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川
三藏川

理解永远要比评价更重要

除了愤怒,我们还能够做什么?——新冠肺炎的事实与推演

随着李文亮医生的去世,人们心中积累已久的愤怒似乎一夜之间得到了释放,人们在网络上谴责武汉的官员,谴责疾控中心的专家,谴责训诫李医生的公安,谴责不断删帖封号的宣传部门,乃至谴责整个体制。2月7日晚上9点左右,许多人以关灯鸣哨的方式悼念李医生。2月7日的抖音上,人们用“不能,不明白”来抗议官方对言论的控制。2月7日的世界媒体几乎都报道了李文亮医生的事迹。官方似乎也终于意识到了汹涌的民意,因此派出监察委前往武汉调查李文亮医生一事。

也许,这一切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几乎与李医生去世同时,一位叫做陈秋实的公民记者,也失联了。后确认是被强制隔离(而且还没收了他的通讯工具,不允许他与外界联系)。所以网络上的汹涌民意,又能有什么作用呢?

认清现实,确实真的很无奈。然而除了在网络上发泄愤怒,除了期待自上而下的追责能够夺去几个官员的顶戴花翎,我们还能够真正做些什么呢?

我一向主张逻辑与事实,毕竟,我们每个人有私人的情感,私人的政治立场,私人的伦理观点,但在表达这些之前,必须先有一个公认的事实,而这一事实又必须经得起逻辑的推敲,否则就没法进行交流。因此,我根据自己所搜集到的各种媒体报道,试图回答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此次新冠疫情是被故意隐瞒了吗?如果是,那么又是谁在故意隐瞒疫情呢?武汉卫健委?武汉市领导?湖北省领导?国家疾控中心?国家卫健委?还是更高层……

让我们先从一个非常小的细节开始:李文亮医生究竟为什么会被公安训诫?

也许大家都会奇怪,这不是明摆着吗?因为当时的公安认为他造谣(当然现在证明他是对的)。然而我看到的事实并非如此。先看几个事实:

12月30日下午5点多,李文亮医生在其大学同学微信群中提醒大家防范疫情,他说“确诊了7例SARS”。

12月31日凌晨1点半,李文亮医生被叫去武汉卫健委了解情况。然后又被叫去自己所在中心医院的监察科,被要求写反思和自我批评。并被告知会进行院内处分。

注意,到这里为止,没有出现公安。

1月1日下午5:38,公安的官方微博“平安武汉”发博称“8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

该微博没有具体列举谣言的内容,但是后来因为疫情爆发,在1月29日的微博中,“平安武汉”把具体谣言内容说出来了,包括“X医院已有多例SARS确诊病例”、“确诊了7例SARS”和“Y医院接收了一家三口从某洲回来的,然后就疑似非典了”,因此可以认为依法查处的8人中应该包括李文亮医生。可是,李文亮医生在接受中青报的采访中丝毫没提到1月1日被公安传唤的事情,1月2日也没有。他说的是:

“1月3日上午,我又接到派出所电话,让我签了一份《训诫书》。”

也就是说,对李文亮医生的“依法查处”是发生在1月3日,而非“平安武汉”所说的1月1日。

紧接着平安武汉的依法查谣之后,1月2日的央视播放了武汉公安传唤8名造谣者的新闻,呼吁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1月1日和2日,李文亮医生根本还没被传唤呢!武汉公安和央视怎么把没有发生的事情当作已发生的事情了呢?第二,李文亮医生实际上已经在12月31日被医院内部批评教育了,如果仅仅是为了惩罚他之前在微信上的行为,又何必非要在1月3日让公安去传唤一次呢?

因此,对这两个问题的合理解释就是,某一能够调动武汉公安和央视的力量,为了不让人们(尤其是了解疫情的医务人员)去讨论和散布有关疫情的消息,需要通过全国最权威的电视平台来示以警告:不准再说此事,否则就是造谣!

正是由于此行为的目的在于警示全国人民(尤其是武汉的医务人员)以及消除已流传出去的疫情信息引发的恐慌,所以必须由公安出场(医院监察科显然不够格),并经央视来广而告之。至于李文亮明明还没有被传唤,何来依法查处呢?这并不重要,因为没人会去查究竟是哪八个人,这八人又是何时被传唤查处的。当然,武汉公安办事还是合格的,因为他们在1月3日正式传唤了李文亮,并让他签了训诫书,算是将自己挖的坑给填了。

那么,这个力量究竟是谁呢?它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它十分清楚当时的疫情(知道当时确切的感染人数,也知道一旦信息被泄露出去可能引发的大面积恐慌);第二,它能够同时调动武汉公安和央视。

