无论是信仰国家还是信仰宗教,乃是因为人的本质之一乃是社会性的动物,人必须确认自身处于共同体之中,从而才能由此建立尘世的幸福[1]。因此,站在个体的立场上看,一切人类社会都是在回答两个问题:我属于哪群人?我在这一群体中可以期望怎样的幸福?

4、在西方,民族国家取代了耶稣基督的地位,成为人们建立共同体的观念基础。而在中国,与之类似,只是被取代的不是上帝,而是祖先崇拜。

5、民族国家的基石在于两点:民族认同和平等观念。通过民族认同来确立归属(我属于哪群人),通过法治来保障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可能的幸福。

6、由于基督教内在逻辑中的平等意识,因此民族国家的崛起首先发生在欧洲;而中国则不然,祖先崇拜的内在逻辑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因此,中国实现民族国家的唯一出路只能是通过外部的压力(无论这个外部压力是来自英吉利的坚船利炮,还是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

7、民族国家必须借助个体对其的信仰方能存续,因为其统治的合法性来源于此。也正因为此,爱国主义才成为民族国家的核心伦理被普遍宣传。

延续中国传统社会的内核并非爱国主义,甚至连忠君都不是。而是适配祖先崇拜的儒家伦理体系,孝是该体系的思想内容,而礼则是其形式保障。理解这点,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古代人子没有按礼守丧是要坐牢的。也正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根基是埋在最基本的家庭单位之中,所以我们才可以幸运地发现就算是被异族统治数百年,也拔除不了中国社会的根基。

8、民族国家利用爱国主义来团结国民,然而也正因为此,其假想敌只能是来自外部的——外部的民族国家及其价值观。

相反的,中国传统社会从来没有将蛮族视为其真正的敌人。事实上,所有的正史在描述那些蛮夷时都是带着轻蔑的语气(尽管这些野蛮人常常将帝王之师打得乱花流水),相比这些野蛮人而言,值得认真对待的敌人永远是内部的,比如违反伦理纲常的人。

9、民族并非一个生物学上的属性,而是文化意义上的属性。也就是说,通过一定的文化建构,一个民族就在人们的头脑中诞生了。

中华民族是由梁启超起笔,孙中山开篇,然后再经历五四运动,抗日战争等一系列强化民族情绪的事件而诞生的想象共同体。最后藉由该想象有了今天的中国人。

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运用想象力,对历史的重构,加上一些恰到好处的压力事件,去创造新的民族。比如台湾、香港。

10、   民族国家的诞生在欧洲彻底终结了教会的统治,事实上也结束了个体将自己视为某个教区或某个领主的附庸的历史。被解放出来的个体走进工厂,走上码头,踏进海洋,闯进异国……航海时代、工业时代、启蒙时代、殖民时代、全球化时代,无论你怎么称呼,事实就是,这股民族国家的浪潮一直席卷全世界,包括当时的中国——大清。

11、   然而由于民族国家的逻辑必然性,即将其他民族国家视为假想敌,其必然对外强调主权,对内宣传爱国主义。并且,为了强调自身的独特性,民族国家也都会重新构建自身的历史,挖掘独特的文化,标榜各自的意识形态,并通过教育不断向其国民灌输爱国主义。

12、   因此,一切民族国家都会在其历史遗产中寻找适合自身的意识形态。比如美国的民主制可以一直追溯到希腊时代,而中国的集权专制也同样来自秦汉以来的传统。然而,这种差异虽然为民族国家界定自身提供了最好的标识物,但同时也必然会成为民族国家彼此间冲突的根源。

13、   在一个民族国家之中,个体将如何理解自身呢?个体一旦被某某国的标签所定义,那么他也就不得不受限于某某国的国力来定义个体所能到达的幸福。对于今天的中国人而言,当然可以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为豪,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豪,以五千年文明为豪;但如果是一个哥斯达黎加人呢?一个津巴布韦人呢?一个老挝人呢?处于小国弱国之中的人们是否也必须以此自居,并将个体的幸福也局限在这样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呢?

14、   如果我们承认,人是自由的。那么,个体的幸福当然也不应该被其所在国的限度所预先决定。也许一个大国的国民更渴望小国的自然纯朴,而一个小国的国民则希望能够住高楼大厦。为了满足这种渴望,于是,我们必须承认,个体应当有权离开自己的国家(现实中也就是所谓的移民),而这一主张恰恰与爱国主义相矛盾。

15、   民族国家如果强迫其国民去爱自己的国家,强迫其国民追求被预先规定的幸福(比如实现强国梦),那么显然违背“人是自由的”这一原则。但如果这个民族国家足够强大,那么这种违背就显得无足轻重了。因为如果放弃自由得到的是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那么最现实的选择当然是抛弃自由了。更何况就算给你自由了,你又能够去哪里呢?

