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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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觀察者

言論自由——從一個黑色幽默般的舊聞故事說起


前言:

言論自由一直是一個很宏大的課題,短時間內很難去講清楚。我們也只能在一起又一起事件中,偶然地揣摩到“言論自由”的門道罷了。因此,本文並不會非常完整的敘述言論自由的相關定義,只是從一場有趣的社會觀察裡,向大家表達我比較簡單的理解。



事件:博恩開鄭南榕玩笑 在網上進行道歉


其實這件事已經不是新聞了,是去年8月的事。事件已經過去一年多了,不清楚的可以看這裡

我在這邊也跟大家簡單的複述一下:博恩(沒錯就是之前發《TAIWAN》的那位)在一個Open Mic 脫口秀場合說了一個有關鄭南榕的笑話。這則笑話後來經過在場觀眾的轉述,在互聯網上引爆,逼得博恩的經紀公司帶著博恩一起在網上道歉。

笑话的内容是:按照習俗,人在陽界燒東西可以把東西送到陰間,那陰間會有2位鄭南榕嗎?


在這裡,有必要先科普一下鄭南榕先生是誰。我們再來看這個事。

如果你在之前就關注過我,那你估計會好奇我的頭貼是誰?當然,應該有人很早就看出來了——是鄭南榕。(簡介請戳名字)

鄭南榕先生生平致力於“台灣獨立”、“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等活動,並和陳水扁、李敖創辦了《自由時代周刊》。在1989年,國民黨政府認為鄭南榕先生“涉嫌叛亂”,後警方於4月7日企圖強行破門攻堅逮捕鄭南榕。而鄭南榕先生最終以自焚的方式表達抗議,並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離世前,他說“國民黨不能逮捕到我,只能夠抓到我的屍體。”

之後,他的生命和抗爭經歷,點燃了剛剛解嚴的台灣社會,幫助當時的台灣在開放媒體管控、言論管控上進行大躍進。

我小學六年級時看到了鄭南榕先生的相關紀錄片,因此立志做記者,他一直是我的精神偶像。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好了,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這起事件,你就會覺得這件事很好笑了。

為什麼呢?因為鄭南榕先生要求的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大家都知道,我們平常在談的言論自由都是有“邊界”的,並不是徹底的言論自由。那些誹謗和人身攻擊,並不屬於“言論自由”(在法理上和常規道德上)的保護範疇之內。

但是鄭南榕恰恰要求的就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什麼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顧名思義,就是任何對言論上的要求和限制,都不能算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誠然,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必定會出現許多問題。但是在真正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理想環境中,那些誹謗的、人身攻擊的,信息量低下的言論,自然會在多姿多彩的言論自由環境中被『社會性淘汰』。但這種淘汰依然是有別與市場的自發性,你难咎其责,因為它之所以被淘汰的原因是被單純的“不喜歡”,而不是被厭惡、丟棄。

好了,扯遠了。

簡單來說,一個追求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鬥士,其經歷被一位脫口秀主持人當做玩笑講出來後,遭到了批評。


現在,你應該了解了當時我聽到這則新聞時所感受到的震撼和荒謬。這個新聞本身甚至就能成為一個黑色幽默笑話。

不過還好,我也沒有完全失望,鄭南榕基金會的發言我很欣賞,貼出來給大家看看。

台灣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大家有責任守護自由民主、守護普世價值,相信每一個台灣人,有責任讓自己做到:追求真相、為自身言行負責,並守護民主制度、捍衛台灣的主權。他們也誠摯邀請社會大眾參觀鄭南榕基金會,了解言論自由的真諦,親身認識鄭南榕。



Q&A

Q:這件事,有錯的那方在哪?

A:這則在“封閉空間”下產生的笑話,理應只有在這則封閉空間的人知道。但是有人有意轉述出來,這就打破了封閉言論自身的屬性。將封閉被動地打入“開放”的輿論場中。所以真正有錯的人,是那位流出笑話的觀眾。

想想看,小明和小紅在私底下用微信罵自己的老闆,之後小紅將聊天記錄展示給老闆看。是誰比較不對呢?在思域場合所說的話是否可以被定罪呢?如果這些話都可以被定罪,那這個社會將會變得很可怕。

在公開場合裡講笑話,和在私底下講笑話,其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Q:為什麼我們要言論自由?

A:我一直堅信,言論自由的意義在於——你無法知道今天看起來錯誤的決理念、想法,到了明天是否依然是錯誤的。言論自由保證了每種思想的可能性,為人類的進步提供了更多的、多元化的選擇。正如進化論那樣——只有不停地試錯和不停地選擇、異變,才能知道更好的路在哪。

就像那些曾經被嘲笑是“錯誤” 的科學家一樣。如果當時的言論環境更加的惡劣,那科學必定會更晚地來到我們身邊。



真的嗎?我們擁有了言論自由嗎?

首先,我們經常看到很多人在強調自己所屬國家/地區的人民擁有/沒有言論自由。嚴格來說,這樣的說辭其實不準確。為什麼呢?就像剛剛說的,言論自由是有邊界的,只有鄭南榕先生說的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才可以簡單地被認為貫徹了“言論自由”。

簡而言之:言論自由是一個相對概念,不是一個絕對概念。因為他的邊界非常模糊,學界至今仍然在摸索那個既能幫助人類暢所欲言,又能不在惡意中倒退的“言論自由”。

但是,摸索言論自由邊界的重要途徑之一——便是行駛言論權利其本身。如果連話都說不完整,那壓根無法走到其“邊界”。

言論自由就是一個斧子,你不使用它,它遲早會被壓抑會被廢掉,貫徹言論自由的方式就是多用用它。

所以——中國大陸的言論環境非常糟糕,都不需要談到“實質”上的言論自由了,形式上的自由都不存在。所以,你也可以看到很多大陸朋友堅信“言論自由”是一個沒用的東西,這可能就是因為太久沒有行駛這方面的權力,導致完全遺忘了自己的嘴巴還有這部分功能。

而台灣的言論環境較為寬鬆,但是無法避免地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和阻力。資本主義、階級的客觀存在,依然影響著台灣的言論環境。雖然說,在台灣每個人都可以百分之百的在自己的FB發自己想說的內容,但是有人聽、没人听呢?有人罵、沒人罵呢?沒錯,當台灣已經跨過了“言論自由形式”上的門檻,我們應該致力於讓台灣的言論自由,往“實質” 的道路上走。

(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再寫很多,但是我下班時間到了想回家了改天寫具體點)

P.S:感覺內容很籠統也沒講清楚,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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