所以,在1月1日,有谁既完整掌握疫情消息,又能动用公安和央视的资源呢?答案我想已经呼之欲出了。

顺便说一下,1月1日之前的疫情究竟有多严重。

综合各种媒体的资讯,我得到的情况是:

当时金银潭医院已经收治了41名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武汉市中心医院收治了7名不明原因肺炎病人;中西医结合医院已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华医院一名护士出现轻微感染;至少还有两家医院的医护人员感染不明原因肺炎;协和医院紧急设立了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区。

也就是说,仅仅是事后媒体挖掘出来的,当时至少有7家医院发现不明肺炎感染者,共计约50名病患,包括至少三家医院的医护人员。

尽管12月31日武汉卫健委的对外通报中说发现27例病例,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但我想,他给国家卫健委的报告应该不会如此。至少,武汉卫健委不是一个能够同时号令公安和央视的实权部门。

好了,接下去请大家看一张图,这张图分三部分,最左侧是政府部门对民众公开的疫情信息,中间则是实际的疫情情况,最右侧则是政府部门内部对疫情的通报、研究与决策。其中日期被标以红色都是我对此日期中出现的事件有疑问的,所有疑问都在图后列出。

制图:三藏川

我的质疑与推演:

12月8日:根据武汉卫健委在1月11日发布的“专家解读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最新通报”,首例病患是12月8日出现的。而发表于1月26日《柳叶刀》上的论文又说金银潭医院早在12月1日就收治了首例患者。那么,难道金银潭医院一直没有向武汉卫健委通报吗?还是说武汉卫健委为了坚持华南市场是唯一传染源的观点不受质疑,不得不撒谎呢?

12月27日: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张继先是因为第一个上报疫情而被记大功的。而报道中提到她上报疫情的时间为12月27日。这里就有两个问题:金银潭医院明明早就收治病患了,难道他们一直没有上报吗?如果金银潭医院一直没有上报,那么12月26日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怎么可能收到来自武汉疾控中心的病患标本?所以,我认为张继先不可能是第一个上报疫情的人,她之所以被记大功只可能是内部利益分配的结果。

12月31日:这天武汉卫健委第一次公开通报疫情,然而通报中仅有27人,但《柳叶刀》上的论文却显示截止这天,仅仅金银潭医院就有41例患者。如果我们再加上李文亮医生所说的中心医院7例患者,那么至少应该有48例。所以,武汉卫健委为什么要撒谎呢?另外,协和医院在这天设立了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区,这是医院自己的决定还是疾控中心的要求呢?但无论如何,都意味着医疗机构已经意识到了新冠肺炎的传染危险。

1月3日:这里最大的疑点当然是李文亮医生的训诫书,前面已经分析过。另外需要在这里提出的是,到目前为止,新冠肺炎的确诊依然应当是在武汉卫健委手上,国家卫健委应该还在对此病毒研究中。

1月6日:我不知道国家疾控中心关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文件具体内容是什么,但显然,国家疾控中心此时已经将新冠肺炎视为乙级传染病级别的对手了。

1月9日:这一天出现了第一例死亡病例,当然,武汉卫健委直到11号才告诉大家。考虑到1月10日是工作日,不知道为何卫健委非要到周六才通报。

1月10日:后来当公众发现其实早有医护人员被感染之后纷纷质疑王广发,他回应说当时他确实不知道,暗示有人对专家组刻意隐瞒了疫情。按照媒体的大量报道,当时应该已经出现了很多医务人员的感染,武汉卫健委真的能够将这些情况对专家组隐瞒吗?还是说……

1月11日:这是个关键日子。首先武汉卫健委对病例的确诊权被收到国家卫健委了,在武汉卫健委的通报中明确提到了这点。国家卫健委的确诊条件包括核酸试剂检测以及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而所谓流行病学史就是中南医院彭志勇主任先后两次质疑过的标准“要有华南海鲜市场接触史”。当然,我更关心的是国家卫健委的这一确诊标准具体是何时制定出来的(1月10日检测试剂公开,所以可能是10号制定的)?又是谁制定的(国家疾控中心吗)?它又是以哪个文件通知到武汉卫健委的?武汉卫健委1月5日之后就没有再通报疫情是否跟国家卫健委来制订新的检测标准有关?最后,按照新的检测标准,从医院制作病例标本直至送到国家卫健委确诊,完成整个过程要花多少时间?这一切,我们至今不知道。

1月15日:这又是一个关键日,因为这一天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了一级应急响应(相当于认为疫情同等于SARS甚至更高级别),而国家卫健委则发放了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可惜这两件事,当时老百姓无权得知,只知道在武汉卫健委的通报中,依然是“无新增病例”。

1月16日:国家卫健委专家徐建国注定要面临这样的质问,你当时真的认为疫情会在一周内结束吗?事实上,如果武汉方面没有向国家卫健委故意隐瞒的话(如果隐瞒了情况,国家疾控中心15号的一级应急响应又是怎么回事),专家徐建国又怎么可能如此乐观呢?

