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琛琛
於琛琛

半路出家的政治學徒一枚,文字時而溫柔,時而暴烈,時而浪漫,時而尖銳,時而簡潔,時而瑣碎。【近注】不需要追蹤我,最近忙於家事和讀書,也沒新文章可以追蹤。

已經戒掉的壞習慣(好啦,不是「男人」的錯)

(编辑过)
藉著自我的經歷剖析30代單身女性在感情上的某種(壞)習慣,請勿任意對號入座,因為不是在寫妳,不過如果已經坐下去倒也不必起來。
圖片來源:Unsplash

從20幾歲進入30代後的有段時日,我最懼怕的不是孤獨、不是沒有人陪伴,而是若就這樣下去,有天自己會不會變得憤世嫉俗?

身處這個網路和現實世界交雜的年代,很多時候認識異性是透過網路,青春無敵時,有大把選擇,看上的都爭先恐後領取號碼牌,等候自己的召喚。當然青春會老,於是就到了某一天:遇到還蠻欣賞的男人,初識時大獻殷勤,見面幾次後對方就熱情盡失,剛開始會問自己哪裡不夠好,多遇幾次後,就乾脆怪罪於這些男人只看外表和年紀不看什麼內在美。

於是,進入30代後,我逐漸養成一種壞習慣:用「男人」概括的形容自己所認識或是認知的中的台灣男性族群,他們就是這副德性,我可以說出一百八十種理由,為什麼我交不到一個台灣男友,有一半原因是我看不起自己,反正就是端不出他們要的年輕貌美,另一半緣由於我看不起他們,他們要的終究是年輕貌美。

多數時候我和單身的女生朋友可以淋漓盡致的批判這些看不上我們的男人,說反正男人就是不敢愛聰明獨立的女生,不需要對他們的層次抱以多高的期待。但我們罵得盡興時總忘了事情往往不是這樣,就是那樣,更多數的時候,我們自己的層次其實也沒有多高檔。

男人要的是年輕貌美,我們要的更多,長相只是門檻,還要有自信、要有幽默的談吐、要有經濟基礎、要見多識廣,但全組合起來又得曖曖內含光,然後,再談然後。

但如果看看自己的對伴侶的要求(我也喜歡女生,不過這邊就以男性伴侶為例),實際的情況大概是這樣:

例如,對我來說一個男人能不能給我高潮比能不能繳給我一篇上乘的村上春樹讀書心得報告來得重要,而我覺得這點跟男人寧願找胸部大也不願找學歷高的女友,好像是同一碼子的事情。

又例如,對我來說他的外表當然比他的能力重要,因為第一眼如果不順眼,其他部分也沒什麼好花時間探索的。

再例如,如果一個男人開口閉口都是世界局勢、旅遊經歷、理財投資或最新的科技,是很有內涵,但我大概只會覺得厭煩和這個人自大;我比較期待他穿著剪裁合身的衣服,牽著我的手耐心陪我逛街,可以一起去看場電影或演唱會,類型不必拘束,當我在看書時,他可以工作、打電動或出門喝酒,只要不吵我,我就不干涉,偶爾來個小禮物或小旅行當驚喜,然,如果真要聊天,話家常就好,那些大道理,難道我這輩子聽得不夠多?

所以認真說起來,自己的層次也高明不到哪去。 如果有個男人,在見面前覺得我有趣又富吸引力,見面後卻以我太胖太醜拒絕繼續和我進一步深交,我從不以為意,將心比心,他到底有什麼必要把自己的時間浪費在看不順眼的女生身上?我又為什麼養成這種責怪「男人不懂我們這種女生」的壞習慣。

所以,認清楚自己後,就更容易理解那些讓人氣餒的狀態,到頭來,一堆在生活中來來去去的男人們,認識、互相了解到陌生,我對他有好感,他對我沒好感,都不過就是機率的問題,也都是第一眼,費洛蒙有沒有作用的問題,這不是那些男人喜好什麼的問題。

於是30代過了大半後,我開始理解自己有太多不相干感情或男女關係、因其他際遇造成的自我失望,我方便的把這些本來不應該產生的自我失望,歸咎到男人天經地義的習性去,而這個的壞習慣終有一天引著我往某種偏激走去。我開始害怕,像《優雅的刺蝟》裡的女主角荷妮一樣,抱著一隻寂寞的生活,孤芳自賞,以為沒人能更理解的優雅,不過是種憤世嫉俗的壞習慣。 

當然,在最終結婚(謝天謝地)(謝天謝地是諷刺地說法,怕大家看不懂特別註明一下),進入40代後,就知道:荷妮也是等了54年才等到小津先生,於是她死的那瞬間感覺到幸福,所以,總會有小津先生來到我們的身旁,如果他遲了,實在也不必把脾氣發在別的男人身上,偏執的認為這個世界不會有男人可以看透自己全部的美麗。


本來也想寫點拖延症、一心多用、追求不存在的完美、變來變去這類典型的壞習慣,不過因為已經有很多文章提及,症狀也都差不多,所以就跳到這種會兩邊得罪人的愛情歪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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