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然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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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帝國是“警察國家”嗎?


長久以來,“紅色政權”大力宣揚俄羅斯帝國是所謂“警察國家”,無數人信以為真。

在關於革命或革命者生活的書籍中,頻繁出現城市警察、憲兵、暗探、偵緝隊的身影。本文作者上學的時候,教科書引用了葉爾莫洛夫將軍的一句話:“在俄羅斯,藍制服無所不在。若非制服,則是藍襯裡,若非襯裡,必是藍補丁。”蘇聯學童讀完這篇課文,必然得出舊俄羅斯社會被警察機關全面控制的印象。

事實果然如此嗎?讓我們請出一位特殊證人: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尼基塔·謝爾蓋耶維奇·赫魯雪夫。他在1953年7月中央委員全體會議上批評蘇聯國家安全機構,說道:“同志們,我平生頭回看見憲兵,大概是二十四歲那年。礦山平常沒有憲兵。我們有一位哥薩克警察,整天喝得醉醺醺。鄉里也一樣,只一個縣警而已。”

另一件事例:亞歷山大三世皇帝以前當太子的時候,有一次在烏格利奇碼頭遭遇海量群眾前來迎接。太子和隨員們花了很長時間也沒能穿過熱情人群進入市區大教堂,因為無人維持秩序開路,整個烏格利奇縣城只有2名(兩名!)警察。

經過這番“烏格利奇混亂”之後,亞歷山大皇太子約見雅羅斯拉夫爾督軍伊萬·翁科夫斯基上將,詢問俄羅斯警察數量稀缺的問題。上將的回答簡單得出乎意料:“俄羅斯的警察僅具象徵意義;他們什麼都不保護,因為什麼也保護不了——警察的存在只為證明上帝的權柄遍及全國每個角落……”

查閲文獻可知,1862年12月縣警察和城市警察合併為一個機構:縣警察局(《關於警察機構的暫行規定》)。縣被分為若干區,由區警官負責。城市裡有市警察和地段警察,由局長管理。警察部門接受雙重領導:“縱向”上聽命於內政部警察廳,“橫向”上聽命於省長和省政府。

1889年底,步警和騎警被分配到縣警察局的各區警署,與(村會推選的)基層村警和(農民推選的)甲長共同維護地方平安。在不屬於縣警管轄的城市,警察局長和副手年薪約1000~1500盧布。按照1887年法令,居民少於2000的城市警察名額不超過五員,更大的城市每500人增設警察一員,且每四個警察選立一名“資深”。這些人的年薪約150~180盧布,置裝費25盧布,都歸市財政支出。

到1903年,鑒於勤務量不斷增長,更低級的“村警”被加強至縣警察局,和縣警共同執法。縣警察名額按鄉分配,每2500人設警一員。警隊的武器是轉輪手槍和冷兵器(村警雖有權持槍,但須自費購買)。

綜上所述,俄羅斯帝國的警察規模其實很小,每個省的警員數量通常不過二三百人。

比如二十世紀初卡盧加省有警察局長一名、助理和秘書各一人,配助手的區警察所長三名,警察分所長十二名;另有資深城市警察二十人、低階城市警察八十人。哈巴羅夫斯克市警察共30人(包括漢語和滿洲話翻譯),符拉迪沃斯托克136人,頓河畔羅斯托夫57人。

少數低階城市警察在必須情況下可以呼喚宅院門衛前來支援,比如:“當警察吹響他的哨子,立刻從附近門洞跑出兩三個門衛。”(兒按:好比警察叫保安員幫忙)有了民間協助,加之當年的國內犯罪率比今天低十倍,警察完全能夠維護法制、保證社會秩序。

至於獨立憲兵隊,1917年共有一千名軍官、一萬名兵士,大部分人在各地保衛鐵道線安全,政治警察不足三分之一。

革命前俄羅斯警察和憲兵隊的一大缺陷是沒有專業培訓機構。低階人員通常來自軍隊退役士官,領導層來自武裝部隊的文職官員和軍官。帝國總理彼得·斯托雷平曾計劃改革俄羅斯警察機構,設立專門警校,但“為了節省經費”,草案被擱置。因此警員只能在實踐中學習領會各種工作技巧。

無論如何,一線警察的工作總是繁雜和危險的,尤其政局激烈動盪的年代。革命者視一切警察為“人民公敵”,自行判處他們死刑。殺死警察之人是“為民眾福祉戰鬥”的驍勇好漢,在革命隊伍中受景仰。

警察盡心盡職的下場,我們試舉一例。莫斯科市普雷斯涅警隊的薩哈羅夫分局長,為人嚴肅公正,在工人社區威望素著。1905年革命爆發時,工人街坊勸他別上班了,薩哈羅夫說:“職責所繫,豈容躲避”,毅然出門履職。兩天後士兵從莫斯科河撈起他的屍體,身負槍傷、刀傷十九處——糾察隊殺了他,以鞏固“革命兄弟”之血盟。

1917年2月所謂“不流血革命”期間,武裝革命者和彼得格勒衛戍軍嘩變士兵把首都警察屠戮殆盡。警隊直到最後一刻才試圖穩定社會秩序,但皇權已經顛覆,臨時政府已經上台,革命者已經將警局團團包圍。被圍的警察仍希望獲得增援,可增援從未出現。某些資料統計,首都80%的城市警察在革命中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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