1月18日:官方终于公开承认出现了无华南市场接触史的病例,但是,只有那些有权接触内部文件的人才知道,事实更糟糕,已经出现了无华南市场接触史的聚集性病例。我相信当时武汉像李云华那样的一线医生们都应该察觉到了异样,然而,他们当时知道危险吗?就算知道,恐怕也不敢说,毕竟,已经有李文亮等人的前车之鉴。毫无疑问,不知来自何方的神圣,在1月1日-2日的布置非常成功!

后面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事实上,民众真正意识到危险是要到1月20日,因为19日武汉还在举行万家宴,而到了19日深夜,人们突然得知,仅仅一天,新增病例居然增加了136例!

我想无论是上面的时间线图,还是我列出的总总疑问,都能够无可辩驳的得出这样的结论:有关部门一直在对民众隐瞒疫情。那么,究竟是哪个部门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缺几块拼图。比如武汉公安和央视联手演的这出戏究竟是谁导演的?比如1月6日国家疾控中心启动二级响应的依据是什么?他们当时是否已经完整得到了武汉方面所有讯息才做出这一响应的?该建议在国家卫健委那里又得到了怎样的答复?为何没有看见武汉有响应的二级响应措施?又比如1月15日疾控中心的一级应急响应和国家卫健委的第一版诊疗方案具体内容都是什么?这些信息又究竟传达到了哪一级别?总之,尚缺的拼图还有不少,等待着人们去挖掘。一是继续期望媒体去努力,另一个方式我想到的是法律。

因为法治社会的追责应当是用法律,这样才可以令一切得以公开,令每个当事人都得到公正的对待。而非由几个替罪羊去背锅承担罪责,而真相永远被埋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可以就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提起诉讼。

那么在此次疫情中,既然我们认为政府机关有隐瞒疫情或不作为的情形,并因此使得许多公民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伤害,那当然就有理由也应当对相关的政府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赢了,是公民的胜利;输了,也是履行了公民的责任。而如果只是期待圣上下旨制裁一批官员,这是皇民的表现,而非公民。

那么应当对哪个政府部门提起诉讼呢?我想对于所有在这次疫情中担惊受怕被迫隔离甚至不幸染病的公民们而言,提起诉讼的对象应当是国家卫健委。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规定:

“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其下设的疾病预防控制局,则负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而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则负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也就是说,国家卫健委负责发布有关传染病的信息,负责制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具体的防疫工作。如果公民认为关于这次疫情的信息发布存在隐瞒,以及在具体防疫工作中存在渎职而导致了自身权益的损失,那么直接诉讼对象就是国家卫健委。

当然,现在疫情尚未结束,此时未必是追责的最好时机。但我们至少可以继续收集资料。等到最迫切的抗疫结束,再来检验这个国家的法治究竟能否落到实处。

附“时间线”,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12月1日,武汉金银潭医院收治首例病人。

12月8日,武汉卫健委通报中的首例病人发病。

12月10日,武汉金银潭医院又收治3名类似病人。到31日,金银潭医院共收治了41名病人。(见1月26日《柳叶刀》)

12月25日,武汉市第五医院吕小红医生听说有两家医院医护人员感染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

12月26日,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收到来自武汉疾控中心的不明原因发热患者标本。

12月27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张继先上报疫情。(2月6日,张因此被湖北省记大功)

12月29日,湖北、武汉卫健委组织到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2月30日,武汉卫健委发布内部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报送不明原因肺炎救治情况的紧急通知》:武汉出现不明原因肺炎,与华南海鲜市场有关联。

12月30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收治了7名不明原因肺炎病人。

12月30日,新华医院1名护士出现轻微感染。

12月30日,李文亮(武汉市中心医院医生)等八位医生在微信群提醒同事。

12月31日,李文亮医生被医院批评训诫并要求其写反思书。

12月31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抵达武汉

12月31日,协和医院设立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区。

12月31日武汉卫健委通报发现27例不明原因肺炎,“未发现明显人传人,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

