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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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出家的政治學徒一枚,文字時而溫柔,時而暴烈,時而浪漫,時而尖銳,時而簡潔,時而瑣碎。【近注】不需要追蹤我,最近忙於家事和讀書,也沒新文章可以追蹤。

簽?不簽?|婚前協議慢半拍

(编辑过)
婚前協議也能適用拖延症嗎?
圖片來源:http://achowardlaw.com/prenuptial-agreements-not-one-sided/

之前在看到Danielson關於簽署婚前協議書的往事和解釋,不免也想到我這慢半拍的婚前協議。不過在進入正題之前讓我來告訴大家一個絕對顛覆你印象的小故事:

搬來多倫多後我在移民英語學校待了一陣,很快的我就成了班上女同學的「捲氏夫人」—— 一個專門用負面能量和歪理和年輕女子傳道解惑(感情上的各種疑難雜症)的角色,於是得到很多關於各國男女關係的情報。

其中有一個和老公一起申請移民過來的伊朗女子,她先是跟訴說和老公的婚姻已經到了盡頭,還沒離婚是因為兩個懂法語的人共同申請魁北克移民更容易,然而拿到永久居留後,老公不適應加拿大所以回伊朗一陣子,可是她在多倫多如魚得水,也交了新男友,故想要離婚。接著她說:「如果我離婚,我老公會付我生活費和讀書的錢,所以我不必擔心生活費的事情。」

「但他在伊朗萬一不願意付怎麼辦?」「我們有簽婚前協議,伊朗女生結婚前都會先簽婚前協議,除非真的愛昏頭以為自己不會離婚,但就算愛昏頭,媽媽也會逼妳簽。」「可是妳在加拿大,伊朗的婚前協議有效嗎?」「如果他不照協議來,那他在加拿大伊朗社區裡會很失面子,傳回伊朗就不用做人了,男人就該言而有信。」(但女人可以先外遇。)

當然,她是伊朗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我不知道所謂的伊朗女生都能簽婚前協議是她那個階層的習慣還是全伊朗都這樣,但我還是很訝異伊朗女生竟能享有如此優越的簽名權利,然後看來比之法律規範,伊朗男人更服膺社會規範。

言歸正傳,提案人可以從下面開始算字數。

儘管我和老公來自不同的國家和文化,但四捨五入是那種所謂「門當戶對」的組合:來自中產階級家庭(沒有祖產那種),學歷和經歷相當,都在國外讀書,都是自由事業工作者,結婚前都小有存款,沒有誰特別愛花錢,或誰特別會賺錢。

一直以來我們對彼此的財務狀況和花錢習慣都很坦誠,婚前當然也理智討論到要不要簽婚前契約,不過實際討論後就又覺得:既然沒有要生小孩,離婚後揮揮衣袖各奔前程不是很好嗎?何苦用一個月幾文錢來互相拖磨。我們當中唯一不平等的是當時我在台北有一間無貸款公寓,而我的如意算盤是這樣:小公寓作為我的主要資產,位在台灣,是婚前購置,要真離婚,諒加拿大政府也追究不到這裡來。於是最後的決定是不簽婚前協議

但是,若讀過之前那篇女人該把身家拿出來投入買婚房嗎?就會知道情況有變。簡言之就是我們在決定搬到多倫多並要在當地買房後,我覺得移民後台北房子管理不易,比較好是乾脆賣掉台北公寓,到多倫多拼一間房子(原計劃是買condo)。

這麼一來情況當然有變,一來賣房子的收入是婚後的收入,二來變成我所有的資產都移到加拿大去了,三來我能夠負擔的頭期款很明顯比我老公多很多,儘管我老公號稱地球上最後的幾個誠實之人,但畢竟是自己一個人隻身嫁到國外去,老公也擔心我父母心裡會對此安排有疑慮,所以婚前協議這回事又回到檯面上(誒你們都結婚還在想婚前協議嗎?)

其實這時候已經不能算婚前協議,畢竟已經結婚,不過,據說婚後簽也可以,因為婚前協議的終極奧義是討論離婚時要怎麼辦,故在婚後任何時間點都可以簽,只是一般沒有人會在婚後做這種破壞婚姻的蠢事(不如直接簽離婚協議)。這時候我們對婚前協議的討論重點在於:尋求最起碼在房子的產權持有上,能夠以購屋時的頭期款貢獻度比例來安排,又或者至少離婚賣房子時,各自拿回頭期款的部分,再平分剩餘的獲利。

兩個人有了共識後,就不知死活的去找律師了,第一回合諮詢花了750加幣(約17250台幣),只得到一個答案:我們需要兩個律師,一個代表我,一個代表他

「所以需要兩個律師?」潛台詞是要付兩次750加幣?一方律師擬定合約要2000加幣左右,等到發給另一方律師 —— 另一個2000加幣,如果對方律師覺得哪裡有問題,來回修改另外要錢,除此,清查雙方財產也可能產生費用,為什麼要清查雙方財產?我們寫了封Email去問律師,我已經忘記他回答什麼?只記得他的助理接著就寄給我們一張100加幣的回答Email費用帳單。

掐指一算,這個協議要完成恐怕要花掉十萬台幣大洋婚前協議這種東西果然是有錢人才在簽的啊!我們這少少的資產怎麼會妄想在婚前協議上簽名?根本簽不起!後來我多方打聽,得知一個消息:在加拿大的第一個婚房無論如何是要平分的,就算簽了婚前協議,也可以打官司挑戰這個協議,換言之,如果今天要簽協議的主要理由是這間房,其實這個簽名也沒多大用處。

於是我們最終決定把要要下重本才能簽名的錢省下來去旅行還比較實在。

不過,我們還是草擬了一個很不精確、類似聲明書之類的小協議,大抵就是把我們認為離婚後怎麼分這間房的想法寫下,各自簽名,然後找一個律師公證(老公的老闆所以免費),但我收著收著,現在這張紙也不知道丟到哪了?真的是一個輕如鴻毛的簽名哪。


延伸閱讀:
女人該把身家拿出來投入買婚房嗎?
這篇是鎖文,沒錯,很多秘辛也是要入爐才能看見。

為什麼修改文章後下面三行多了刪除線?

這篇文章也會發在個人網站方格子,但不知道什麼時候(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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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琛琛

【停止經營】一個大齡女子移居多元文化之城Toronto、並重新踏上學術之途中的所見所聞和反思。文章產出偶爾慢半拍,希望能定期發送週報介紹書籍和好文,卻往往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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