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然別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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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達林主義者眼中的理想農民形象

筆者多年來觀測了不少“史達林主義者”樣本,發現他們都是史達林式集體農莊的狂熱粉絲。那麼,今天就試著描述一下他們心目中理想的農民形象:

1.農民有義務加入居住地的集體農莊,自覺成為整齊聽話的農業勞動者,為了社會主義祖國的利益和全世界共產主義的勝利不懈奮鬥。農民在集體農莊範圍內橫向或縱向移動,必須嚴格遵照農莊主席或生產隊長指派的任務進行。農民從鄉村流入城市的名額由地方黨組織規定。

2.農民作為落後階級的代表,必須毫無怨言地承擔貧窮與苦勞,持續為無產階級、英明的史達林式管理者階級、陸軍、海軍、特務部門等其他一切先進階級供應食品。

3.農民應當永葆傻大粗笨之天性,謙卑接受各種處罰,在上級面前低眉順眼,絶不提蠢問題。

4.農民必須時刻警惕敵人,一旦發現富農和小富農、破壞分子和間諜、托派和兩面派,及時向主管部門檢舉報告。

5.農民應當掌握在任何環境中生存的本領,認識並採集各類可食用的草莖、塊根、樹皮、哺乳動物、兩棲動物、鳥類、昆蟲等,從而不占用國家和集體的寶貴資源也能繼續活著。

6.當蘇聯發生因自然災害和敵人破壞導致的大饑荒,農民嚴禁脫離集體農莊,嚴禁超載運輸(譯註:指帶上全部家當逃荒),嚴禁失魂落魄。農民逝世前應當在上級指定地點自行挖掘墓坑並及時葬入。

7.農民有義務從個人財產中繳納黨和政府、地方政權與集體農莊攤派給他的款項、實物稅及一切貢賦。戰爭期間農民要為軍隊購買飛機、坦克。禁止農民向上級機關提交愚蠢的信件抱怨生活困難。只允許寫信感謝黨和政府的關懷照顧,令自己有機會用勞動創造光輝未來。

8.農民只有在足額完成集體農莊生產任務後,才有權從事個人活動。只要他的集體農莊在地區社會主義競賽中榮獲擠奶或收糧冠軍,農民就有資格站在流動紅旗前拍張照片,當一回聰明人。

9.萬一史達林政權轉變為法西斯政權,農民必須冷靜鎮定地保護和增加各種集體農莊財產。與此同時,農民應當攻打法西斯佔領者,在不破壞集體財產的前提下實施焦土政策。當法西斯佔領者被驅逐後,農民依法交出佔領前夕保護的集體財產,缺額部分從農民個人財產中補足。

10.如果農民違背了自己的集體農莊職責,那就讓他承受全蘇人民的蔑視和憎恨,以及國家政治保安總局(ОГПУ)區分局的嚴厲懲治。

附錄:1951~1954年斯摩棱斯克州羅斯拉夫利斯基區四個集體農莊農民的收入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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