1月1日,华南海鲜市场关停。

1月1日,平安武汉通报八名散布谣言者被依法查处。

1月2日,央视新闻报道八名散谣者的新闻

1月2日,香港特区政府开会检视对于武汉疫情的预防措施。

1月3日,新华医院CT医生李云华发现3例CT异常。

1月3日,武汉市第五医院接上级要求,开设专门的发热病房以接收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患者。

1月3日,中国开始向美国、世卫等通报疫情。

1月3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患者44例,“未发现明显人传人,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

1月3日,李文亮医生被武汉公安传唤并签下训诫书。

1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启动“严重”级别应变。

1月5日,同济医院急诊科医生陆俊CT异常,出现无明显病因发热(后被诊断为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

1月5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患者59例,“未发现明显人传人,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此时对病患的确认似乎还是由武汉卫健委来判断的)

1月5日,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从标本中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并获得全基因组序列,并立即向上海市卫健委和国家卫健委报告。

1月6日,武汉两会开幕。

1月6日,新华医院呼吸内科医生CT异常。同时该院内部强调不造谣不传谣。

1月6日,中南医院收治重症肺炎病人,并即刻隔离改造ICU病房。

1月6日,国家疾控中心内部发文,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国家疾控中心并无决策权,该应急响应对于省、直辖市而言只是一个建议)。

1月7日,同济医院急诊科医生陆俊被确诊为不明原因肺炎。

1月8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为疫情病源。

1月8日,香港将武汉肺炎纳入法定监管传染病。

1月9日,出现首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病例。

1月10日,新华医院CT医生李云华发现30例CT异常。

1月10日,中心医院李文亮出现感染症状。

1月10日,武汉中心医院通知全院进行三级防护(三级乃是最高级别的防护措施)。

1月10日,中南医院ICU16张床位住满,重症医学科主任彭志勇指出确诊标准过严。

1月10日,国家疾控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分享病毒全基因序列。

1月10日,国家卫健委专家王广发称没有医护感染。

1月11日,新华医院出现第二例医务人员感染。

1月11日,协和医院神经外科赵军实医生被病患感染(后来发现该病患前后共感染了14名医护人员)。

1月11日,累计至少已有7名医务人员确诊感染(来源:《柳叶刀》1月29日论文)

1月11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患者41例,死亡1例,并强调3号以后没有新增病例。“未发现明显人传人,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同时,通报也指出,在国家卫健委将肺炎病原体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后,诊疗检测方案也得到了修订,开始使用病原核酸检测以及其他诸多因素综合研判来确定病患。

1月11日,湖北两会开幕。

1月12日,中心医院李文亮住院(后在2月1日确诊,于2月7日去世)。

1月13日,同济医院、中南医院各1名护士确诊。

1月13日,泰国出现一例确诊。

1月14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病例,但同时称“尚未发现明确人传人,不排除有限人传人”。

1月15日,协和医院放射科的刘力单单在这一天就发现了50例肺部感染病例。

1月15日,长江航运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

1月15日,国家疾控中心内部发文,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内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一版)。

1月16日,新华医院耳鼻喉科主任梁武东CT异常。

1月16日,武汉亚心总医院1名医生感染确诊。

1月16日,卫健委专家徐建国对《科学》杂志称763名密切接触者无一感染,如下周无新增病例疫情或将结束。

1月16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无新增病例,“不排除有限人传人,持续人传人风险”。

1月17日,国家卫健委专家袁国勇向高福和广东疾控中心报告称需警惕人传人和无症状感染的风险。

1月17日,美国CDC称将对中国游客进行入境筛查。

1月17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新增4个病例。

1月18日,湖北两会闭幕。

1月18日,中南医院再次向上反映确诊标准过高。

1月18日,新华医院CT医生李云华发现100例CT异常。

1月18日,武汉卫健委通报新增17例感染,并首次承认部分病例无华南海鲜市场接触史。

1月18日,国家卫健委内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其中提到“无华南市场暴露史病例在增加,并出现了无暴露史的聚集性病例”。

1月18日,国家卫健委内部发布《全国各省(区、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要求首例病患必须由卫健委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确认后方能公布。

1月19日,武汉百步亭社区举办“万家宴”。

1月19日,协和医院9名护士确诊。

1月19日,武汉卫健委通报18日新增59例,死亡1例;19日0:00-22:00新增77例。

1月20日,钟南山通过央视确认新型肺炎会人传人。

1月20日,武汉卫健委通报19日22:00-24:00死亡1例。

1月20日,国务院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

1月21日,武汉卫健委通报20日新增60例,死亡2例。

1月22日,湖北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月23日,武汉封城。

1月24日,湖北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月25日,新华医院耳鼻喉科主任梁武东去世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