16、   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爱国主义之所以能够如此成功,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处境。但也正因为此,爱国主义对个体自由的限制也就显得愈加无可摆脱。其最为明显的表现即是:当个体在对现实政治(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进行思考时,会不由自主的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人的立场上。当个体作这样的思考时,便已经把自己降格为国家的工具或附庸,并作为工具或附庸去实现其主人的意志。

17、   作为想象的共同体,国家本身并无意志。然而正如教会曾经以上帝的名义为其信徒赎罪或者号召信徒们讨伐异教徒一样,国家的代理人——政权,也会以国家的名义赐予其国民奋斗的目标。

18、   爱国主义是政权鼓舞其国民的号角,也是政权驱役其国民的鞭绳,它使个体忘记其作为自由人的自然属性,而甘心沦落为作为国家工具的异化物,并当国家实现其目标(不同国家会设定不同的目标,如中国的大国崛起梦、美国的再次伟大计划、朝鲜的核威慑等)时进入癫狂状态。

19、   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当今世界的爱国主义浪潮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够站在自己国家的立场上去思考,去行动。事实上,如果那样做的话,就等于放弃了人的自由。更何况,在这场正愈演愈烈的浪潮之中,世界正走向分裂、隔阂、对立、冲突,并预示着一个危险的时代的来临。

20、   因此,我们必须拒绝爱国主义,但不是拒绝国家本身。因为在没有新的替代物出现之前,谁也无法摆脱国家。但是我们可以拒绝政权对国家的定义。一个多元的,由个体自行定义的国家将提供庇护所,使得我们不至于在爱国的号角下癫狂。

21、   正是因为国家是想象的共同体,它并非一种自然的实在,所以也就有了被自由定义的可能。人们根据对国家的不同定义重新联结起来,组成新的共同体。这时候他们就不再是政权的工具,而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22、   那么,这种国民对国家的定义权又来自于哪里呢?它来自于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为了对抗政权仅仅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定义国家。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曾经说道:“即使公民起来反对国家机构,反对政府,道德的国家还是认为他们具有国家的思想。可是,在某个政府自诩为国家理性和国家道德的独占者的社会中,在认为自己那一套国家思想就是普遍而标准的思想的政府中,当政集团的龌龊的良心却臆造了一套追究倾向的法律来惩罚思想。其实它不过是政府官员的思想而已。”

23、   因此,思想的自由,以及与之相关的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是我们必须立即获得的。这应当成为人们的共识。这一自由所预防的对象仅仅是政府,也就是有可能将其思想强加于所有国民的那个组织。

24、   然而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这种自由正在不断受到政府的打压。在美国,当总统不断指责假新闻,以此削弱公众对于严肃新闻媒体的信任时;在中国,当政府不断发布宣传禁令,严格控制网络言论时;当然还有计算机技术使得政府能够决定让其公民看到哪些信息和看不到哪些信息。这一切都正在严重伤害每个人的思想自由。

25、   如果我们没有思想自由,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只能够站在政府为我们所设定的标准思想上去认知各种事件。比如香港问题,比如中美贸易战,那我们就永远无法真正理解它们,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作为政府的工具去反对对方罢了。

26、   然而今天的我们距离思想自由还十分遥远。生活于18世纪的康德曾经写道:“为什么没有哪个统治者敢于公然宣称:他绝不承认人民有任何反对他的权利……?原因就在于若公然如此宣称,就会激起他所有臣民的反对,哪怕臣民如绵羊一般温顺,在一位仁爱而明智的主人的领导之下,被养活得很好……”他肯定没有考虑中国的情况,因为无论是在封建帝制时期,还是在21世纪的中国,政权都可以公然将任何哪怕仅仅是在思想上反对它的人关进监狱。

27、   所以,在谈论其他问题之前,我们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抗真理部?如何获得思想的自由?然而这已经属于具体实践的问题,不是我能够解答的。


关于这一论纲暂时先写到这里吧,如果你怀着好意与耐心一直陪我到这里,那么感谢你,也请你与我一起将这一条人烟稀少的小路变成康庄大道,从而为建造一个更加自由包容的世界打下基础。


[1] 当然存在不同境界的幸福,比如进入天堂是种幸福,佛所言的般若也是种幸福。因此我这里给了幸福一个定语:尘世的。下文里的所有幸福也都是指人类能够在社会共同体中所获得的尘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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