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琛琛
於琛琛

半路出家的政治學徒一枚,文字時而溫柔,時而暴烈,時而浪漫,時而尖銳,時而簡潔,時而瑣碎。【近注】不需要追蹤我,最近忙於家事和讀書,也沒新文章可以追蹤。

【微】冬雪裡學步

人們總愛問她喜不喜歡冬天?而她是真的厭倦在每個冬天裡重新學步了。
多倫多初雪,加拿大

「妳喜不喜歡冬天?」

到底是哪一個冬天呢?她第一次看到雪。鏟雪車把積雪堆到路旁,淋過雨之後全凍成了帶著污漬的冰塊,不透明,很醜陋。她踩著雪,每一步都深陷雪堆裡,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小心翼翼地把腳抬起,小心翼翼地把腳踩到地上,每一步都搖搖晃晃,彷若剛學走路的小孩。

啊!現在她想起來了,那年她才11歲左右,在東京奮力的和厚重的大雪對抗,除了出機場第一眼見到白雪皚皚時興奮的大叫之後,就再也沒笑容了。

後來的歲月裡,她完全忘了東京的樣子,卻不斷想起當時在雪堆裡學走路的姿態,狼狽不堪。

「所以妳不喜歡冬天?」

她忽然間回想起某個冬天她參加蕙孫林場的迎新晚會,去之前她向還不太認識的男孩借了件溫暖的大外套,穿在身上,大家都笑說是帶點滑稽的可愛。她記得那晚在小小的帳棚塞了將近20個人,半夜,她躲進最靠近她的懷抱,男孩的胸膛裡。

那是極為細小的部份,她從來沒有對任何人談起過,只有在冬天一個人縮在被窩裡時,才會在心底發出微弱的光和熱,溫暖她冰冷的身軀。

怕那點光熱太隱蔽了,回來後,她和男孩冒著寒風騎機車穿梭在台中的大街小巷,找一個適當的暖爐。隨後就是一個親暱的冬天,兩人在聖誕舞會裡相擁,在蠟燭光影的閃動下凝視,偶爾纏繞著手指在展示毛衣的櫥窗前指指點點,並在每天夜裡裹著毛毯,在亮著黃光、熱烘烘的暖爐前,赤裸的身軀相互依靠。

「所以妳喜歡冬天?」「喜歡吧,因為……,」

話還沒說完,她驚醒了,一天六場金馬影展電影下來的疲憊也沒能讓她睡得安穩,冷冽的空氣從四面八方鑽進毯子裡,她覺得脊樑和心窩都涼透了。只好翻箱倒櫃的找出暖爐,回頭見到床上還殘留自己爬起來的姿勢,彷彿那年在東京學著在雪堆裡走路的小女生,一樣狼狽不堪。

伸手搖搖獨自縮在床角的男人,「喂,兩點多了你還不回家?」「明天吧。」「不行,你不能在我家過夜。」送走男人之後我瞥了一眼門邊的鏡子,她看見鏡中的女孩大眼中蓄滿了淚水,無能為力。

而這竟是連著幾個冬天的記憶。每次想起那個冬天,連她自己都無法原諒自己,雖然這樣的生活對當時的她來說那是比較容易的方式,因為她再也不願意在雪堆裡重新學走路。

「那妳到底喜不喜歡冬天?」

她終究遇上一個最嚴峻地冬天,突然變得懦弱,偶爾會在一個人冷過頭的時候,暗想乾脆走回那段墮落的日子,畢竟沒有什麼不被允許的,何況已經活得如此狼狽不堪?

還好身份讓她清醒過來,的確有些事是不可以的,她只好帶著的傷回到家鄉,開始度過剩下的日子,假裝自己生活在別的季節,得以用安然而平穩的姿態走路。

現在,她又啟程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這兒的大雪不像東京那兒如此猛烈,可當柔柔的雪花撲滿馬路旁的紅磚道時,她又得學著怎樣在雪中走得優雅。她在新城市裡小心翼翼地抬起腳,小心翼翼地把腳踩進雪堆裡,緩緩前進。

「告訴我妳喜不喜歡冬天?」「為什麼你要苦苦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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